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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栋11楼

作者:藤井树

第一部分 在动笔前的《B栋11楼》

一个特别的节日,一通电话,一餐丰盛的晚餐,一群好久不见的朋友,这四句话可以构成什么样的画面?我想,每个人所想到的都不一样。

大谈相识当年的青春往事,毫不客气地嘻笑着朋友的糗事,忘不掉曾经令自己,也令朋友们感动心悸的故事,问问彼此生活的近况与埋藏已久的心事,空气中充满着一种有温度的快乐,当下的气氛总会让自己有一种直接的感触:「友情历久一样浓,这句话应该是真的吧?」

好象很久没有这样的感觉了吧,当我们都长大了以后。每个曾经朝夕相处的朋友,那些许久之前携手共进的伙伴,一个个都变成一个代号、一支号码,更感叹的是,自己还时常忘记打电话去问候曾经的他和她,忙碌变成了最诚实的谎话。

有时会在朋友的聊天当中听到,那个谁谁谁真是个有心人,每一次的相聚,他永远是那根针,那条线,在你我之间穿梭着,不时把我们系起来。

当这样的话传进自己耳朵的时候,总会不禁泛起一阵愧疚。

「啊!为什么有心人不是我?」

无忧无虑的生活渐渐地被时间推远,现实生活很快地占据自己一天二十四小时的时间,就算是学生也一样,这个时代确实为每一个人带来了许多的无奈。

似乎自己未来的生活已经被定型了一样,就算你倔强着不前进,这世界却由不得你。

所以,当有心人把那些陈年老友一个个串起来时,总会是我们的脆弱泛滥的时候。

「友情历久一样浓」,这句话无时无刻不在被证明着。大概是受到这样的气氛感染吧。在某个跟一群好久不见的朋友一起泡茶聊天的聚会当中,我得到很多感触。好多陈年的往事被几个记性好的朋友翻出来讨论,像一幕幕的影像在脑海中上演,不管当时的事件是快乐的还是悲伤的,时间虽然冲淡了当时情绪的浓度,却更加深了此刻心情的感触。

「他被她打了一巴掌之后,竟然还笑得出来!?」

「笑是因为我决定要让她难看。」

「我在那个很机车的国文老师的抽屉里放了一个假大便,她应该到现在还没有查出那是谁放的。」

「铐!那个假大便是你放的喔!她以为是我放的,还打电话去我家问我妈我是不是心里有过伤害什么的……」

我好喜欢听这些话,尤其是掺杂着彼此笑声的时候。像一杯香纯的红茶,再加上浓郁的鲜乳一样地甘醇。

很可惜的是,这一杯奶茶不可能买得到,品尝的机会也是少之又少。

为了保存这一份甜香,我别无他法,只能用文字记下它。

写《B栋11楼》,对我来说,其实可以说是一种突破,也可以说是一项测验。

我不能说这个突破是绝对好的,因为这也是我的第一次。我更不能说这一项测验我可以拿到好分数,因为分数不是我打的。

但在动笔写《B栋11楼》之前,我做了很多功课,比起之前所有的作品,《B栋11楼》可以说是工程浩大。

因为里面牵涉了许多我从未接触的事,凭空想象对一部作品来说是大不敬。所以我到处请教,能问就问,有课就上,没课就买书,许多没去过的地方,都必须实地走过一次。

当然,我的功课还没做完,因为我不知道在创作的过程中,我还需要什么样的资料,我只能把握手中现有的,然后在创作的过程当中,尽全力去挖掘。

很多朋友知道我在写《B栋11楼》时都笑说:「光听你说主要的故事结构,我大概就可以猜测这栋建筑物的雄伟,光是地基就得耗费一番功夫吧!」

听完,我总是笑一笑,同时感谢他们给我的支持。

这是我第一次把一部作品当工作来做,而我的老板是所有看这一部作品的人。

你们或许没办法想象,我有多么希望这一部作品可以让你们觉得「好」。但是,难就难在这个「好」字。

在网络上创作的时间已经迈入第四年,回头想想一九九九年时,懵懵懂懂的自己,对创作一无所知,心里只有一股傻劲:「我要把这个故事写完。」

当然,这股傻劲是让我不断创作的动力之一,我很庆幸自己有创作的续航力,但当我开始慢慢地接受「创作已经不只是生活,更是责任」的时候,本着自己对创作的热忱与初衷,现在的我,应该重视的已经不只是续航力而已,更要告诉自己,我是一艘船,而我该航向哪里。

《B栋11楼》必须是一部不同于以往的作品,我给自己这样的期望。

我期待着这一趟航程是顺利的,更期待航向不会有所偏移。

记得曾有许多人问过我:「你最喜欢自己哪一部作品?」

我总是这么回答的:「我不敢喜欢自己的作品,但我会努力让自己去喜欢自己的每一个下一部作品。」

我对《B栋11楼》有很大的期待,但这一份期待对我来说是恐怖的。

因为,我很想很想喜欢它。

各位老板,现在,我要开始打地基了,不久之后,欢迎你们来看房子。

藤井树(吴子云)二○○三年一月六日 于高雄
我爱你,不是因为你是一个怎样的人,而是因为我喜欢与你在一起时的感觉。
小鬼论坛

第一部分 第1章(1)

阿居是个男孩子,很不象话的男孩子。

阿居姓水,一个很特别很特别的姓,他的全名叫作水泮居,一个活像建商广告的名字。

阿居说,他爸爸知道他妈妈怀了他的时候,就为了取他的名字而烦恼了共二百八十天,一种超级严重的首胎妄想症,让他爸爸在那九个多月的时间里刚好瘦了二十八公斤。

还好,水爸爸当年胖得有点不象话。

水爸爸是个国中老师,一脸文人至圣的模样,稍带福态的身躯,让他看起来有点像神仙。他写得一手好书法,左邻右舍在年节期间都会请他挥毫几张。

水妈妈是个文盲,国小只念了半个学期,注音符号没知道几个,但是却有着非常非常不可思议的日文能力,也烧得一手很赞的菜。

当她看见自己的老公为了孩子的名字日渐消瘦,她很干脆地说了一句话,也因为那句话,脾气特好的水爸爸第一次跟水妈妈吵架。

水妈妈说,我怀他二百八十天,你瘦了二十八公斤,那就叫他水二八啊!

