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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人
  作者:倪匡
  
  
  报上刊登看相当大的“寻人启事”大标题:悬红二十万元。内容:找寻失踪者李三根、男、十八岁、身高一点六七米、体重六十一公斤、短发、轻度弱智,自三月十七日下午离家后,不知所踪。   
  
  当时身穿蓝色牛仔裤、灰色运动衫、旧球鞋,没有穿袜。若有四方仁人君子,知其下落,通风报信,而致寻获者,重酬二十万元,决不食言,请电……联络。李宅家人启。   
  
  那三个人本来绝不会有耐心把这段做事看完,令得他们看完的是那标题实在太吸引人了:二十万元。三个人都很年轻,二十出头,无所事事,接近午夜时分,在马路上闲荡,当然不单是闲荡,要是遇上有适当的目标,他们也不会吝啬使用贴身藏看的利刀,去掠夺他人的钱财。   
  
  常言道,心术正,眸子就正。这三个青年只要略留心,就可以知道他们心术不正,因为毫无例外,三个人的眼珠,随看身子的摆动,骨碌碌乱转,也就是在那样的情形下,才发现了那张被一阵风卷起来的报纸。三个人刚转过街角,就有一阵风卷过来,卷得地上的纸醉乱飞,一张严格来说,应该是三分之二张报纸,飞起来。三个人之中的一个,一伸手,想把破报纸拍开去,可是突然之间,在街灯的光芒之下,二十万元四个字,首先映入眼帘,他就改拍为抓,一下子就把报纸抓在手中,像是把二十万元抓在手里一样。   
  
  然后,三个人就看街灯,把那则寻人做事,仔细看了一遍。三个人为了方便行动,是叩过头,也插过血的,以兄弟相称。首先把报纸抓住的是老大。看完了做事之后,他们又研究那张寻人启事上的报名照,那是一个看来极普通的青年人,双眼发定,有点弱智的样子。老大抬头看了看老二和老三,摇了摇头,刚想顺手把报纸抛去,老二和老三明白他的意思:要是三个人之中,有一个像这弱智失踪人,还可以有点花样。如今三个人没一个有一分像,自然没有戏唱了。   
  
  可是老大却一伸手,把报纸接了过来:“打一个电话试试,蚀,也不过蚀一元钱。”(蚀:为亏的意思)老三点头,补充意见:“不见了人,一定发急,看看我们能捞到些什么,随机应变,不是每天有自痴失踪,也不是每个**都值二十万元的。”老大深吸了一口气:“说得是…。”他们加快了脚步,来到了一个电话亭旁,有两个少女正挤在电话亭中,老二走过去,一脚踢在电话亭上:“阿叔等电话用。”   
  
  两个少女大惊失色,放下电话,快步跑了开去这只怕是令得少女中止使用电话的最好方法,只不过一般父母兄弟,不会使用。寻人做事上的电话号码,登得清清楚楚,硬币放进去,照看按了号码,电话那边就有铃声响。三个人之中,老二被公认是伶牙刷齿,所以打电话的是他。电话铃声足足响了两分钟。三个人同时骂了一句粗话,老二想把电话放下了,才听得有人接听。那是一个很大声的老妇人声音:“喂,找谁啊!”由于那老妇人的声音极大,午夜的街头又很静,所以电话中传出来的声音,三个人都听得到。三个人心中都是一喜,因为要骗人的话,老妇人总容易下手,而且,老妇人声音那么大,可以证明她重听,自己听觉不好的人,在说话的时候,就会自然而然,把声音提得很高。   
  
  老二忙道:“阿婆,我有李三根的消息。”他唯恐对方听不到,所以大声说看。老妇人的声音略停了一停,吼叫了起来:“三根?三根?你在哪里?婆婆找得你好苦”说到最后一句,苍老的声音之中,已经带着哭音,听了令人感动。稍有天良的人,都不会去戏弄这样一个老人家,只可惜这三个人什么都有,只是欠天良。老妇人愈是焦急忧虑伤心,他们的骗人手段,就愈是容易施展。老二等老妇人说完,就大声回答:“我们发现李三根在街上游荡,把他带到我们家里,替他洗澡,给他吃得饱饱的,现在正在睡觉,不必吵醒他了,看来他很累,要好好休息。”那老妇人连声道:“是!是!这孩子,就是爱睡觉,别吵醒他。”老二的声音放软:“阿婆,说是找到了李三根,有二十万元花红。”老妇人道:“是啊,是啊,那二十万元,是我的棺材本,一生的积蓄,可是三根不见了,我也只好拿出来作花红,不然找不回来啊。”   
  
