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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第1章(12)

「这让我想起以前当兵的时候,那时我是参三,也就是作战,我每天有打不完的报告,有做不完的演示文稿资料,有被长官挑剔不完的吹毛求疵。」他拉开筷子套,夹了一片高丽菜。「但我只要想到晚上加班的时候,会有收假的弟兄带回卤味给我,我就很高兴,那一整天的辛苦都会因为卤味而忘记。」

那一片高丽菜在他的嘴里,像是山珍海味一样地可口,他的表情告诉我,有食如此,夫复何求?

不过,那天晚上的亚勋其实是醉了,因为他吃了第二口卤味之后,就开始唱歌,唱着唱着,还在原地转圈圈,然后就直接冲进厕所,「恶」了一声之后,我的房间里就不只是卤味跟酒嗝味了。亚勋比我想象中还要重,他的酒量也是吓人的多,食量更是惊人,我不知道是不是酒精有麻醉效果的关系,他的视准度明显地降低了,因为他完全没有吐在马桶里,而是吐在地板上,而且从地上那一大滩秽物来看,那晚的Friday掇他有吃几条虾子。

我试图把他扶回他的房间,但是他不太安份,直说他没有醉,不需要我扶。

我在他面前比了一个三,他回答四,我摇头,坚持要扶他回去,他说再给他一次机会,我又比了一个三,他一样回答四,还夸奖我的手指头很长。

我怀疑他到底是怎么回来的?因为他醉得挺彻底的,我把他扛回他的房间,然后喘吁吁地走回我的房间。

那天晚上,这两个喝醉的人把我累惨了,其中一个带来了卤味,我却一口都没吃到,还害我得在半夜洗厕所。

我把厕所的小窗打开,试图让空气流通,来吹散一点呕吐的气味,但我发现那气味已经蔓延到我的房间里,于是我跑到楼下的7-11,阿居是那晚的大夜班,我买了芳香剂,顺便请阿居喝了一瓶可乐。

「圣诞节他们喝啤酒,我们干可乐,干杯!」

几口可乐下肚之后,我立刻就后悔了,因为我买的是曲线瓶,它比罐装的可乐要辣得多,顿时间感觉到喉咙一阵强烈的刺激,像吃了哇沙米一样。

「阿居,这真是个美妙的圣诞节,我看了一整天的书,到半夜还要洗厕所,而你不但去了孤儿院,还得上班,我想,应该没多少人的圣诞节过得这么特别的了。」

「想得那么痛苦干嘛?快乐的事情还有很多。」是吗?快乐的事情还有很多吗?怎么我一下子全想不起来我曾在何时快乐过?

「阿居,你如何体会快乐?」

这个突然间冲口而出的问题,我自己也有些讶异。

我从来没有想过「快乐如何体会」这个问题,更没有想过会去问别人,因为我一直觉得快乐本身不需要定义,体会了也不需言喻。

但现在想一想,或许我正值思想的成长期吧,很多以前没有想过的事,都会在这个时期变成一种看似杞人忧天,又深觉重要的问题。

「皓廷的篮球,是他的快乐,所以他在球场上所流下的每一滴汗,都是他的快乐;孤儿院里小朋友的笑容,是我的快乐,所以我在孤儿院里看见的每一个笑容,都是我的快乐。」

这是阿居当时给我的回答,我一直记得很清楚。

大概是我没有料想到阿居会给我具体的答案,所以我对他的回答感到无比的震撼。

回到我的房间之后,我把阿居的话写在一张纸上,然后贴在床头。「皓廷的篮球,是他的快乐;孤儿院里小朋友的笑容,是阿居的快乐。那……我的呢?」

我的呢?我的快乐是什么?

我没有特别热衷的兴趣,没有特别喜爱的东西,没有特别拿手的专长,甚至连偶像或影歌星都没有特别欣赏的。

我身在比皓廷富裕,比阿居幸福的家庭里,我不需要像亚勋一样先当兵,先工作赚钱,才有能力来念大学,我骑的机车是近七万块的重型一二五,我的手机是比同学们贵上三倍的V3688,我穿的一件牛仔裤可以买同学的两条。

我所有的一切都让人称羡,但我却没有得到让自己也羡慕的快乐。

这问题杞人忧天吗?或许吧!当自己欲求不满也好,当自己自寻烦恼也罢,突然我发现自己是个可悲的人,因为我不懂得,快乐竟然是那么简单。

时间是晚上的三点四十分,我在五F号房。

隔壁传来一阵钢琴声,轻轻的,带着一丝的哀伤,那不是音乐CD,因为声音时明时断,那是一首没听过的歌,我只听懂了几句歌词。
我爱你,不是因为你是一个怎样的人,而是因为我喜欢与你在一起时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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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第1章(11)

「不谢,只是我发现这不是给我的信,可能是房东放错信箱了,本来要放回妳的信箱里,可是妳的信箱满了,塞不进去,门缝也一样,所以我先放在我那,希望妳别见怪。」

「不会,我还要谢谢你,而且你没说我还没想到,为什么五G会五F跟五E之间,房东这么排序真的很奇怪。」

「妳是不是有点醉啊?」

「醉?没有,我清醒得很。」

「真的吗?可是妳已经在身上找很久了耶,妳是不是在找钥匙啊?」

「嗯,奇怪……到底放哪去了?」

「在门上,妳早就插在上面了。」

圣诞节那天晚上,我在走廊上的饮水机那儿泡着咖啡,一阵听来蹬跺不稳的脚步声停在我的房门旁边。

原来是那个住在五G的女孩。

我突然想起当天在我的五F信箱里收到一封要给「徐艺君」的信,我本来以为那是以前的旧房客的名字,后来瞥见五G的信箱里,塞满了写着徐艺君三个字的信及账单,我才知道原来这个我搬来四个月却没见过面的隔壁舍友,大名原来是这样的。