「水二八?听起来有点像某一个战役的名字。」

我第一次听到这名字,就是这么响应阿居的。

阿居的名字问题一直没有解决,就这样当了无名国民近半年。

那半年里,水爸爸水妈妈是这样叫阿居的:「水水水水水水水……」

后来,也就是阿居出生后约半年,水爸爸在水妈妈怀孕期间因为教师荒,自愿请调到南部的请调书核准了,他们家从宜兰搬到高雄,住在左营的莲池潭附近。

「我爸说,搬到高雄的第一天晚上,我盯着莲池潭看了好久好久,终于让他知道我该取什么名字了。」

阿居说,水姓源自浙江,在清朝的时候最多,水爸爸的爷爷以前是清朝的某地方小官,水爸爸对这事儿有着不知做何解释的某种情结,所以他这辈子最大的愿望,就是回到浙江去看看。

遗憾的是,水妈妈在阿居高三的时候过世了,水爸爸受了很大的打击,身体状况一天比一天差,几个月后,水爸爸也走了。

水家搬到高雄的时候,刚好住在我家隔壁,我跟阿居从小一起玩到大,我们上同一所小学、同一所国中。后来,我家搬到较靠近市区的地方,阿居送给我一颗石头,上面是他用书法写的字,他说,水爸爸每天都跟他一起写两个小时的书法,这是他第一个书法作品,送给他最好的朋友。

前面说过,他是个很不象话的男孩子,他的不象话,是你们永远都无法预测的。

他用书法,在石头上写了三个字,三个英文字———「Wish you well」。

在大学联考的前一天,阿居打电话给我,说要来找我,电话里他的声音是低沉的,我从来没有听过他这样;当他骑着脚踏车在我家楼下出现的时候,他的表情是痛苦的,他说他要找人聊聊天,我从来没有看过他这样。

我以为他会流泪,但他说水妈妈不准他哭。

水妈妈的死,对阿居来说,像是身体里的器官当中,突然被挖走了肺,她的过世,让阿居开始天天呼吸困难。

后来,我们考上了同一所大学,同是大一新生,且同住在一间宿舍里,一连好几天,阿居都没有来上课。

一天晚上,阿居从高雄打了一通长途电话给我,电话里的声音是低沉的,我第二次听到他这样,心里有不祥的预感。

回到台北之后,他找我聊天,在学校宿舍外面的草坪上。原来,不见他人的这几天,阿居一直待在高雄处理水爸爸的后事。

水爸爸的死,对阿居来说,像是身体里的器官当中,又突然被挖走了肝。

「为什么被挖走的不是心?」我毫不客气地问他,因为我觉得如果是我,我会如心已死一般地痛苦。「因为爸爸走之前,叫我要留着一颗善良的心,善心之人如春园之草不见其长日有所增。」

那晚,阿居哭得很惨,像是把这辈子所有的眼泪都哭尽,还预约了下辈子的一样。

真的,阿居是个很善良的男孩子,我可以打包票,这辈子我的生命中将不会再有人比他更善良。

水爸爸走后,阿居开始自食其力,直到今年我们将升大三,他从来没有停止过打工。

麦当劳、加油站、7-11、送报生……这些工作让他可以不愁自己的学费,但却必须愁生活费。

但他的善良,却宁可让自己三餐泡面,他也要每个月到孤儿院去当义工,买礼物送小朋友。

有时约他一起去逛街,目的是要知道他喜欢什么,在能力范围内可以送给他,但他却时常自掏腰包,花一百元买一条残障人士在卖的青箭口香糖。有一次,我跟他走在西门町,他第一次开口向我借钱,投了一百元到那个趴在地上、缺了手脚的乞讨者的小盆子里。

「借钱做善事,就没有意义了。」我拿出一百元给他,嚷嚷着说。

「但是你想想,钱我还有得借,我也有双手双脚去赚,但是他呢?」

我跟阿居常聊到我们的梦想,因为我常告诉他,身无分文没关系,因为梦想是最大的财富。

「我想在阳明山上买一栋属于自己的房子。」我说。

「我想去洛杉矶陪着湖人队东征西战,看完整季的NBA球赛。」我说。

「我想到意大利、到德国,我想在他们的无限速道路上狂飙法拉利。」我说。

「我想有一个对我来说百分百的女孩,我的心、我的肺、我的所有都可以无条件给她。」还是我说。

阿居只是听,从来没有说过他的梦想。

直到那天晚上,阿居重拾他已经荒废了好几年的毛笔,在一张白色宣纸上写下了那一句话,我才知道,一个人的梦想,原来跟自己心里最深处的愿望息息相关,所以那些我说出来的、我想去做的,都只是一些普通的事情而已。

「我想回浙江,带着我的爸爸妈妈。」

这是阿居,我的好朋友。
我爱你,不是因为你是一个怎样的人,而是因为我喜欢与你在一起时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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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第1章(2)

※原来一个人的梦想,与他心里最深处的愿望息息相关。

凡是认识阿居的人,一定都会对他口中常提到的三个人印象深刻,即使没见过,也会充满好奇,希望在将来的某一天,能和这些传说中的人物见上一面,甚至认识一场。

阿居常在其它的朋友面前说,「你一定要认识他,对你一生受用不尽」,当他讲完这三个人的某些事迹之后。

第一个是我,我本身没什么好说的,认识我也没什么受用不尽的,所以就跳过去吧。

第二个是他的初恋情人,没有人知道她的全名,包括我在内也一样,所有听过他提起的人都只知道她的小名。对阿居来说,她的小名比她的全名还要神圣,还要高不可攀。曾经我对阿居严刑逼供过她的名字,呵痒弹耳朵藤条打脚底板等等招式都试过,他就是不说。

阿居的初恋情人叫作彧子。每次阿居讲到她,总会拿出纸笔向人解释。「不要乱念,这个字不念「或」,这个字跟「玉」同音,跟我一起念一遍,彧———子。」

然后在场的人就会跟着他一起「彧———子」。

他跟彧子的故事有好几段,每一段都让人印象深刻。

其中有一段,在阿居讲完故事的同时,也逼出了我的眼泪,我这辈子第一次听故事听到哭,就是阿居的杰作。

也就在这个时候,我不再叫她彧子,改叫她水彧姑娘,虽然我也没见过她。

会叫水彧姑娘,顾名思义是替她冠了阿居的姓,阿居起先是反对的,因为他觉得这称呼不经女孩子同意等于是吃豆腐,但后来在他拿我没辄的情形下,听着听着也习惯了。

水彧姑娘跟阿居其实并没有在一起,到底是什么原因,阿居总是以一句「缘分造弄」带过。从阿居的眼神中,我看得出来,缘分是被冤枉的,就算真是缘分让这两个有情人不能终成眷属,我想阿居一定是允许缘分这么做的人。

阿居的朋友都看过水彧姑娘,但都只是他皮夹里那张照片。照片里的阿居跟水彧姑娘两个人像是刚认识的朋友一样,分站在照片的两边,中间是一棵树,两人身后一片茵红色,像是某种植物的花瓣散了一地。

水彧姑娘长得好漂亮,细眉凤眼,像深山的清晨里,一涧清流潺潺地滑过白色的溪石的景色一样,让人不禁驻足细赏。

阿居说,现在除了用照片来思念她之外,似乎没有其它的方法再见到她。我问阿居为什么不去找她?阿居只是摇摇头,然后说,「找得到的话,我早就找了。」

阿居最后一次见到她的时候,水彧姑娘并没有多说什么,阿居知道他们即将分开,所以送了一颗石头给她,上面只写了「居」字,阿居希望水彧姑娘永远都不要忘记他。

而水彧姑娘给了阿居一封信,但严格说起来,只是一张写了两行字的纸。

日日思君不见君,只愿君心似我心。

这是北宋李之仪的〈卜算子〉,原文应该是:「我住长江头,君住长江尾,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长江水。

此水几时休,此恨何时已,只愿君心似我心,定不负相思意。」

这首词是阿居告诉水彧姑娘的,在他们认识的第一天晚上。

这部分又是另一段故事了,改天叫阿居来告诉你们。

我跟阿居是从小到大的好朋友,可是我从不知道水彧姑娘到底是什么时候出现的,但每当我看到阿居在书桌前看着她的照片时,我就替他觉得惋惜,或许水彧姑娘真的是阿居这一生中的唯一吧!