  “谢天谢地,三根总算找到了,他回来,要把他锁起来…”老妇人在唠叨,老二打断了它的话头,他本来想说:“阿婆,你住在哪里?我们锁了三根来,把人交给你,你把钱给我们,这就大家高兴了。”可是一转念间,他想到老妇人家里若是另有别人,就没有那么容易了,所以一转念间就改了口。这人,小聪明还是有一点的。他改口道:“阿婆,你带了钱,立刻到我们家里来,把钱交给我们,把李三根领回去,记得,你一个人来就好,不要带别人一起来!”老大和老二听得老二那样说,都竖起大拇指,表示老二说得好。老妇人长叹一声:“我当然是一个人来,还会有什么人肯和老太婆在一起,三根要不是有点弱智,也不会肯陪老太婆……”老二忙道:“是!是!我们的地址你记好了,我说,你记,可不要记错了。”   
  
  老二说完,同老大投以请示的目光。老大压低了声音:“就把住址告诉她,有了二十万元,还不搬家吗?”老二于是就说了地址,他们住在一幢旧楼的天台上,天台上的一间破屋子,是他们的天下,别人连看都不会来看一下的。老二说了好几遍,再请老妇人重复了两遍,没有错,这才放下了电话。一时之间,三人都想不到自己竟然这样幸运。   
  
  一辆出租车经过,他们立刻上车,十分钟之后,就已经回到了他们的天台木屋。他们三个人很有默契,不必多商量,老三进了屋子,拿了一罐啤酒就下了楼。到街口去等看老妇人。老大和老二略作布置,两个人的心思是一样的,老妇人容易骗,肯上当,就来文的,钱到了手,一个溜之大吉,若是老妇人不容易骗,不肯上当,那就来武的,抢了钱,绑起老妇人,就离开,这破木屋也不要了。   
  
  老大和老二也各自喝看啤酒,老大忽然问:“是不是会到了,半夜三更,一个老太婆,会带二十万元现金满街乱走?”老二也觉得有点说不过去,他想了一想:“或许那**孙子是老人家的命,为了找回孙子,也就什么都顾不得了,这是我们的运气。”   
  
  两人说这话的时候,在天台的石沿后面,望向街上,也看到老三在街口等。等到他们喝第二罐啤酒的时候,看到一辆出租车,转过了街角,减慢了速度,老三奔前了几步,同车中的乘客,打着手势,车子停了下来。不一会,车门打开,一个老妇人行动不是很方便,自车中跨了出来,老三居然像是日行一善的童子军一样,过去扶那老妇人。   
  
  那老妇人手上提看一只纸袋,老三伸手想去拿,老妇人却把纸袋紧握在手中不放。老三吞了一口口水:“我的妈呀,这纸袋里,就是二十万元啊。”老三扶看老妇人,进了建筑物,老大老二忙来到楼梯口,只听得旧楼的木楼梯,自底层开始起,发出“哎呀”、“哎呀”的声响,一直响了起来。   
  
  在寂静的午夜之中,残旧的木楼梯所发出的声音,十分刺耳,听得出声音在向上移,可是速度极慢。老二性急,想冲下去,被老大一把拉住,低声道:“别性急,总共有四层楼,老人家行动慢,别吵醒了别人。”老二长长地吸了一口气,耐看性子,又等了一回,“吱呀”“吱呀”声仍然在传上来,可是总不见人出现,连老大也觉不耐烦了。老大向老二挥了挥手:“下去看看,怎么一回事?”   
  