我企图把摆错的信放到她的信箱里,但很明显的,信已经塞不进去了。

我把她的信全都拿出来,想塞在她的门缝底下,却发现她的门缝塞着厚厚的布。

「啊……原来钥匙在这,难怪找不到。」

「妳好像有点醉,还是快休息吧,晚安。」我苦笑着说,端着咖啡要回到我的房间。

「你住我隔壁啊?我可以知道你的名字吗?」「我叫林子学。」

「什么系的啊?」

「法律系,二年级。」

「法律系啊……」醉意撑开了她的双眼皮,我发觉她的睫毛很长很长。「那个没什么良心的系啊……」

这是她给法律系的特别定义,我觉得挺好奇。

正当我想问她为什么的时候,她说:「你为什么要念法律?」

喔,这是第三万七千五百四十五次……

※其实我认为,议员、首长与政客才是真正的金饭碗。

当然,前面我已经说得很清楚,这样的问题,即使问我十万次也一样,答案并不会因为提问的对象而有所改变。

「我妈说的。」

「你妈说的?」

「对,我妈说的。」

「那如果你妈叫你娶我呢?」

「啊?什么?」

眼前这个女孩子,我只跟她说了几句话,交给她一堆账单跟信件,提醒了她钥匙正插在她的门上,尽管她稍有姿色,但一身酒味加上有点怪异的穿著,已经构成了让我转身就走的条件。

对于这个怪异的问题,我说实话,听来挺反感的,因为她的表情有一种「哇铐!你都几岁了,还这么听妈妈的安排?」的感觉,本来我是打算问个清楚,她说这话是什么意思?但想想几分钟前才刚认识,礼貌还是要顾着。

「妳喝醉了吗?」

「没有,我清醒得很。」

「那就好,晚安。」

我转头就要离开,她又叫住了我。

「喂,你还没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啊?」

「我叫林子学,我刚刚已经说过了。」

「什么系的啊?」

「法律系……二年级……」

「法律系啊……」

「妳醉了。」

「不,没有,我清醒得很。」

「喔,那就好,晚安。」

我转过头,她一样叫我,我知道她已经醉了,所以我没理她。

那天晚上,亚勋玩到很晚才回来,他带了消夜来敲我的门,说他跟哲学系学会的人在Friday掇吃完晚饭之后,就跑到PUB去玩,跳了一个晚上的舞,腿软腰酸,四肢无力,因为PUB音乐持续轰炸的关系,耳朵还有轻微的耳鸣。

当时我躺在床上,他把消夜打开,拿了报纸垫底,一阵阵卤味的香味扑鼻而来。

「跳舞真的很累,看学会里的学长姐跟学弟妹拚命摇摆身体,再感觉到自己的气喘吁吁,不得不承认,跟你们比起来,我真的老了,四年的差距,从体力上可以看得出来。」

说完,亚勋打了一个嗝,空气中卤味的味道里,立刻混杂了浓浓的啤酒味。

「亚勋,你喝酒?」

「是啊,喝了好多,肚子很胀。」

他在我的小茶几附近爬着,我不知道他在找什么。

「你在找啥?」

「筷子,我在找筷子。」

「筷子在你手上。」

他看看自己手上的筷子,啊的一声,然后是一阵傻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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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第1章(10)

「子学,告诉我,你为什么要念法律?」

问这个问题的,是爸爸的三哥,我的三伯。

这已经是我第三万七千五百四十六次被别人问到这个问题了,而这一次似乎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其实这个问题有一个很官方的答案:「我妈说的」。只要有人问到这个问题,我通常都只回答这四个字,「我妈说的」。

所以这一次的答案没有例外的必要,我依然是回答「我妈说的」。在说的同时,我还刻意把眼神飘向我妈,请她给我一点附和。

我爸跟我妈只是笑一笑。

「那我这么问好了,子学,你现在就快进入大二下学期,这一年半的时间里,法律对你来说是什么?或是,你认为什么是法律?」

三伯很正经地问出这个问题,饭桌上所有的人都安静了下来,等待我的答案,除了那几个拚命玩电动玩具的表堂弟妹之外。

「就是秩序。一代法学大师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在《法学导论》这一本书里面提到:「所有的秩序,无论是从生命的多样性里发现的,还是我们即将努力建立的,都可以说是一种法律。」也就是说,为求每一个生命体系,不管是人类、生物、企业、宗教等等,在某个特定区域里公平存在,也就是在法制地区里公平存在而订定了一些法则以遵守或是惩戒。」说完这一段,我喝了一口我妈最拿手的鸡汤。「但这些已经成文的法则,在我们法律系学生来说叫做法条,其实都是人规范的,所以三伯,你问我什么是法律,我只能跟你说,你所存在的世界就是法律,否则它不会有秩序。我不知道学校里或社会上的教授专家怎么想,可是我认为,法律就是人,人就是法律。」

说完,我的鸡汤也见底了。我妈拿过我的碗,帮我又盛了满,好像在奖励我刚刚的那一番解说。

听完我的回答,三伯很开心地笑着。我不知道他为什么笑得那么开心,不过,团圆饭过后发红包的时间,他给我的红包是最大包的。

其实,要一个才接触法律一年半的学生来回答什么是法律这个问题,就像是要一个刚学会开车不久的人参加比赛一样,或许他在场上不会有太糟糕的表现,但我想结果绝对不会让所有人满意的。

不过,当初妈妈坚持要我念法律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我没有任何的反抗,联考结束之后,看着志愿卡上前十个志愿满满的都是法律系,我就知道我跟法律已经脱不了关系。「你为什么要念法律?」这个问题,我也问过阿居跟皓廷,甚至也问过班上其它的同学,其实有很多人都是因为「家人」而选择了法律,真正因为兴趣而进法律系念书的人少之又少。

这或许是教育体制错误及传统思想根深蒂固的遗毒吧,学生念书只为了考试,根本忘了学习永远是为了自己,家长则把「老师、医生、律师」当作是永远的金饭碗,为了不让孩子将来饿着肚子,他们便规定孩子要念什么科系。像高速公路交流道规定车辆要从哪里上去一样,你可以选择叛离的逆向,但会不会收到生命的红单,就必须看运气了。

阿居因为不知道要填什么系,又不喜欢地理历史那些较死板的科系,所以填了法律。皓廷则是跟我一样上了交流道,因为没有逆向,所以进了法律系。

进法律系那一天,我对法律系还没有什么感觉,直到开始背法条那一天,我突然很羡慕阿居当时可以自由选择系所,因为背法条很痛苦。阿居则开始后悔他填了法律系。

「其实,我应该去念中文的,我多么倾慕中文系女孩的气质啊!」手里拿着刑法分则,阿居朝着窗外喊着:「我宁愿去背左传跟文心雕龙,我宁愿去了解李商隐的忧郁、陶渊明的神经病,我也不要看见刑法,不要看见民法,不要走进满是法律味道的教室。」