讲完了水彧姑娘,接下来就是皓廷了。

皓廷姓韦,三个字写起来很好看,虽然不是什么少见的名字,但是这个「韦」姓替这名字加了好几分。

「请不要把我的姓念成「伟」音,正确的读音是二声,谢谢。」

他非常介意别人把韦字念成三声。

皓廷是我大一时的室友,是个课业全能、体育满分的大男生。通常这种人大部分都只在小说里才会出现,但当他第一次在我面前扣篮的时候,我差点跪下来当场拜他当师傅,只见他拿着球往我走过来,一脸很不好意思地说:「别惊讶,这个篮球场因为曾经地层下陷的关系,所以不到三百零五公分,其实只有两百九十五公分。」

一个身高一八四,体重七十的斯文大男生,功课又好,体育又棒,讲话又温柔,那他到底有什么缺点?

其实没什么缺点,除了有点小孤僻,不太喜欢说话之外,大概就是他不修边幅的性情。

他永远没办法理解为什么参加迎新派对,或者是同学的生日餐会时,一定要穿着华丽,就算没有华丽的衣服至少也得仪容整齐。所以他常常一身短裤凉鞋的打扮,参加迎新,或是破牛仔裤加一双夹指扁拖鞋就到钱柜唱歌了。

「你没有比较像样的打扮吗?」有一次在去钱柜唱歌的路上,我不得其解地问他。

他说:「有啊,我打篮球的时候一定会很认真地穿上球衣跟球鞋。」

有一次跟台北护理学院联谊的时候,他本来是背心、七分裤、灰色袜子外加一双凉鞋就准备要出发了。他这一身打扮连不是非常重视门面的阿居都看不下去了,临出发前二十分钟把他拖回宿舍重新「装潢」过。

这次装潢的成果不错,只是皓廷的运气差了点,抽到他钥匙的女孩是个身高只有一百五十六的小女生。两个人相差近三十公分的距离,让这个女孩坐在皓廷的机车后座看起来像只小无尾熊。小无尾熊其实长得很可爱,而且是可爱到不行的那一种。我说的是那个女孩子,而不是木栅动物园里那几只。

小无尾熊有个跟她可爱的长相完全不配的名字,叫作李睿华。

她很喜欢脑筋好,又会运动的男生,而且重点是她梦想嫁给一个律师,因为她曾经看过一部电影「造雨人」,是叙述一名刚接触法律工作的年轻律师卢比.拜洛接下了一个连知名律师都不愿意碰的老妇人委托的保险诉讼案,另外又与一名饱受丈夫虐待的年轻女子坠入情网的故事。

小无尾熊说她一直在等待生命中的卢比.拜洛,她觉得念法律的男孩子是最有魅力的,所以之前医学系的、机械电子工程系的男孩子邀约的联谊她一点兴趣也没有。直到我们系上约了她。

阿居、皓廷跟我虽然都是法律系的学生,但我们一点都不觉得法律系有魅力到哪里去。

她很喜欢皓廷,而且爱到几乎要嫁给他的地步。

但他们在一起没有几个月的时间,睿华就决定离开皓廷。因为在睿华生日那天,耶诞夜的前夕,十二月二十三号,睿华一个人在宿舍门口等皓廷来接她,从中午到晚上。

「他爱篮球胜过任何东西,为了篮球,他赔上命也觉得不打紧。」

睿华在电话里伤心地说着,这天她一共打了六通电话到宿舍里来。很不幸的,六通都是我接的。「我让她等了十七次,一共五十九个小时。」

皓廷说这句话的时候,手上抱着篮球,在只有摄氏十三度左右的寒冬里,滴着汗,也低着头说着。

你说他不在乎睿华吗?

我想不尽然,因为他连十七次,五十九个小时都记得很清楚,只是他无法摆脱对篮球的热爱罢了。
我爱你,不是因为你是一个怎样的人,而是因为我喜欢与你在一起时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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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第1章(3)

※生命中,每一个曾经出现的人对我们来说都意义深远,只是怕你没发现。

那个时候,我们才大一。

大一这两个字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很尴尬的名词。我们不敢说自己是大学生,因为高中时期的日子才刚过去,太多的青春印象与时间留下的味道都是朱笔黑墨染云宣的深刻,所以我们都认为自己是实习者,实习着所谓的大学生活。

一间寝室住四个人,除了阿居、皓廷跟我之外,还有一个哲学系的老同学。

为什么会称呼他为老同学?因为他大我们四岁,服完兵役又当了一年的业务员之后,才决定奋发向上考大学。

老同学的名字叫作孙亚勋,是屏东林边人。他说他是家中的长孙,爷爷奶奶很高兴,坚持要替他取名字,两个老人家还跑到附近的国小去请教校长,问一个小孩子该取什么样的名字才能为孙家带来蓬勃之气,结果他这辈子第一个名字,叫作「孙满堂」,笑翻了我跟皓廷、阿居三个人。

后来陆陆续续,孙家一直有小婴儿诞生,有点惊人的是,亚勋的三舅妈一口气替孙家生了三胞胎,孙爷爷孙奶奶见情况不对,赶紧去把「孙满堂」这个名字改掉,在亚勋用了「满堂」这个名字五年多之后。但有些事情邪门得紧,在亚勋改名字之后,他的小舅妈很不幸地流产了。

亚勋退伍之后,一个人到台中卖起了车子,当时景气不算差,亚勋也存了一笔钱。有一天,亚勋认识了一位补习班职员,一个跟他年纪相仿的女孩子,在走进他的公司没多久,就订下了一部新车,而且相当潇洒地要亚勋在交办事项结束、牌照领完之后,把车开到补习班去交给她。