  老二放轻了脚步,虽然这样,可是由于房子实在太残旧,所以老二每下一级楼梯,还是发出了“吱呀”一声响。老二下去时楼梯发出的声响,和老二与老妇人上楼时发的声响,可以分得很清楚,一个自下而上,一个自上而下,过了不一会,“哎呀”声停止了。在四楼上的老大呼了一口气,心想,那是老二遇上老三和那老妇人了。当“哎呀”声突然停止的时候,老大才觉察出,四周围竟是这样的静,他还生怕老二老三会说话,而老妇人若是说话和讲电话一样大声,那么一定会吵醒三楼的住客,只怕会节外生枝。还好,老二和老三算是警觉的,并没说话。倒是寂静维持了一分钟左右,太久了,老大几乎忍不住要向下面大骂粗话口总算又有了声响,仍然是木楼承受重载的声音,“哎呀”、[哎呀],有节奏,缓慢得离奇,听在性急等待的人的耳中,格外刺耳。   
  
  老大又等了好久,那声响还是只在下面响着,他再也忍不住了,把一句骂人的话,在口里打了一个转,就要下去看个究竟,而就在这时,他见到楼梯的转角处,昏黄的灯光下,有人影闪动,看来,终于走上来了。老大闷停了一声,就不再下去,这也才知道,那老妇人的动作,真是缓慢,见到老妇人躯偻的身子,吃力地,慢慢地向上移动,而且,若不是靠看在楼梯的扶手上借方,她根本上不了楼的。   
  
  老大看到了这种情形,连忙走下去,去扶老妇人,他自然奇怪老三和老二去了哪里,可是他又怕老妇人一开口就大声讲话,所以,当老妇人向他看来,像是要开口说话时,他反倒伸手按住了老妇人的口,向上指了一指。他扶看老妇人向上走,倒不觉得特别的缓慢,进了木屋,老大松了一口气,一伸手,就将老妇人手中的纸袋,抢了过来,略看了一看,看到袋中尽是一迭的钞票,他不禁心头狂喜。老妇人任由他把纸袋抢了过去,只是望看他笑“你们都是一见面就抢纸袋。”她一开口,老大吓了一跳,因为她说话的声音,十分响亮。老大忙喝:“别作声!”   
  
  老妇人的喉际,突然发出了一阵异样的“咕咕”声来:“已经很饱了,不过多来一个也不要紧,总有点声音发出的,你别见怪!”老大怒道:[你在胡说什么?”老妇人咕咕笑:“就像你们胡说找到了我的外孙李三根一样。”老大盯看老妇人看,老妇人张大了口,愈张愈大,灯光昏暗,老妇人张大的口。一片血红,而且血腥气扑鼻而来,老大想起不对头,已经迟了,整个头一凉,眼前一黑,就什么不知道了。   
  
  老大、老二、老二的尸体,天一亮就被发现,老大手里还提着纸袋,警方人员打开纸袋一看,全是暝纸。三个人的死亡原因,都是大量失血,可是他们身上绝无伤口,只是七窍流血,看来血是从七窍流失的。四楼有好几个住户,指天发誓,说是午夜过后,曾听到有老妇人的说话声,而且记得很清楚。可是那几句话,也听来全无意义。常言道:鬼,在很多情形下,是自己招来的。说得真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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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电梯
  作者:倪匡
  
  
  前言:搭电梯,是现在人必需要做的事婢搭电梯就跟吃饭一样平常。随着楼越盖越高,电梯更是离不开人的生括但进电梯有一种很共通的现象,就是如果同一齐搭电梯的人都不认识,通常是不会说话的!而且每个人进了电梯都会有一种警戒心产生!所以电梯里的鬼故事也不会比较少!例如一个人晚上坐电梯回家,如果电梯四周都是镜子,真不知道几时会有颗人头冒出来。其实也真不解,一个小小的空诅为什么鬼特别喜欢去呢?或许看完下面的故事,你们会觉得电梯的鬼的确是特别多!但还是得搭电梯,如果你住在十楼、十五楼或更高。你能舍电梯而走楼梯吗?我想没有一个人做的到!请看故事吧!   
  
  “等一等”他叫着,向前奔,在他面前三公尺处,电梯的门,正在向中间合拢。若是没有在电梯中的人,使得门再动新打开,那么,以小王的经验来说他奔得再快,都无法在门关上之前冲入电梯,多半是他的一只脚才伸进去,电梯门会把他的脚夹住,运气好的可以及时抽回脚来,不然,会出现什么样的狼狈场面,不得而知。自然,他可以不必奔,也不必叫,让电梯门在他眼前关上,这种巍然高耸的办公室大厦,都有许多架电梯,搭不到这一架,可以搭另名一架,可是争取每一秒钟时诅已成了这个繁忙的都市中所有人的习惯,所以他才要扯着喉咙叫:“等一等!”   
  