阿居几乎要崩溃,面对着刑法分则,我想每个人都会崩溃。

「等等,陶渊明什么时候患了神经病?」我很好奇地问着。

「桃花源记不是写,「今是何世?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吗?怎么可能躲秦政躲到问出「今是何世?」这句话,他是躲了多久?活了几百岁吗?还不知有汉耶,太扯了啦!陶渊明太会幻想了,所以我认为他有神经病。」

阿居很认真地向我跟皓廷解释着他对陶渊明的看法,我跟皓廷则听得有点雾煞煞。

因为我们三人都了解念法律的痛苦,所以当时同寝室的亚勋便成了我们拿来消遣、安慰自己的对象。因为我们都觉得,比起法律,哲学系实在是好念多了。但直到有一天,亚勋以一个问题扎扎实实地暗示了我们哲学系的痛苦时,我们总算愿意承认,其实每个系都有其痛苦之处。

「子学,我问你,你是谁?」亚勋转着原子笔,浅笑着问我。

「我?我是林子学啊。」

「你真的是林子学吗?林子学就是你吗?」

「我当然是啊。」

「为什么你是林子学?」

「我……」

「为什么林子学就是你?你如何确定你是林子学?」

「我……我有身分证啊!」

「如果没有身分证这种东西,你还是林子学吗?」

「我……」

「林子学要用身分证来解释吗?你刚刚不是确定你是林子学?」

亚勋这么一问之后,我开始知道哲学系不但不好念,而且念久了有发疯之虞。

红包发完之后,我回到自己的房间,数着红包里的钞票,再加上我的家教薪水,不知道够不够我买一部手提电脑?

脑子不知道为什么,突然一个岔神,我想起了一个月前,也就是两千年的圣诞节晚上,有个人给了法律系一个很特别的定义。

「谢谢你。」满身酒味的她,意识很清楚地对我说着。手里拿着我递给她的信,另一只手在身上每一个口袋寻找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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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第1章(9)

走出训导处,走廊很单调地延伸着,冬天的太阳和煦但没有温度,冷风迎面的感觉比太阳照在脸上的感觉更强烈。

很巧的,下课钟声响起,学生像勤奋的工蜂一样,一群一群地跑出教室,原本宁静的校园顿时像一座大型的菜市场。

我们走在蒯爸蒯妈后面,他们紧紧搂着小蒯。阿居跟皓廷把手搭在我的肩膀上,天气冷的关系,阿居冰冷的手碰触到我的脸,感觉像冰刃一样,割过每一个毛细孔。

「希望小蒯到了新学校之后,会有新生活、新气象。」阿居说着,他乐于助人的个性让他的脸看起来永远是那么善良。

「我也希望,不过,我更希望他到了新学校之后,也要有个新成绩。」我语重心长地说着。身为我的第一个家教学生,小蒯着实让我吃了好大一碗挫折羹汤。

走着走着,经过了福利社,曾经也经历过在福利社里抢买新鲜面包的日子,现在看来却像是百货公司在跳楼大拍卖。

福利社里跑出几个小男生,那是小蒯的同学,他们你一句我一句地问着小蒯的情况,比较调皮的还脱下他的帽子摸摸他的光头。他的人缘其实很好,每个同学都很关心他。

只是这一个转学的决定,或许是这一段缘分的结束吧。

皓廷却不这么想,他觉得好同学好朋友可以永远,这一段时间的分离,说不定可以更拉紧他们彼此的距离。

可是,永远不是很远吗?拉紧彼此的距离有这么容易吗?

这又是一个没有答案的问题,我最近越来越会乱想。

那天之后,紧接着就是寒假及新年。

二○○一年的开始,因为小蒯的事情,我对许多事情开始有了许多不一样的看法,我把这样的心情告诉我爸,他说:「这是好现象,这表示会独立思考的你,会有与众不同的成长。」

但我需要的不是与众不同,我只需要我所有的看法或问题,可以很快得到一个答案。

那年的一月十二号,星期五,小蒯打电话给我,跟我要了我的地址,他说要寄给我一个礼物,还明言不让我当面去拿。

一月十二号既不是我的生日,也不是他的生日,离农历新年也还有十一天,我真不知道他要拿什么给我。

后来,我在十七号那天下午,收到一封快递信,里面歪七扭八的字体写着:国文:六十六 英文:六十一 数学:六十 (其它都不及格……)

老师,这是我上国中以来第一次有三科及格的成绩,我才苦读五天就考这样了喔,下次我一定会考更好的。

小蒯啊……好大的一碗挫折羹汤,好大又好甜的一碗挫折羹汤。

※付出的时候不需要想着收获,因为在收获的同时,会有更大的感动。

「子学,告诉我,你为什么要念法律?」

这已经是我第三万七千五百四十六次被别人问到这个问题了。

二○○一年的一开始,还是冷飕飕的冬天,我莫名其妙地起了个大早,揉揉眼睛往窗外看出去,高雄的清晨竟然是白色的。

「啊……如果高雄会下雪,那会怎么样呢?」我自言自语地咕哝着。

那一天是一月二十三号,我家里来了一大群人。

除了远在亚特兰大念研究所,忙到没能赶回来的表姐之外,北中南东各处亲戚,整个家族的人全都到齐了。从早到晚,就听见我家的门铃声不停响,就看我妈我爸客厅院子大门的来回跑,门一开就是「恭喜!恭喜!」的互相拜年,亲戚们的车子停满了我家门前。

我对这一年的印象很深刻,这一年的农历年来得特别早,一月二十三号就是除夕了。因为前一年的新年已经耍过一次任性,坚持要待在台北过年的关系,所以今年我特别早回到高雄的老家。

刚处理完小蒯的事情,我心里面有一种踏实的感觉,虽然感慨着部分家庭教育的失败,但小蒯的成绩好转对我来说,就像是领到一个大红包。

说到红包,我就会想到这一年吃团圆饭的时候,可能是亲友们有整整两年没见到我的关系吧,所以对我的关心特别多,饭桌上大家讨论的都是我。

我的身高、我的体重、我的发型,甚至我的近视深度,等到这些问题都得到了一个满意的答案,也经过一番比较跟讨论之后,就开始问到我的生活、我的学校、我的感情,甚至我的零用钱。

到后来,每个长辈都一副「这孩子一个人在台北生活,真可怜」的表情,好像中学老师在洗脑似地教导我们大陆同胞有多么水深火热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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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第1章(8)