「她真是帅呆了!第一眼就深深地吸引住我。」亚勋说这句话时,眼中闪着光芒。

就因为这样,亚勋天天骑着他的伟士牌,故意到她公司附近的快餐店吃午饭。后来更是很干脆地辞掉业务工作,到她的补习班去补习。

「她跟我打赌,如果我可以考上国立大学,她就愿意开始跟我约会。」亚勋说这句话的时候,眼中还是闪着光芒。「所以,我可以考上这里,是她给我的动力。」

「那你跟她有开始约会吗?」

「有,我们交往了三个多礼拜。」

「三个多礼拜?!」我跟皓廷、阿居三个人同时惊呼,这样的时间真是短得让人惊讶。

「后来我才知道,她一点都不喜欢我,跟我在一起,只是因为寂寞。」

我没有谈过恋爱,所以我不明白因为寂寞而跟另一个人恋爱的感觉到底像什么。

我很用心地在揣摩,如果我是因为寂寞而去跟一个女孩子相处,那大概就像我的家教学生一样吧。

我的家教学生是个功课很好的女孩子,因为父母亲都忙于工作,不放心让她一个人在家里,所以请我去陪她做功课。而她才高一。

她叫做周妤萍,通常我都叫她妤萍。她不太会跟我说话,课业上也没什么问题。

虽然偶尔会拿个题目来问我,但总是在我讲解不到一半的时候,她就会说一声「我会了」,然后又埋首在她的题目中。

如果我因为寂寞而恋爱,那大概就像妤萍因为一个人在家太无聊,所以请我陪伴她一样吧。

时间辗转,一个学期就快要过去了。

我们之间最快陷入爱情里的皓廷,在学期结束前的几个礼拜失去了睿华。

那一阵子,皓廷总是最晚回到寝室的人,却也是最早离开的。

亚勋知道皓廷为什么难过,几次想跟皓廷聊聊天,但皓廷总是对他笑一笑,说了声谢谢,就背起背包、带着篮球,很快地离开我们的视线。

一间寝室四个人,皓廷的低迷情绪看在我们眼里,就像是受在背上的伤一样,平时不会看见它,但只要一个不小心碰到,会让你全身上下都很不对劲。

睿华离开皓廷后,皓廷整个人都变了。篮球对皓廷来说,已经从喜爱变成了依赖,而且这样的依赖很深很深,像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必须听着妈妈的心跳声才得以平静一样。

我们看着皓廷桌上那本《暗夜哭声》从上个星期一摆到这个星期三,看着他的刑法总则翻开第四十二页,到过了一星期之后还是在第四十二页,看到他床上的棉被就可以知道他有没有回来睡觉,看着他一下课就不见人影,餐厅里也不曾出现过他的身影,亚勋、阿居跟我都全然无计可施,只能看着他一天一天地憔悴。

想找到皓廷其实并不难,只要你到篮球场去就可以看见他。

他把所有的体力都用在球场上,三对三的斗牛赛,他可以不断地赢球,从日正当中到夕阳西斜,篮球不曾离开过他的手上。

系队的学长来到寝室好几次,要请他加入系队,我们每一次的转告,得到的答案都是「不想去」。校队的学长也来到班上好几次,要他加入校队,我们每一次的转告,得到的答案都是「没兴趣」。

阿居问我,是什么样的依赖让皓廷可以为了篮球废寝忘食?

我不了解爱情,也不曾为了什么而废寝忘食,所以我只能摇摇头地回答阿居。

亚勋说,让皓廷废寝忘食的不是篮球,而是睿华。

这句话让我跟阿居有了一点头绪,我们跑到台北护理学院去找睿华,把皓廷的情形一字不漏地告诉她。

「本来我以为我喜欢的,是一个爱运动的男孩子,但后来我想清楚了,我爱的,是一个爱运动,但是更爱我的男孩子。」睿华很认真地说着,眼神中有形容不出的坚定。

「一点情面都不留吗?」阿居急着问她。

「感情事谈的是相爱,不是留着情面,却又带着伤害。」

「我觉得,皓廷很爱妳,他并没有犯下什么滔天大错,只是放不开对篮球的热爱而已。」我说着,却感觉到语气中掺着一丝颤抖。

「哪天他放不开的,是对我的热爱的时候再说吧。」

面对这一次「庭外和解」的失败,我跟阿居都很丧气。

阿居说他不懂,如果真的相爱,为什么不能多一些包容,却只想到要分开?对于阿居的问题,我有着同样深的疑惑。

我一直以为,两个人相爱,爱屋及乌这件事会自然地成立。或许我们都为睿华考虑得太少,而皓廷的难过我们又看得太多,所以一旦无法跳脱出来看,这件事就没办法有一个公平的结果。
我爱你,不是因为你是一个怎样的人,而是因为我喜欢与你在一起时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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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第1章(4)

有一天,我们在念完了隔天要小考的民法总则,而亚勋则拚命地研究着他哲学系必修的Logic时,回头看了一下皓廷的位置,深夜一点四十几分,他还是没有回来。

我们决定到篮球场去找他,不管如何、不管他领情与否,我们都要跟他谈一谈。

完全没有灯光的篮球场,传来阵阵的篮球拍打声,一个敏捷快速却显得孤单的身影,在这座寂静的城市中,有着不知如何形容的对比。

「我们今天去见了睿华,跟她聊了一个下午。」

阿居跟我站在球场旁边,他的这句话引起了皓廷的注意。原本任我们怎么叫,也只是简单嗨个两句的皓廷,终于在这个时候停了下来。

「找她做什么?」

「救你。」我看着皓廷,故意冷冷地说着。

「救我?」

「对,我们不能再看着你继续这样下去。」

「我没怎么样,上课照上,从没翘过一堂课,我正常得很。」

「是吗?明天考什么你知道吗?」

「……唔……」皓廷没有说话,他走了几步路,把地上的球捡了起来。「她……好吗?」

「我们不知道她到底好不好,但很明显的,没有你这么糟。」

「是吗?那就好,至少她比我快乐。」

「你能不能告诉我们你的难过?我们不能帮什么,至少我们可以听。」阿居拉住皓廷的手,激动地说着。静了几分钟,我们三个人没有人再说话,深夜里的篮球场好安静,我彷佛可以听见皓廷心中正在翻涌的痛苦。

终于,他瘫软了下来,跌坐在球场中央。

像是累了好久好久没有休息的人一样,他痛苦的疲惫在颤抖中宣泄,他软弱的坚强在泪水中崩溃。

「我好想她……」皓廷哭着说。

泪水在球场中央炸开,滚烫地诉说着再也掩饰不住的悲哀。

※有缘分牵手,就别轻易放手。

事情好像就这样过去了吧,皓廷与睿华之间的事。

我跟阿居虽然身为局外人,但我们都有一种不知道结局为何的感觉,却又好象早就已经出现结局了,只是我们还在等待着期待中的结局。像一滴晶莹的水珠,我们都看见它掉到平静的湖面上了,却没有惹起涟漪片片一般;像一碗泡好的面,我们都知道打开盖子之后会怎么样,但其实并没有看见碗里冒出裹着香味的白烟。

所以,期末考结束了,寒假来临了,农历年的脚步也慢慢地接近了。

可能是千禧年的关系吧,那一年台湾每一个角落都像是换了装扮一样,就拿首善之都来说吧,台北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没有很大的变化,但走在路上会发现一些让人感到惊奇的画面:仁爱路上的安全岛步道干净了很多,几条重要干道路旁的行道树也都经过了修剪,捷运站里的广告招牌也不一样了,就连一些公车站牌都不知不觉地换上了新的。