  当他叫的时候,他留意到电梯中大约有大半态承载量是多少,他在这里上下已超过了一年,可从来也没有留意过,一半满的意思,是电梯中大约有七、八个人的样子,而且,他也看到了,那七、八个,几乎全是女性。   
  
  和七、八个女性,尤其是年轻的女性,更尤其是正当盛夏,柔软的胴体之上,衣着都不是太多的女性,同在一个狭窄的空间中,就算时间短暂,就算相互之间一句话也不说就算他望向人家,人家根本连他的视线都不想接触,一派冷漠,但那也能使小王的心头,涌起一阵一阵浪漫的联想。   
  
  联想,自然是想入非非,异想天开,百分之百不知所云的。小王正处在一个热中于做梦的年轻年纪,大学念了一半就投身社会,口齿伶俐,外貌英俊高大,虽然薪金不高,可是也能把自己打扮的潇洒出众,他在升降机中,和陌生的、年轻的女性,在短暂的一霎诅共同相处时,最爱做的幻想是:我和她共同呼吸着那小空间中的空气,除非她能不呼吸,不然,必定有才自我体中呼出来的气,被她吸了进去,想想看,她的身体之内,有了出自我身体之中的东西!   
  
  这种大胆而满有淫亵意味的“联想”,有时令他得意洋洋,有时,甚至会令他有莫名其妙的兴奋,甚而至于脸红耳赤!那种遐思,小王把之当作一种娱乐,不但他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欢愉,而且,对别人一点损害都没有,他只是自得其乐,事实上,他不会对他正在想入非非的那些女性有任何行动,至少,电梯中人实在太挤的时候,难免有身子和身子碰在一起的情形。但一有这种情形,他总是一动也不动,虽然同时,他思想更如脱缰的野马。   
  
  只有一次,电梯里只有他和两个女同事,当他一直望着她们,而她们也偶然和他的视线接触时,两位女士表示了她们的意见。一个大有嗔意:“小王,你的眼光好邪!”另一个真惧意:“鬼气森森的!”   
  
  小王当时的反应是:“说什么啊!是不是你们自己心邪,胡说八道!”(那是正是“胡说八道”这句话突然盛行之时,所以他的反驳,听来居然十分有力。)这时,随着他叫“等一等”已在合拢的电梯门,居然重又打开来,小王大喜,一步跨了进去,他看到有一只腴白的手,搽着浅红色指甲油的手指指尖,正按着一个“开”的掣上。他忙着转动视线,看到了一张白晰、清秀的脸,美丽,但有着典型城市女郎的冷漠。   
  
  小王向她献上友善的微笑,并且用十分由衷的声音说“谢谢!”小王又自嘲似地一笑,略微转动一下身子,乘搭电梯的人,总是习惯脸露着电梯可以打开的那一个方向。小王一跨进来,电梯门在他身后关上,开始上升,他就几乎是面对着电梯中的所有人。在瞥之间他已经看清嫂那七、八个乘客,全是女性,年纪大约在二十二岁到三十岁之间就在离他最近,和他几乎面对面的那一位,胸脯高耸,叫人低头略看上一眼,就禁不住心跳加剧。他自然不能一直维持这样的姿势不动,那样子,太过份了,就算人家不投以谴责的眼光,自己也会觉得不好意思。   
  
  所以他转动了一下身,也变得面向着电梯的门,由于他最后进来,所以,有两个女孩子在他的身边,其余的都在他的身后。在他右手边的那个,就是替他按开了电梯门的那个,这时自然已经缩回了手来,她一双很美丽的手,正十分自然地垂在身边,小王心中大有去握上一下的冲动,但是他知道会有什么后果,自然不敢妄动。   
  
  同时,他感到身后那些女性的呼吸,似乎在渐渐加重,他又想入非非起来,不着痕迹地,深长地吸着气,吸进自她们身体中呼出来的气,然后,再绵绵地呼着气,好让自他体中呼出来的气,再被她们吸进去,想象着他一个人,和七、八个年轻女性进行这种奇妙的交流,他不由自主的微笑起来。   
  
  在微笑中,他有点飘飘然,而当他右手边的那个女孩,竟然转过头,向他望来之际,他接触到了对方那一对深不可测的眼珠时,更是如饮醇醪,笑得更欢畅,那女孩却噘了一下嘴,神情大是不屑,像是在骂小王:“神经病,在电梯里有什么好笑的?”这种神情看起来十分俏媚,也相当友善,那给小王相当大的鼓励。   
  
  小王努力使自己看来是一个高尚的男人,所以他的声音,一半听来是在对那女孩说话,一半像是自言自语:“一个成年人,二十四小时的呼吸量,是十立方公尺的空气!”   
  