※教育,是当下父母必须永远学习的一堂课。

当然,那个该死的小混混并没有被车撞死,他依然继续存在这世界上浪费空气与食物。但比较欣慰的是,这件事传到学校,训导处及辅导室的老师都很积极地解决着。

那天早上我们考完了期末考,一夜没睡的我们昏昏沉沉地赶到小蒯的学校,训导主任看见我们四个人陪着蒯爸蒯妈一起来,以为我们是来讨公道的。

「我们已经把事情原委及经过全都仔细地告诉对方的家长了,事情好好解决就好,不需要再使用暴力了。」他好声好气地对着我们说,似乎在安抚我们的情绪。「不,不是的,主任,我们只是来关心一下事情的处理情况,我是小蒯的家教,他们是我的同学,我们不是来打架的。」

「那就好,那就好,我真担心你们年轻人血气方刚。」

说完,我们直接走进训导处,看见小蒯坐在主任的位置旁边,戴着帽子,帽底后脑勺的地方,露出白皙的皮肤,如果我没猜错,小蒯已经把头发给理光了;他脸上的两道伤痕,用白色的纱布贴着,微微透出暗红的碘酒色。

而那个该死的俗辣坐在离他约有十公尺的距离,俗辣的父母站在他的旁边,一看就知道那果然是教出这种小孩子的料。

那个妈妈一身五颜六色的穿著,让我还一度以为她是学艺术的,崇拜十九世纪印象派画家高更,用色之大胆,令人惊讶,那条青黄不分的围巾是她的代表作,她身上散发的香水味,让人怀疑那瓶香水到底过期了多久?浓妆艳抹的五官,让我有点无法分辨那到底是她的眼睛还是鼻孔,妆抹得乱七八糟,活像被鬼打了一顿。

那个爸爸就没什么特别的地方,除了那吓死人的大油肚几乎要撑破他的裤头,不怎么象样的西装里配着一件黑白相间的衬衫,还有他那不怎么管用的大脑及长在屁眼旁边的眼睛之外,真的没什么特别的地方。为什么会说他的大脑不管用,眼睛长在屁眼旁边呢?

因为他的大屁股靠在柱子上,嘴里叼着香烟,而柱子上面贴有一张二十五平方公分,卫生署发给的禁烟贴纸。所以他不是白痴看不懂国字,就是眼睛长在屁眼旁边。

这些话,我在嘴里暗暗念着,在我旁边的阿居拚命点头附和,一旁的亚勋更是竖起大姆指称赞。

但站在我前面的皓廷却只是回头看着我,然后摇摇头,眼神像是在对着我说,「解决问题不需要损及自己的格调与口德」。

我确实是骂得过火了,而且我承认骂的时候真的很爽,但同时我也在接收到皓廷眼神里的讯息时发现,同样的一件事情,同样的年纪,为什么处理事情的态度及方法有这么大的不同?

在那一刻,我发觉我跟皓廷的距离很遥远。并不是朋友之间的感情疏离,而是一种个性与成熟度上的距离。

接着,蒯爸跟蒯妈要对方的父母先提出解决的方法,他们不想先说出任何要求。其实我听得出来,相信在场所有人都听得出来,蒯爸跟蒯妈只是想要一个有诚意的道歉,并且希望对方保证自己的孩子不会再欺负小蒯。

但是对方并没有。

那个被鬼打到的妈妈一点想道歉的意思都没有,她首先站了起来,并且非常无礼地说:「孩子在学校里难免有小误会小冲突,夫妻每天同枕同被的都会吵架了,何况是小孩子,你的囝仔被我的囝仔打伤了,我就叫他给你说声对不起嘛。」

这段操着超级标准的台语,加上令人发指的内容,我几乎就要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气。

在我身旁的阿居,握紧的拳头发出了几声关节响。「这位太太,我们只需要妳拿出诚意说句道歉,妳这么说,我实在感受不到妳的诚意。」蒯妈心平气和地响应她。

「什么意?诚意是什么?妳拿给我看。」眼睛长在屁眼旁边的男人说话了,口气像是蒯妈欠他好几万。接着,他从西装里拿出一叠钞票丢在桌上,「这是我家的诚意啦,要拿去不要拉倒啦!」

说完,他拉着自己的儿子跟太太转头就走,走到训导处门口的时候,还敲了一下他儿子的头说:「干恁娘咧!麻雀打到一半你在喊救命,等打死人了再告诉我啦!」

我已经被彻底地打败,被眼前这一连串的画面打败。

前后不到两分钟的时间,我看见一对教育失败的家长、一个教育失败的孩子、一个教育失败的家庭,以及他们可以想见的教育失败的未来。

这还需要什么深刻省思吗?校方一五一十地告诉他们事情的经过,他们身为父母,就应该知道自己的孩子在学校里有多么幼稚嚣张跋扈而且过分,这孩子的个性不但危害到同学朋友伙伴,更会对他的将来造成很大的影响,套一句亚勋的话:「军中与社会可不吃他这一套!」

但我们看见的,是一对不懂得什么是对错的家长,不懂得怎么教育他们的孩子,自己的孩子在学校打伤了同学,长期恐吓威胁同学,他们的反应居然只是丢下五万块,对自己的孩子却完全没有责罚,面对受害者家长,更是一点愧歉之心都没有。

我不禁要问,造成这种悲哀事件不断发生的到底是什么?又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才可以消弭这些人的劣根性?是更多的受害者吗?是更多无知悲哀的事情不断地发生吗?还是直到有一天自己也尝到了苦果才懂得改过呢?

我想,就算到死的那一天我也得不到答案,这种悲哀也是一种循环,而且它将生生不息。

事情好像就这样被处理「结束」了,那个俗辣被训导处立刻签发一张大过两支的惩处公告,贴在公布栏,这样的动作像是昭告天下行恶必有罚责,但我们四个人都一致认为,这只是一个形式,打人的俗辣如果害怕两支大过加注其身,他就不会打人了。

但真的没有其它的解决方法了,学校不可能找几个大汉扁他一顿,好让他记取绝对的教训。

蒯爸并没有收那五万块,他在离开训导处之前,把五万块交给了训导主任,请他把钱捐给慈善机构。而小蒯也立刻决定,他要离开这所待了一年半的学校,他二年级的下学期,将会在另一个地方重新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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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第1章(7)