皓廷似乎渐渐走出失去睿华的阴霾,我跟阿居都替他感到高兴。

一九九九年的寒假,我们算是最晚离开学校宿舍的学生了。不知道为了什么原因,本来不习惯台北这种繁华炫目生活的我们,竟然选择了在台北度过农历除夕。

为了这一点,父母亲都不太谅解我们的任性。当然,阿居除外,因为水爸爸跟水妈妈已经不在了。皓廷的老家在云林,一个充满了纯朴气味的地方。

除夕这样的时节,通常都是所有家族成员回家吃团圆饭的时候。当皓廷一通电话打回家,告诉他的爸妈他将会留在台北过除夕的消息,所有的亲朋好友轮流劝说他。

他的大姨婆带了十大箱的柳丁,说他不回家过除夕就不给他吃。他的三舅公在自己的果园里采了一整车的橘子,说他不回家过除夕就没他的份。他的小表妹才五岁,抓起电话就哭,喊着「皓廷哥哥回来好不好?带我去抓蝴蝶」。他的爸妈很严肃地要他马上回家,多晚都没关系。他的外婆使出亲情战术,说外婆很想你,回来看看外婆好吗?

皓廷彻底地输了,在电话这一端拚命点着头说好。他挂了电话,耸肩无奈地对着我们说:「兄弟,我对不起你们。」

「怎么啦?拗不过亲情攻势,被击溃啦?」阿居笑着说,但笑容里掺了一丝羡慕。

「是啊,所有的防守都没用,尤其是小表妹跟外婆的声音。她们不需要说什么,只要一出声,我有再大的决心也没用。」

「我们陪你去搭车吧。明天就是除夕了,今天人一定很多。」我拍拍皓廷的肩膀,示意着他这一趟一定会很辛苦。

「没关系的,必须挤车回家,才有过年的味道。」

我们两台机车,从新生南路出发,左转忠孝东路,皓廷要搭火车回到云林,再从云林转车回到他的家乡古坑。在路上,皓廷很有精神地介绍着他的老家,他说古坑是一个神奇的地方,不管你是台北人还是高雄人,是宜兰人还是台东人,只要你到过古坑,你就会觉得那是你的家乡。

「整个村子就像一个大家庭,今天你家没有煮中饭,你可以到隔壁家去吃。」

我不知道皓廷在说这话的时候是什么表情,但我听得出来,他的声音里,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喜悦与骄傲。

「我想,你们要把我的份一起玩掉了。」皓廷要进剪票口之前,回头对着我们说。

「那有什么问题!我跟子学什么不会,玩倒是不需要别人教。」阿居很得意地说着。

「到家打个电话给我们吧,不管多晚都没关系,反正我跟阿居是打算不睡了。」

「好,你们好好玩,我走了。」
我爱你,不是因为你是一个怎样的人,而是因为我喜欢与你在一起时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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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第1章(5)

皓廷人高马大,走路的速度奇快,一下子就消失在尽头,我们在人群当中,只看见他伸出手对我们挥着说再见。

「子学,只剩下我们相依为命了。」阿居苦笑着。

「是啊,只剩下我们了。」

「时间还早,我们去打球吧。我们真的要练习一下,总不能每次打三对三,我们就只靠皓廷在赢球吧。」

我对着阿居点点头,然后抬头看了一下电子时刻表。一班往高雄的火车再三分钟之后就要离开月台了。

虽然我的心情是轻松的,表情也是带着微笑的。但自出生到现在十八年来,第一次在外地过年,总会有那么一点害怕,又有那么一点兴奋与期待。

我想,人都是这样的吧。

决定了某一件事情之后,就得去割舍那必须面对的失去。

我决定了留在台北过年,就必须去割舍那一份对高雄的依恋、对家人的想念。台北不是不好,只是它终究不是我的家。

骑车的时候,我开始在想着,如果古坑真的如皓廷所说的一样,不管你是哪里人,一旦到了古坑,就会有一种回家的感觉,那依我现在对高雄的想念,是不是也可以在古坑得到思乡之苦的解脱呢?

转了一个弯,我们的学校到了。我跟在阿居后面,校警很客气地对我们点点头,我跟阿居异口同声地说了声「谢谢你,辛苦了」,而他也回了一句「不客气,新年快乐」。

学校里还有一些侨生们,他们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聊天喝茶。趁阿居到楼上拿球的时候,我问了问他们是哪里来的侨生,在台湾还习惯吗?

他们都是从韩国来的,相较于韩国的寒冷,台湾的冬天对他们来说像是开了冷气的房间。他们笑我穿得很多,我只能苦笑以对。

「你们想念韩国吗?」我问了一个不知道适不适当的问题,期待着他们给我一个惊讶的答案。

「Yes, We do.」他们连想都没想,三个人同时对我说。

这是一个让我惊讶的答案吗?我想不是。

但在这样的时候,这样的问题所得到的答案,不管是Yes还是No,我想都会让人感到惊讶吧。

突然心里头一阵酸,我有一种想流泪的冲动。

爸妈人在高雄,他们好吗?

外公外婆也在高雄,他们好吗?

舅妈姑姑阿姨婶婶也都在高雄,她们好吗?

阿居把球拿下来了,大声喊着我的名字。

我看着他的背影往球场的方向跑去,眼泪终于夺眶而出。

我无法体会阿居的心情,甚至连揣摩都沾不上一点边。我在想,没有了爸妈之后的他,到底是怎么撑过来的?阿居不是没有亲戚,只是那些亲戚没有一个肯对阿居付出一点关心,他们在乎的只有钱,只有利。

我在感叹着,也只能感叹吧。

阿居的坚强与孤单,相较于皓廷和我的家庭幸福,真是天壤之别。

几天之后,我们收到了皓廷从云林寄来的东西。是用箱子装的,里面有很多柳丁跟橘子,还有用保温壶装盛着的,切好的年糕。

箱底有一封信,只有寥寥几句话,却熨上了我跟阿居满心的温暖。

子学,阿居:好玩吗?这几天的台北。

我这几天跑了好多地方拜年,吃了好多东西,昨天秤了体重,胖了三公斤,这数字有点吓人。

我怕你们在台北没东西吃饿死,赶紧寄点东西给你们。

别怕,那是我们家自己种的,味道很甜喔。

皓廷是啊,是啊,味道真的很甜,我们在宿舍里,两个晚上就把那些东西都嗑光了。

这就是人生吗?

几颗橘子柳丁、几块年糕下肚,换来心中畅快的满足,这就是人生吗?