  他不但感到右边那女孩的眼光在他的脸上盘旋,同时也感到,他左面那位,也正在向他望来,眼光虽然还冷冷的,但可以说绝不厌恶。小王还可以肯定,他身后的那些女性,多半也在听他的话,想他继续说下去。小王得意非凡,甚至作了一个手势:“电梯的体积不大,不会有十立方公尺,我们有十个人,如果是密封的话,那就至多在里面生存两个小时。”   
  
  说到这里,他顿了一顿,预期他以下的话,会有使女性发惊呼声的效果:“小姐们,如果我们每人只能活两小时了,又被禁闭在这个小空间中,你们会想做什么?”   
  
  可是,当他用夸张的语调说了那一番话之后,电梯中仍然一片寂静,没有人有任何反应。这令小王大是狼狈,十分尴尬,不知道如何才能掩饰窘态,在他身后传来了一个冷冷的声音,当然是女性的声音:“你算错了,这里,需要呼吸空气的,只是你一个人,我们都不需要!”   
  
  小王愣了一愣,不明白这句话的意思,接着,他看到电梯的表板上,没有一盏灯是亮着的,他想说“小姐,你们都忘了按钮了!”   
  
  他想着,自己伸手去按第二十五层,可是手才伸出去,就被他右手边的女孩挡住了,他碰到了那只看来极美丽的手,冰冷的。小王陡然明白了那句话的意思:电梯里,除了他之外,全是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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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脑
  作者:倪匡
  
  
  南仔自小就有点呆头呆脑,可是,他却又不是低能儿童。   
  
  南仔的父母,在他四岁的那年,担心他有点低能,曾带他给专家去详细检查过。专家的意见是:一切很正常,虽然孩子看起来有点迟钝,但那是由于孩子的性格不活泼所致。性格活泼的孩子,容易给人以聪明伶俐的印象,性格比较木讷一点的,自然看起来不是那么灵活了。所以,南仔在学校的成绩,普普通通,一班四十个人,他的名次通常是在三十名左右,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孩子,不显目,甚至在兄弟姊妹之中,他也不被父母特别注意,就像是周围环境,对他有一层保护色一样,使他决不突出。   
  
  世界上大多数人,本来就是这样子的,南仔的父母,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可是,在南仔的身上,却突然发生了意想不到的变化。   
  
  追溯起来,第一次突兀的事情人是在那一年的清明节,那一年,南仔才小学毕业,成绩照例普通,小学会考之后,分发到的中学也不算是理想,但总算是升上了中学,他自己和父母都满意了。就在那一年,南仔的祖父去世,所以,那一年的清明节,南仔有了有生以来,第一次的扫墓经验。   
  
  南仔的家境相当不错,他父亲是一家小公司的独资老辟,所以,清明扫墓,他们一家,是由他父亲驾看自己的车子到郊外的坟场去的。   
  
  那天,下着细雨,雨点时密时疏,在雨水的滋润下,树木荒草,都泛看一片绿油油的悦目色彩。香港其实已经没有什么郊外,但那和满是水泥建筑物的市区,多少有点不同。南仔和一个哥哥,一个妹妹,所以三个人坐在后面,他的哥哥和妹妹,比他伶俐聪明得多,所以三个人坐在后面的的时候,靠窗的位置是轮不到南仔的,南仔永远被挤在中诅那不是一个很舒服的所在,可是南仔从来也不和哥哥妹妹争,三个孩子在车中,南仔照例一声不出,好像不存在一样。   
  
  经过了拥挤的公路,有一段路面上,由于前去扫墓的人实在太多,几乎是一尺一尺地在前进,而到了墓地附近,又驶出了老远,才找到了一个可供车子停泊的地方,所以下了车之后,已有点疲倦。   
  
  南仔和他的父亲,还要分别提着致祭的物品,他的哥哥妹妹和母亲走在前面,南仔脚高脚低地在后面跟看,经过的小路旁,全是坟墓,有的墓,有人在拜祭,有的墓上,荒草杂生,看得出不知有多久没有后人来过了。   
  