第二次我问他一样的问题,是在上第二次课的时候,他一样没有回答。而我会问他同样问题的原因,是因为我交付给他练习的功课,他一片空白地还给我。

第三次我问他一样的问题,且多补上一句「如果你告诉我,我送你一个奖品」,试图诱惑他告诉我他的想法,结果他给的响应,完全出乎我意料之外。

「你们也只不过是大学生而已,能送出什么好东西来?」

后来我才知道,我是小蒯第四个家教老师,前面的三个女孩子,都是被他气走的。最久、最有耐心的一个,撑了一个学期,终于引咎辞职。

我可以了解那几个家教老师的心情,毕竟教导一个学生,花了时间精神陪伴,无非是想看着他们在成绩上有进步,这样才有工作上的成就感,赚不赚家教费,就显得不是那么重要了。

就这样过了四个月,阿居皓廷跟亚勋都给我拍拍手,他们说我打破了纪录,终于站上撑最久的家教老师的王位。

在好友们拉炮庆祝买披萨狂欢的同时,小蒯的成绩还是一样乱七八糟。

撑最久是我教小蒯的目的吗?那个海鲜总汇披萨真是食之无味。

他每一张考卷都是不及格的分数,小蒯的妈妈每一次拿考卷给我的时候,都会对我说同一句话:「林老师,麻烦你多费心了。」

本来我都还会响应一句「这是应该的,您别客气」,但后来,我连回这句话的脸都没有。

有一天深夜,很冷,一月天的台北,气温低得好像要结霜一样。

因为肚子饿到不行,又困,为了期末考又不能睡,阿居跟皓廷贪图我那台暖炉,也跑到我这里住。「干!又是我!」已经买消夜买了一年半的我,签王运仍然持续着。

我带着满肚子怨气,在深夜三点多,骑着机车要去买永和豆浆。催紧油门的右手已经被风吹到没有知觉了,包在口袋里的左手却暖得要命。

一个东张西望,在福和桥上,我看见一个熟悉的背影,一步一步地走着。

「小蒯?你这么晚怎么还在外面?」

停下机车,我先回头看看会不会有车子撞上来。

昏黄的灯光中,我看见小蒯的脸上,很清楚的有好几道血痕。他的头发被剪得乱七八糟的,还剪秃了两块。

「小蒯!你怎么了?」我心一急,抓着他直问。

他慢慢转头看我,眼神有说不出的恐怖。

「子学老师,我问你,对你来说,什么事情最好玩?」

我心一惊,鸡皮疙瘩起了一身,我不知道一个才国二的小男生,为什么会有这么可怕的眼神?

我赶紧把他载回家,一路上,我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想当然尔,小蒯的爸妈一定担心到了极点。失踪不到四十八小时的报案,只能协助,还不到受理调查的范围。

经过妈妈的一阵询问,小蒯终于说出他的遭遇。

小蒯被抢劫了,还被打了一顿。原凶是他的同班同学,为了一个同班的女孩子。

他的同学本来就是小混混,很久以前就喜欢那个女孩,戏剧化的是,那个女孩子喜欢小蒯。

这种伤害性的三角情节在国中生心态不成熟的情况下,经常发生一些不愉快的事情,对方以为只要小蒯消失,那个女孩就会喜欢上自己。

小蒯在学校时,一天到晚被同学欺负,不是作弄他让他出糗,就是要他买饮料请客。

我终于知道小蒯为什么不念书的原因。

因为他的同学警告他,如果小蒯的成绩比他好,他就要给他好看。

是什么样的家庭教育出这么失败的孩子?是什么样的父母纵容这样幼稚无知几近废物的孩子?当我把这件事情告诉皓廷他们,皓廷很意外地冷静思考着,反而平时比较冷静的阿居气得乱七八糟。

「后来怎么样了?」皓廷冷静的口吻问着。

「小蒯的爸妈决定要把小蒯转学。」我说,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不提出告诉吗?我们可以去找学长帮他啊!操他妈的!这些鳖三俗辣,一定要给他们一点教训!」阿居气得满脸通红。

「他的爸妈不想惹麻烦,转学是最快,也是最能解决问题的方法。」我喝了一口热咖啡,顺便暖着自己的手。

「喂喂喂!子学,别忘了,我们是法律系的耶,一定要给那个俗辣知道法律的公权力量有多大。」阿居气到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了。

是啊。我们是法律系的学生,But so what?凭我们的力量要扭转这个病态社会的颓势,根本是想太多。

亚勋当过兵,他很直接地说了一句话:「那个俗辣只要到兵营里面,就知道什么叫好死了。」

亚勋说的是台语,好死两个字听来特别有感觉、特别爽快。

直到天亮,我们都还在讨论小蒯的事情。

阿居决定要去找学长帮忙,也要去说服小蒯的妈妈提出告诉。这不是公诉罪,要打官司一定要有控方才行。

但我的心思并不在告与不告上面,因为我一直想着小蒯最后说的一句话,我很担心,他的思想已经有很大的偏差。

「对我来说,最好玩的事情,就是看着他被车撞死。」小蒯的眼神,透露出他深深的仇恨。
我爱你,不是因为你是一个怎样的人,而是因为我喜欢与你在一起时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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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第1章(6)

※人生与幸福的定义,不可能是狭窄,也不可能是复杂的。□□※当下感觉到的生命意义,只有你才能体会它对生命的重要性。

像是忘了关掉的水龙头一样,时间不断不断地流逝着;只是时间不像水库那样有刻度、有管理人员在看顾,它再怎么流逝、再怎么被浪费,我想除了自知时间有限或生命即将终结的人之外,是不会有任何人有感觉的。

我们升上大二之后,我就没有和皓廷他们住在同一间宿舍里了。原因不是别的,就是因为宿舍抽签。认识我久一点的人就会知道,我的签运是世界级的糟糕。

每一次抽签,我一定是签王。

大一的时候,同寝室四个人,晚上经常提议买消夜,轮流两字对我们来说像甲骨文一样难懂,所以我们每次都抽签决定,签王去买。

除了皓廷跟亚勋各买过一次之外,我从来没有离开过签王的位置。

「干!又是我!」

相信我,如果你不断当签王,你也会骂出脏话来。反正,我的签运从来没有好过,再赘述只是伤心而已。

亚勋跟我一样没有抽到宿舍,我们便一起搬到学校附近的一栋学宿里面去。那是一栋专门租给学生住的公寓,在一条辟径颇深的巷子里。公寓的一楼是两间店面,一间是7-11,一间是全家;对面的一楼是一家洗衣店,听说也是房东开的,而房东就住在洗衣店楼上。