阿居说,这是幸福,一种短暂却完美的幸福,他要我别把人生想得太美好。

或许吧,或许吧。

人生太美好,也是会让人感到害怕的。
我爱你,不是因为你是一个怎样的人,而是因为我喜欢与你在一起时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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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第1章(6)

※人生与幸福的定义,不可能是狭窄,也不可能是复杂的。□□※当下感觉到的生命意义,只有你才能体会它对生命的重要性。

像是忘了关掉的水龙头一样,时间不断不断地流逝着;只是时间不像水库那样有刻度、有管理人员在看顾,它再怎么流逝、再怎么被浪费,我想除了自知时间有限或生命即将终结的人之外,是不会有任何人有感觉的。

我们升上大二之后,我就没有和皓廷他们住在同一间宿舍里了。原因不是别的,就是因为宿舍抽签。认识我久一点的人就会知道,我的签运是世界级的糟糕。

每一次抽签,我一定是签王。

大一的时候,同寝室四个人,晚上经常提议买消夜,轮流两字对我们来说像甲骨文一样难懂,所以我们每次都抽签决定,签王去买。

除了皓廷跟亚勋各买过一次之外,我从来没有离开过签王的位置。

「干!又是我!」

相信我,如果你不断当签王,你也会骂出脏话来。反正,我的签运从来没有好过,再赘述只是伤心而已。

亚勋跟我一样没有抽到宿舍,我们便一起搬到学校附近的一栋学宿里面去。那是一栋专门租给学生住的公寓,在一条辟径颇深的巷子里。公寓的一楼是两间店面,一间是7-11,一间是全家;对面的一楼是一家洗衣店,听说也是房东开的,而房东就住在洗衣店楼上。

我想他光是赚学生的钱就赚饱了。

房东把每个楼层都分隔为七间套房,最大的那一间有十一坪大,最小的是五坪。每个楼层都有两台饮水机,每间房间附有一支室内电话。

我跟亚勋刚搬进去的时候,生活得挺不习惯。大概是因为男生宿舍住久了,一旦在宿舍走廊上遇到同楼层的女孩子,在擦身而过的同时,脸上的表情都不知道该怎么摆。

更糟糕的是,我跟亚勋住在最顶楼的五楼,七间房间里,有五间是女孩子住的。她们不是夜猫族,就是热门音乐的爱好者。一个多月的观察下来,住在五A、五C、五D这三间房的女孩子都已经有男朋友了,而那个住在五B的女孩,有很严重的失眠症。

亚勋住在五E,我住在五F,虽然编号是隔壁,但其实我们中间隔了一间五G。

我不知道为什么E不会在F旁边,每次回到宿舍看见门牌,念起来总会觉得怪怪的。

直到那一年的圣诞节,我跟亚勋住在那儿已经有近四个月的时间,我们从来没有看过那个住在五G的女孩子。

「好一栋神奇的学生公寓。」阿居跟皓廷来找我们的时候,都会这么说。

记得那一年是二○○○年,九月,我们升大二。皓廷为了生活找了家教的工作,虽然我的家境让我不需要去烦恼钱的问题,但我还是陪着他一起去家教中心,我想感受一下拿到第一份薪水到底是什么感觉。

阿居则在我公寓楼下的7-11找到计时工读生的工作,他每天除了上课之外,就是窝在7-11里面,星期六日放假的时候,他就到孤儿院去当义工。

我接到的第一个家教,是一个刚升国二的小男生。

一直到现在,我还是没能记得他的名字。因为他的名字很难写,很难念,我只记得他的名字里有个「蒯」,所以我都叫他小蒯。

这个字的念法跟「快」差不多,只是蒯必须念三声。

他的程度很差,而且是差到不行那种。我第一次看到他的成绩单,差点没脑溢血。

小蒯的爸爸是水泥工,妈妈在自助餐厅帮别人炒菜。每天早上四点钟,小蒯的妈妈就要出门去帮老板开店、洗菜、炒菜,准备给要到工业区上班的人吃早餐。

自助餐厅开在工业区入口附近,那里大型车辆来来往往二十四小时没有间断。

「那些大货车像抓狂一样横冲直撞,好几次都差点就被撞死。」

小蒯的妈妈每次说到这里,我就替她捏一把冷汗。

小蒯的爸爸待在营建公司已经有十几年了,经济越来越不景气的关系,公司接不到工程,收入越来越少,本来一个月还有八、九万块的收入,一下子缩了一半。

第一次到小蒯家,他的爸妈就讲一大堆给我听。本来小蒯还有一个弟弟,但是因为小时候生病疏于注意,两岁就死了。

他的父母亲要我注意他每一科的功课,不惜加注钟点费也要我教到他会为止。

这一对为了孩子辛苦奔波的父母,低声下气地对我请求,除了认真教小蒯功课之外,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所以,第一次上课的时候,我想先了解一下他在想些什么。

我问他:「小蒯,对你来说,什么事情最好玩?」

第一次,他没有回答,只是用一种「麻烦你有点新意好吗?你嘛帮帮忙……」这种老成的眼神看我,然后又很虚伪敷衍地笑一笑。
我爱你,不是因为你是一个怎样的人,而是因为我喜欢与你在一起时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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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第1章(7)

第二次我问他一样的问题,是在上第二次课的时候,他一样没有回答。而我会问他同样问题的原因,是因为我交付给他练习的功课,他一片空白地还给我。

第三次我问他一样的问题,且多补上一句「如果你告诉我,我送你一个奖品」,试图诱惑他告诉我他的想法,结果他给的响应,完全出乎我意料之外。

「你们也只不过是大学生而已,能送出什么好东西来?」

后来我才知道,我是小蒯第四个家教老师,前面的三个女孩子,都是被他气走的。最久、最有耐心的一个,撑了一个学期,终于引咎辞职。

我可以了解那几个家教老师的心情,毕竟教导一个学生,花了时间精神陪伴,无非是想看着他们在成绩上有进步,这样才有工作上的成就感,赚不赚家教费,就显得不是那么重要了。

就这样过了四个月,阿居皓廷跟亚勋都给我拍拍手,他们说我打破了纪录,终于站上撑最久的家教老师的王位。

在好友们拉炮庆祝买披萨狂欢的同时,小蒯的成绩还是一样乱七八糟。

撑最久是我教小蒯的目的吗?那个海鲜总汇披萨真是食之无味。

他每一张考卷都是不及格的分数,小蒯的妈妈每一次拿考卷给我的时候,都会对我说同一句话:「林老师,麻烦你多费心了。」

本来我都还会响应一句「这是应该的,您别客气」,但后来,我连回这句话的脸都没有。

有一天深夜,很冷,一月天的台北,气温低得好像要结霜一样。

因为肚子饿到不行,又困,为了期末考又不能睡,阿居跟皓廷贪图我那台暖炉,也跑到我这里住。「干!又是我!」已经买消夜买了一年半的我,签王运仍然持续着。

我带着满肚子怨气,在深夜三点多,骑着机车要去买永和豆浆。催紧油门的右手已经被风吹到没有知觉了,包在口袋里的左手却暖得要命。

一个东张西望,在福和桥上,我看见一个熟悉的背影,一步一步地走着。

「小蒯?你这么晚怎么还在外面?」

停下机车,我先回头看看会不会有车子撞上来。

昏黄的灯光中,我看见小蒯的脸上,很清楚的有好几道血痕。他的头发被剪得乱七八糟的,还剪秃了两块。

「小蒯!你怎么了?」我心一急,抓着他直问。

他慢慢转头看我,眼神有说不出的恐怖。

「子学老师,我问你,对你来说,什么事情最好玩?」

我心一惊,鸡皮疙瘩起了一身,我不知道一个才国二的小男生,为什么会有这么可怕的眼神?

我赶紧把他载回家,一路上,我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想当然尔,小蒯的爸妈一定担心到了极点。失踪不到四十八小时的报案,只能协助,还不到受理调查的范围。

经过妈妈的一阵询问,小蒯终于说出他的遭遇。

小蒯被抢劫了,还被打了一顿。原凶是他的同班同学,为了一个同班的女孩子。

他的同学本来就是小混混,很久以前就喜欢那个女孩,戏剧化的是,那个女孩子喜欢小蒯。

这种伤害性的三角情节在国中生心态不成熟的情况下,经常发生一些不愉快的事情,对方以为只要小蒯消失,那个女孩就会喜欢上自己。

小蒯在学校时,一天到晚被同学欺负,不是作弄他让他出糗,就是要他买饮料请客。

我终于知道小蒯为什么不念书的原因。

因为他的同学警告他,如果小蒯的成绩比他好,他就要给他好看。

是什么样的家庭教育出这么失败的孩子?是什么样的父母纵容这样幼稚无知几近废物的孩子?当我把这件事情告诉皓廷他们,皓廷很意外地冷静思考着,反而平时比较冷静的阿居气得乱七八糟。

「后来怎么样了?」皓廷冷静的口吻问着。

「小蒯的爸妈决定要把小蒯转学。」我说,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不提出告诉吗?我们可以去找学长帮他啊!操他妈的!这些鳖三俗辣,一定要给他们一点教训!」阿居气得满脸通红。

「他的爸妈不想惹麻烦,转学是最快,也是最能解决问题的方法。」我喝了一口热咖啡,顺便暖着自己的手。

「喂喂喂!子学,别忘了,我们是法律系的耶,一定要给那个俗辣知道法律的公权力量有多大。」阿居气到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了。

是啊。我们是法律系的学生,But so what?凭我们的力量要扭转这个病态社会的颓势,根本是想太多。

亚勋当过兵,他很直接地说了一句话:「那个俗辣只要到兵营里面,就知道什么叫好死了。」

亚勋说的是台语,好死两个字听来特别有感觉、特别爽快。

直到天亮,我们都还在讨论小蒯的事情。

阿居决定要去找学长帮忙,也要去说服小蒯的妈妈提出告诉。这不是公诉罪,要打官司一定要有控方才行。

但我的心思并不在告与不告上面,因为我一直想着小蒯最后说的一句话,我很担心,他的思想已经有很大的偏差。

「对我来说,最好玩的事情,就是看着他被车撞死。」小蒯的眼神,透露出他深深的仇恨。
我爱你,不是因为你是一个怎样的人,而是因为我喜欢与你在一起时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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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第1章(8)

※教育,是当下父母必须永远学习的一堂课。

当然,那个该死的小混混并没有被车撞死,他依然继续存在这世界上浪费空气与食物。但比较欣慰的是,这件事传到学校,训导处及辅导室的老师都很积极地解决着。

那天早上我们考完了期末考,一夜没睡的我们昏昏沉沉地赶到小蒯的学校,训导主任看见我们四个人陪着蒯爸蒯妈一起来,以为我们是来讨公道的。

「我们已经把事情原委及经过全都仔细地告诉对方的家长了,事情好好解决就好,不需要再使用暴力了。」他好声好气地对着我们说,似乎在安抚我们的情绪。「不,不是的,主任,我们只是来关心一下事情的处理情况,我是小蒯的家教,他们是我的同学,我们不是来打架的。」

「那就好,那就好,我真担心你们年轻人血气方刚。」

说完,我们直接走进训导处,看见小蒯坐在主任的位置旁边,戴着帽子,帽底后脑勺的地方,露出白皙的皮肤,如果我没猜错,小蒯已经把头发给理光了;他脸上的两道伤痕,用白色的纱布贴着,微微透出暗红的碘酒色。

而那个该死的俗辣坐在离他约有十公尺的距离,俗辣的父母站在他的旁边,一看就知道那果然是教出这种小孩子的料。

那个妈妈一身五颜六色的穿著,让我还一度以为她是学艺术的,崇拜十九世纪印象派画家高更,用色之大胆,令人惊讶,那条青黄不分的围巾是她的代表作,她身上散发的香水味,让人怀疑那瓶香水到底过期了多久?浓妆艳抹的五官,让我有点无法分辨那到底是她的眼睛还是鼻孔,妆抹得乱七八糟,活像被鬼打了一顿。

那个爸爸就没什么特别的地方,除了那吓死人的大油肚几乎要撑破他的裤头,不怎么象样的西装里配着一件黑白相间的衬衫,还有他那不怎么管用的大脑及长在屁眼旁边的眼睛之外,真的没什么特别的地方。为什么会说他的大脑不管用,眼睛长在屁眼旁边呢?

因为他的大屁股靠在柱子上,嘴里叼着香烟,而柱子上面贴有一张二十五平方公分,卫生署发给的禁烟贴纸。所以他不是白痴看不懂国字,就是眼睛长在屁眼旁边。

这些话,我在嘴里暗暗念着,在我旁边的阿居拚命点头附和,一旁的亚勋更是竖起大姆指称赞。

但站在我前面的皓廷却只是回头看着我,然后摇摇头,眼神像是在对着我说,「解决问题不需要损及自己的格调与口德」。

我确实是骂得过火了,而且我承认骂的时候真的很爽,但同时我也在接收到皓廷眼神里的讯息时发现,同样的一件事情,同样的年纪,为什么处理事情的态度及方法有这么大的不同?

在那一刻,我发觉我跟皓廷的距离很遥远。并不是朋友之间的感情疏离,而是一种个性与成熟度上的距离。

接着,蒯爸跟蒯妈要对方的父母先提出解决的方法,他们不想先说出任何要求。其实我听得出来,相信在场所有人都听得出来,蒯爸跟蒯妈只是想要一个有诚意的道歉,并且希望对方保证自己的孩子不会再欺负小蒯。

但是对方并没有。

那个被鬼打到的妈妈一点想道歉的意思都没有,她首先站了起来,并且非常无礼地说:「孩子在学校里难免有小误会小冲突,夫妻每天同枕同被的都会吵架了,何况是小孩子,你的囝仔被我的囝仔打伤了,我就叫他给你说声对不起嘛。」

这段操着超级标准的台语,加上令人发指的内容,我几乎就要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气。

在我身旁的阿居,握紧的拳头发出了几声关节响。「这位太太,我们只需要妳拿出诚意说句道歉,妳这么说,我实在感受不到妳的诚意。」蒯妈心平气和地响应她。

「什么意?诚意是什么?妳拿给我看。」眼睛长在屁眼旁边的男人说话了,口气像是蒯妈欠他好几万。接着,他从西装里拿出一叠钞票丢在桌上,「这是我家的诚意啦,要拿去不要拉倒啦!」