我想他光是赚学生的钱就赚饱了。

房东把每个楼层都分隔为七间套房,最大的那一间有十一坪大,最小的是五坪。每个楼层都有两台饮水机,每间房间附有一支室内电话。

我跟亚勋刚搬进去的时候,生活得挺不习惯。大概是因为男生宿舍住久了,一旦在宿舍走廊上遇到同楼层的女孩子,在擦身而过的同时,脸上的表情都不知道该怎么摆。

更糟糕的是,我跟亚勋住在最顶楼的五楼,七间房间里,有五间是女孩子住的。她们不是夜猫族,就是热门音乐的爱好者。一个多月的观察下来,住在五A、五C、五D这三间房的女孩子都已经有男朋友了,而那个住在五B的女孩,有很严重的失眠症。

亚勋住在五E,我住在五F,虽然编号是隔壁,但其实我们中间隔了一间五G。

我不知道为什么E不会在F旁边,每次回到宿舍看见门牌,念起来总会觉得怪怪的。

直到那一年的圣诞节,我跟亚勋住在那儿已经有近四个月的时间,我们从来没有看过那个住在五G的女孩子。

「好一栋神奇的学生公寓。」阿居跟皓廷来找我们的时候,都会这么说。

记得那一年是二○○○年,九月,我们升大二。皓廷为了生活找了家教的工作,虽然我的家境让我不需要去烦恼钱的问题,但我还是陪着他一起去家教中心,我想感受一下拿到第一份薪水到底是什么感觉。

阿居则在我公寓楼下的7-11找到计时工读生的工作,他每天除了上课之外,就是窝在7-11里面,星期六日放假的时候,他就到孤儿院去当义工。

我接到的第一个家教,是一个刚升国二的小男生。

一直到现在,我还是没能记得他的名字。因为他的名字很难写,很难念,我只记得他的名字里有个「蒯」,所以我都叫他小蒯。

这个字的念法跟「快」差不多,只是蒯必须念三声。

他的程度很差,而且是差到不行那种。我第一次看到他的成绩单,差点没脑溢血。

小蒯的爸爸是水泥工,妈妈在自助餐厅帮别人炒菜。每天早上四点钟,小蒯的妈妈就要出门去帮老板开店、洗菜、炒菜,准备给要到工业区上班的人吃早餐。

自助餐厅开在工业区入口附近,那里大型车辆来来往往二十四小时没有间断。

「那些大货车像抓狂一样横冲直撞,好几次都差点就被撞死。」

小蒯的妈妈每次说到这里,我就替她捏一把冷汗。

小蒯的爸爸待在营建公司已经有十几年了,经济越来越不景气的关系,公司接不到工程,收入越来越少,本来一个月还有八、九万块的收入,一下子缩了一半。

第一次到小蒯家,他的爸妈就讲一大堆给我听。本来小蒯还有一个弟弟,但是因为小时候生病疏于注意,两岁就死了。

他的父母亲要我注意他每一科的功课,不惜加注钟点费也要我教到他会为止。

这一对为了孩子辛苦奔波的父母,低声下气地对我请求,除了认真教小蒯功课之外,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所以,第一次上课的时候,我想先了解一下他在想些什么。

我问他:「小蒯,对你来说,什么事情最好玩?」

第一次,他没有回答,只是用一种「麻烦你有点新意好吗?你嘛帮帮忙……」这种老成的眼神看我,然后又很虚伪敷衍地笑一笑。
我爱你,不是因为你是一个怎样的人,而是因为我喜欢与你在一起时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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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第1章(5)

皓廷人高马大,走路的速度奇快,一下子就消失在尽头,我们在人群当中,只看见他伸出手对我们挥着说再见。

「子学,只剩下我们相依为命了。」阿居苦笑着。

「是啊,只剩下我们了。」

「时间还早,我们去打球吧。我们真的要练习一下,总不能每次打三对三,我们就只靠皓廷在赢球吧。」

我对着阿居点点头,然后抬头看了一下电子时刻表。一班往高雄的火车再三分钟之后就要离开月台了。

虽然我的心情是轻松的,表情也是带着微笑的。但自出生到现在十八年来,第一次在外地过年,总会有那么一点害怕,又有那么一点兴奋与期待。

我想,人都是这样的吧。

决定了某一件事情之后,就得去割舍那必须面对的失去。

我决定了留在台北过年,就必须去割舍那一份对高雄的依恋、对家人的想念。台北不是不好,只是它终究不是我的家。

骑车的时候,我开始在想着,如果古坑真的如皓廷所说的一样,不管你是哪里人,一旦到了古坑,就会有一种回家的感觉,那依我现在对高雄的想念,是不是也可以在古坑得到思乡之苦的解脱呢?

转了一个弯,我们的学校到了。我跟在阿居后面,校警很客气地对我们点点头,我跟阿居异口同声地说了声「谢谢你,辛苦了」,而他也回了一句「不客气,新年快乐」。

学校里还有一些侨生们,他们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聊天喝茶。趁阿居到楼上拿球的时候,我问了问他们是哪里来的侨生,在台湾还习惯吗?

他们都是从韩国来的,相较于韩国的寒冷,台湾的冬天对他们来说像是开了冷气的房间。他们笑我穿得很多,我只能苦笑以对。

「你们想念韩国吗?」我问了一个不知道适不适当的问题,期待着他们给我一个惊讶的答案。

「Yes, We do.」他们连想都没想,三个人同时对我说。

这是一个让我惊讶的答案吗?我想不是。

但在这样的时候,这样的问题所得到的答案,不管是Yes还是No,我想都会让人感到惊讶吧。

突然心里头一阵酸,我有一种想流泪的冲动。

爸妈人在高雄,他们好吗?

外公外婆也在高雄,他们好吗?

舅妈姑姑阿姨婶婶也都在高雄,她们好吗?

阿居把球拿下来了,大声喊着我的名字。

我看着他的背影往球场的方向跑去,眼泪终于夺眶而出。

我无法体会阿居的心情,甚至连揣摩都沾不上一点边。我在想,没有了爸妈之后的他,到底是怎么撑过来的?阿居不是没有亲戚,只是那些亲戚没有一个肯对阿居付出一点关心,他们在乎的只有钱,只有利。

我在感叹着,也只能感叹吧。

阿居的坚强与孤单,相较于皓廷和我的家庭幸福,真是天壤之别。

几天之后,我们收到了皓廷从云林寄来的东西。是用箱子装的,里面有很多柳丁跟橘子,还有用保温壶装盛着的,切好的年糕。

箱底有一封信,只有寥寥几句话,却熨上了我跟阿居满心的温暖。

子学,阿居:好玩吗?这几天的台北。

我这几天跑了好多地方拜年,吃了好多东西,昨天秤了体重,胖了三公斤,这数字有点吓人。

我怕你们在台北没东西吃饿死,赶紧寄点东西给你们。

别怕,那是我们家自己种的,味道很甜喔。

皓廷是啊,是啊,味道真的很甜,我们在宿舍里,两个晚上就把那些东西都嗑光了。

这就是人生吗?