说完,他拉着自己的儿子跟太太转头就走,走到训导处门口的时候,还敲了一下他儿子的头说:「干恁娘咧!麻雀打到一半你在喊救命,等打死人了再告诉我啦!」

我已经被彻底地打败,被眼前这一连串的画面打败。

前后不到两分钟的时间,我看见一对教育失败的家长、一个教育失败的孩子、一个教育失败的家庭,以及他们可以想见的教育失败的未来。

这还需要什么深刻省思吗?校方一五一十地告诉他们事情的经过,他们身为父母,就应该知道自己的孩子在学校里有多么幼稚嚣张跋扈而且过分,这孩子的个性不但危害到同学朋友伙伴,更会对他的将来造成很大的影响,套一句亚勋的话:「军中与社会可不吃他这一套!」

但我们看见的,是一对不懂得什么是对错的家长,不懂得怎么教育他们的孩子,自己的孩子在学校打伤了同学,长期恐吓威胁同学,他们的反应居然只是丢下五万块,对自己的孩子却完全没有责罚,面对受害者家长,更是一点愧歉之心都没有。

我不禁要问,造成这种悲哀事件不断发生的到底是什么?又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才可以消弭这些人的劣根性?是更多的受害者吗?是更多无知悲哀的事情不断地发生吗?还是直到有一天自己也尝到了苦果才懂得改过呢?

我想,就算到死的那一天我也得不到答案,这种悲哀也是一种循环,而且它将生生不息。

事情好像就这样被处理「结束」了,那个俗辣被训导处立刻签发一张大过两支的惩处公告,贴在公布栏,这样的动作像是昭告天下行恶必有罚责,但我们四个人都一致认为,这只是一个形式,打人的俗辣如果害怕两支大过加注其身,他就不会打人了。

但真的没有其它的解决方法了,学校不可能找几个大汉扁他一顿,好让他记取绝对的教训。

蒯爸并没有收那五万块,他在离开训导处之前,把五万块交给了训导主任,请他把钱捐给慈善机构。而小蒯也立刻决定,他要离开这所待了一年半的学校,他二年级的下学期,将会在另一个地方重新开始。
我爱你,不是因为你是一个怎样的人,而是因为我喜欢与你在一起时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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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第1章(9)

走出训导处,走廊很单调地延伸着,冬天的太阳和煦但没有温度,冷风迎面的感觉比太阳照在脸上的感觉更强烈。

很巧的,下课钟声响起,学生像勤奋的工蜂一样,一群一群地跑出教室,原本宁静的校园顿时像一座大型的菜市场。

我们走在蒯爸蒯妈后面,他们紧紧搂着小蒯。阿居跟皓廷把手搭在我的肩膀上,天气冷的关系,阿居冰冷的手碰触到我的脸,感觉像冰刃一样,割过每一个毛细孔。

「希望小蒯到了新学校之后,会有新生活、新气象。」阿居说着,他乐于助人的个性让他的脸看起来永远是那么善良。

「我也希望,不过,我更希望他到了新学校之后,也要有个新成绩。」我语重心长地说着。身为我的第一个家教学生,小蒯着实让我吃了好大一碗挫折羹汤。

走着走着,经过了福利社,曾经也经历过在福利社里抢买新鲜面包的日子,现在看来却像是百货公司在跳楼大拍卖。

福利社里跑出几个小男生,那是小蒯的同学,他们你一句我一句地问着小蒯的情况,比较调皮的还脱下他的帽子摸摸他的光头。他的人缘其实很好,每个同学都很关心他。

只是这一个转学的决定,或许是这一段缘分的结束吧。

皓廷却不这么想,他觉得好同学好朋友可以永远,这一段时间的分离,说不定可以更拉紧他们彼此的距离。

可是,永远不是很远吗?拉紧彼此的距离有这么容易吗?

这又是一个没有答案的问题,我最近越来越会乱想。

那天之后,紧接着就是寒假及新年。

二○○一年的开始,因为小蒯的事情,我对许多事情开始有了许多不一样的看法,我把这样的心情告诉我爸,他说:「这是好现象,这表示会独立思考的你,会有与众不同的成长。」

但我需要的不是与众不同,我只需要我所有的看法或问题,可以很快得到一个答案。

那年的一月十二号,星期五,小蒯打电话给我,跟我要了我的地址,他说要寄给我一个礼物,还明言不让我当面去拿。

一月十二号既不是我的生日,也不是他的生日,离农历新年也还有十一天,我真不知道他要拿什么给我。

后来,我在十七号那天下午,收到一封快递信,里面歪七扭八的字体写着:国文:六十六 英文:六十一 数学:六十 (其它都不及格……)

老师,这是我上国中以来第一次有三科及格的成绩,我才苦读五天就考这样了喔,下次我一定会考更好的。

小蒯啊……好大的一碗挫折羹汤,好大又好甜的一碗挫折羹汤。

※付出的时候不需要想着收获,因为在收获的同时,会有更大的感动。

「子学,告诉我,你为什么要念法律?」

这已经是我第三万七千五百四十六次被别人问到这个问题了。

二○○一年的一开始,还是冷飕飕的冬天,我莫名其妙地起了个大早,揉揉眼睛往窗外看出去,高雄的清晨竟然是白色的。

「啊……如果高雄会下雪,那会怎么样呢?」我自言自语地咕哝着。

那一天是一月二十三号,我家里来了一大群人。

除了远在亚特兰大念研究所,忙到没能赶回来的表姐之外,北中南东各处亲戚,整个家族的人全都到齐了。从早到晚,就听见我家的门铃声不停响,就看我妈我爸客厅院子大门的来回跑,门一开就是「恭喜!恭喜!」的互相拜年,亲戚们的车子停满了我家门前。

我对这一年的印象很深刻,这一年的农历年来得特别早,一月二十三号就是除夕了。因为前一年的新年已经耍过一次任性,坚持要待在台北过年的关系,所以今年我特别早回到高雄的老家。

刚处理完小蒯的事情,我心里面有一种踏实的感觉,虽然感慨着部分家庭教育的失败,但小蒯的成绩好转对我来说,就像是领到一个大红包。

说到红包,我就会想到这一年吃团圆饭的时候,可能是亲友们有整整两年没见到我的关系吧,所以对我的关心特别多,饭桌上大家讨论的都是我。

我的身高、我的体重、我的发型,甚至我的近视深度,等到这些问题都得到了一个满意的答案,也经过一番比较跟讨论之后,就开始问到我的生活、我的学校、我的感情,甚至我的零用钱。

到后来,每个长辈都一副「这孩子一个人在台北生活,真可怜」的表情,好像中学老师在洗脑似地教导我们大陆同胞有多么水深火热一样。
我爱你,不是因为你是一个怎样的人,而是因为我喜欢与你在一起时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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