几颗橘子柳丁、几块年糕下肚,换来心中畅快的满足,这就是人生吗?

阿居说,这是幸福,一种短暂却完美的幸福,他要我别把人生想得太美好。

或许吧,或许吧。

人生太美好,也是会让人感到害怕的。
我爱你,不是因为你是一个怎样的人,而是因为我喜欢与你在一起时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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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第1章(4)

有一天,我们在念完了隔天要小考的民法总则,而亚勋则拚命地研究着他哲学系必修的Logic时,回头看了一下皓廷的位置,深夜一点四十几分,他还是没有回来。

我们决定到篮球场去找他,不管如何、不管他领情与否,我们都要跟他谈一谈。

完全没有灯光的篮球场,传来阵阵的篮球拍打声,一个敏捷快速却显得孤单的身影,在这座寂静的城市中,有着不知如何形容的对比。

「我们今天去见了睿华,跟她聊了一个下午。」

阿居跟我站在球场旁边,他的这句话引起了皓廷的注意。原本任我们怎么叫,也只是简单嗨个两句的皓廷,终于在这个时候停了下来。

「找她做什么?」

「救你。」我看着皓廷,故意冷冷地说着。

「救我?」

「对,我们不能再看着你继续这样下去。」

「我没怎么样,上课照上,从没翘过一堂课,我正常得很。」

「是吗?明天考什么你知道吗?」

「……唔……」皓廷没有说话,他走了几步路,把地上的球捡了起来。「她……好吗?」

「我们不知道她到底好不好,但很明显的,没有你这么糟。」

「是吗?那就好,至少她比我快乐。」

「你能不能告诉我们你的难过?我们不能帮什么,至少我们可以听。」阿居拉住皓廷的手,激动地说着。静了几分钟,我们三个人没有人再说话,深夜里的篮球场好安静,我彷佛可以听见皓廷心中正在翻涌的痛苦。

终于,他瘫软了下来,跌坐在球场中央。

像是累了好久好久没有休息的人一样,他痛苦的疲惫在颤抖中宣泄,他软弱的坚强在泪水中崩溃。

「我好想她……」皓廷哭着说。

泪水在球场中央炸开,滚烫地诉说着再也掩饰不住的悲哀。

※有缘分牵手,就别轻易放手。

事情好像就这样过去了吧,皓廷与睿华之间的事。

我跟阿居虽然身为局外人,但我们都有一种不知道结局为何的感觉,却又好象早就已经出现结局了,只是我们还在等待着期待中的结局。像一滴晶莹的水珠,我们都看见它掉到平静的湖面上了,却没有惹起涟漪片片一般;像一碗泡好的面,我们都知道打开盖子之后会怎么样,但其实并没有看见碗里冒出裹着香味的白烟。

所以,期末考结束了,寒假来临了,农历年的脚步也慢慢地接近了。

可能是千禧年的关系吧,那一年台湾每一个角落都像是换了装扮一样,就拿首善之都来说吧,台北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没有很大的变化,但走在路上会发现一些让人感到惊奇的画面:仁爱路上的安全岛步道干净了很多,几条重要干道路旁的行道树也都经过了修剪,捷运站里的广告招牌也不一样了,就连一些公车站牌都不知不觉地换上了新的。

皓廷似乎渐渐走出失去睿华的阴霾,我跟阿居都替他感到高兴。

一九九九年的寒假,我们算是最晚离开学校宿舍的学生了。不知道为了什么原因,本来不习惯台北这种繁华炫目生活的我们,竟然选择了在台北度过农历除夕。

为了这一点,父母亲都不太谅解我们的任性。当然,阿居除外,因为水爸爸跟水妈妈已经不在了。皓廷的老家在云林,一个充满了纯朴气味的地方。

除夕这样的时节,通常都是所有家族成员回家吃团圆饭的时候。当皓廷一通电话打回家,告诉他的爸妈他将会留在台北过除夕的消息,所有的亲朋好友轮流劝说他。

他的大姨婆带了十大箱的柳丁,说他不回家过除夕就不给他吃。他的三舅公在自己的果园里采了一整车的橘子,说他不回家过除夕就没他的份。他的小表妹才五岁,抓起电话就哭,喊着「皓廷哥哥回来好不好?带我去抓蝴蝶」。他的爸妈很严肃地要他马上回家,多晚都没关系。他的外婆使出亲情战术,说外婆很想你,回来看看外婆好吗?

皓廷彻底地输了,在电话这一端拚命点着头说好。他挂了电话,耸肩无奈地对着我们说:「兄弟,我对不起你们。」

「怎么啦?拗不过亲情攻势,被击溃啦?」阿居笑着说,但笑容里掺了一丝羡慕。

「是啊,所有的防守都没用,尤其是小表妹跟外婆的声音。她们不需要说什么,只要一出声,我有再大的决心也没用。」

「我们陪你去搭车吧。明天就是除夕了,今天人一定很多。」我拍拍皓廷的肩膀,示意着他这一趟一定会很辛苦。

「没关系的,必须挤车回家,才有过年的味道。」

我们两台机车,从新生南路出发,左转忠孝东路,皓廷要搭火车回到云林,再从云林转车回到他的家乡古坑。在路上,皓廷很有精神地介绍着他的老家,他说古坑是一个神奇的地方,不管你是台北人还是高雄人,是宜兰人还是台东人,只要你到过古坑,你就会觉得那是你的家乡。

「整个村子就像一个大家庭,今天你家没有煮中饭,你可以到隔壁家去吃。」

我不知道皓廷在说这话的时候是什么表情,但我听得出来,他的声音里,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喜悦与骄傲。

「我想,你们要把我的份一起玩掉了。」皓廷要进剪票口之前,回头对着我们说。

「那有什么问题!我跟子学什么不会,玩倒是不需要别人教。」阿居很得意地说着。

「到家打个电话给我们吧,不管多晚都没关系,反正我跟阿居是打算不睡了。」

「好,你们好好玩,我走了。」
我爱你,不是因为你是一个怎样的人,而是因为我喜欢与你在一起时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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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第1章(3)

※生命中,每一个曾经出现的人对我们来说都意义深远,只是怕你没发现。

那个时候,我们才大一。

大一这两个字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很尴尬的名词。我们不敢说自己是大学生,因为高中时期的日子才刚过去,太多的青春印象与时间留下的味道都是朱笔黑墨染云宣的深刻,所以我们都认为自己是实习者,实习着所谓的大学生活。

一间寝室住四个人,除了阿居、皓廷跟我之外,还有一个哲学系的老同学。

为什么会称呼他为老同学?因为他大我们四岁,服完兵役又当了一年的业务员之后,才决定奋发向上考大学。

老同学的名字叫作孙亚勋,是屏东林边人。他说他是家中的长孙,爷爷奶奶很高兴,坚持要替他取名字,两个老人家还跑到附近的国小去请教校长,问一个小孩子该取什么样的名字才能为孙家带来蓬勃之气,结果他这辈子第一个名字,叫作「孙满堂」,笑翻了我跟皓廷、阿居三个人。

后来陆陆续续,孙家一直有小婴儿诞生,有点惊人的是,亚勋的三舅妈一口气替孙家生了三胞胎,孙爷爷孙奶奶见情况不对,赶紧去把「孙满堂」这个名字改掉,在亚勋用了「满堂」这个名字五年多之后。但有些事情邪门得紧,在亚勋改名字之后,他的小舅妈很不幸地流产了。

亚勋退伍之后,一个人到台中卖起了车子,当时景气不算差,亚勋也存了一笔钱。有一天,亚勋认识了一位补习班职员,一个跟他年纪相仿的女孩子,在走进他的公司没多久,就订下了一部新车,而且相当潇洒地要亚勋在交办事项结束、牌照领完之后,把车开到补习班去交给她。

「她真是帅呆了!第一眼就深深地吸引住我。」亚勋说这句话时,眼中闪着光芒。

就因为这样,亚勋天天骑着他的伟士牌,故意到她公司附近的快餐店吃午饭。后来更是很干脆地辞掉业务工作,到她的补习班去补习。

「她跟我打赌,如果我可以考上国立大学,她就愿意开始跟我约会。」亚勋说这句话的时候,眼中还是闪着光芒。「所以,我可以考上这里,是她给我的动力。」

「那你跟她有开始约会吗?」

「有,我们交往了三个多礼拜。」

「三个多礼拜?!」我跟皓廷、阿居三个人同时惊呼,这样的时间真是短得让人惊讶。

「后来我才知道,她一点都不喜欢我,跟我在一起,只是因为寂寞。」

我没有谈过恋爱,所以我不明白因为寂寞而跟另一个人恋爱的感觉到底像什么。

我很用心地在揣摩,如果我是因为寂寞而去跟一个女孩子相处,那大概就像我的家教学生一样吧。

我的家教学生是个功课很好的女孩子,因为父母亲都忙于工作,不放心让她一个人在家里,所以请我去陪她做功课。而她才高一。

她叫做周妤萍,通常我都叫她妤萍。她不太会跟我说话,课业上也没什么问题。

虽然偶尔会拿个题目来问我,但总是在我讲解不到一半的时候,她就会说一声「我会了」,然后又埋首在她的题目中。

如果我因为寂寞而恋爱,那大概就像妤萍因为一个人在家太无聊,所以请我陪伴她一样吧。

时间辗转,一个学期就快要过去了。

我们之间最快陷入爱情里的皓廷,在学期结束前的几个礼拜失去了睿华。

那一阵子,皓廷总是最晚回到寝室的人,却也是最早离开的。

亚勋知道皓廷为什么难过,几次想跟皓廷聊聊天,但皓廷总是对他笑一笑,说了声谢谢,就背起背包、带着篮球,很快地离开我们的视线。

一间寝室四个人,皓廷的低迷情绪看在我们眼里,就像是受在背上的伤一样,平时不会看见它,但只要一个不小心碰到,会让你全身上下都很不对劲。

睿华离开皓廷后,皓廷整个人都变了。篮球对皓廷来说,已经从喜爱变成了依赖,而且这样的依赖很深很深,像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必须听着妈妈的心跳声才得以平静一样。

我们看着皓廷桌上那本《暗夜哭声》从上个星期一摆到这个星期三,看着他的刑法总则翻开第四十二页,到过了一星期之后还是在第四十二页,看到他床上的棉被就可以知道他有没有回来睡觉,看着他一下课就不见人影,餐厅里也不曾出现过他的身影,亚勋、阿居跟我都全然无计可施,只能看着他一天一天地憔悴。

想找到皓廷其实并不难,只要你到篮球场去就可以看见他。

他把所有的体力都用在球场上,三对三的斗牛赛,他可以不断地赢球,从日正当中到夕阳西斜,篮球不曾离开过他的手上。

系队的学长来到寝室好几次,要请他加入系队,我们每一次的转告,得到的答案都是「不想去」。校队的学长也来到班上好几次,要他加入校队,我们每一次的转告,得到的答案都是「没兴趣」。

阿居问我,是什么样的依赖让皓廷可以为了篮球废寝忘食?

我不了解爱情,也不曾为了什么而废寝忘食,所以我只能摇摇头地回答阿居。

亚勋说,让皓廷废寝忘食的不是篮球,而是睿华。

这句话让我跟阿居有了一点头绪,我们跑到台北护理学院去找睿华,把皓廷的情形一字不漏地告诉她。

「本来我以为我喜欢的,是一个爱运动的男孩子,但后来我想清楚了,我爱的,是一个爱运动,但是更爱我的男孩子。」睿华很认真地说着,眼神中有形容不出的坚定。

「一点情面都不留吗?」阿居急着问她。

「感情事谈的是相爱,不是留着情面,却又带着伤害。」

「我觉得,皓廷很爱妳,他并没有犯下什么滔天大错,只是放不开对篮球的热爱而已。」我说着,却感觉到语气中掺着一丝颤抖。

「哪天他放不开的,是对我的热爱的时候再说吧。」

面对这一次「庭外和解」的失败,我跟阿居都很丧气。

阿居说他不懂,如果真的相爱,为什么不能多一些包容,却只想到要分开?对于阿居的问题,我有着同样深的疑惑。

我一直以为,两个人相爱,爱屋及乌这件事会自然地成立。或许我们都为睿华考虑得太少,而皓廷的难过我们又看得太多,所以一旦无法跳脱出来看,这件事就没办法有一个公平的结果。
我爱你,不是因为你是一个怎样的人,而是因为我喜欢与你在一起时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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