  坟墓是一种相当奇特的存在,每一个墓下面,都有一个曾经活过的人在,这个曾经活过的人,如今早已成为一副枯骨了,那副枯骨,当然一点价值也没有,但是在这个曾经活过的人的亲人心目中,都还是可以引起无限的追思。尽管在许多墓前,前来拜祭的人,嘻嘻哈哈,看起来一点也没有悲戚的样子,但是他们总是在亲人的墓前,仿佛,会给人以一种和已死的人,距离拉近了的感觉。   
  
  南仔渐渐落后,他父亲要不断停下来,催促他快一点,南仔也就答应看,急急跟了上去。到了他祖父的墓前,摆好香烛祭品,当南仔的父母在致祭之后,转过身来,发现南仔不见了。他父亲皱看眉头问另外两个孩子:“南仔呢?”   
  
  妹妹向远处一指;“他向那边走过去了!”   
  
  母亲咕浓了一句:“在坟场,到处乱走!”   
  
  父亲循看女儿所指的方向走过去,那一带,全是没有什么人打理的坟墓,野草极多了走出了相当远,才看到了南仔。   
  
  南仔站在一座坟墓前,那座墓已经有点向下塌下去,看起来年代久远,墓前有二方石碑,石碑也已倒了下来,刻有文字的那一面向下,半埋进了土中,石碑的四周,也全是野草。南仔就怔怔地站在那座坟前,一动也不动。   
  
  父亲十分不耐烦,一看到南仔就大声叫看,可是南仔一点反应也没有,父亲来到了跟前,大嚷:“南仔,你在干什么?”   
  
  南仔仍然没有出声,只是仰起头来,十三岁的少年,身形相当高瘦,向他的父亲看了一眼,他父亲又呼喝:“快到阿爷的墓前去,快起来!”   
  
  南仔顺从地跟在他父亲的身后,向前走去,扫墓的事,很快就被忘记了,一直到三天之后,南仔的父母在就寝之前,他的母亲才道:“你有没有注意,这几天,南仔一句话也没有说过?”   
  
  南仔的父亲呆了一呆,顺口道:“他本来就不是很出声,管他的。”   
  
  母亲道:“可是,几天一句话也不说而且,他……很怪,那是他哥哥说的。”   
  
  南仔和他哥哥合用一间房,他哥哥中三,很看不起呆头呆脑的南仔,做父亲的皱了皱眉,日间繁忙的商务和应酬,使他十分疲倦,实在不愿意再讨论下去,他一面向床上躺去,一面道,“什么怪,哼,老大想自己一个入要一间房,看看什么时候叫南仔搬到……”   
  
  居住的单位已没有空房诅叫南仔睡在客厅,南仔多半也肯答应的,做父亲的偏心起来,也很够瞧的。而就在这时候,外面突然传来大儿子的叫声:“南仔,求求你,别再装神弄鬼好不好?”   
  
  父亲愤怒地坐了起来,准备向外面大声叱责,他还没有开口,又传来了女儿的一下尖叫声,父亲大怒,一下子跳了起来,打开房门。   
  
  当他打开房门,向外面看去时,他也呆住了,而在他身后的母亲,也发出了一下骛呼声。外面,是相连的客厅和饭厅,他们看到,大儿子和女儿,骇然站在房间门口,南仔在饭桌旁,厅中所有的灯光全关看,在饭桌上,都点燃了许多支蜡烛,蜡烛排列成两个圆圈,在摇曳的烛光之中,是一盆水,在水中,浸看一具骷髅,那骷髅有一半浮在水面,骷髅上两个深溜溜的眼睛,正好向看上面,看起极其可怖。   
  
  而南仔,则半伏在饭桌上,双眼发直,盯看那骷髅,口中喃喃地在说着话,也不知道是由于气氛的诧异使人心头发震,还是南仔说的话模糊不清,并听不清楚他在说些什么,做父亲的看到这种情形,又惊又怒,大喝一声:“南仔,你在搞什么鬼?”   
  
  南仔恍若未闻,女儿已经惊叫着,奔了过来,投向母亲的怀中,大儿子勉力镇定,也帮看父亲呼喝看,父亲一直来到南仔的身边,怒气勃发,忍无可忍,一下子抓住南仔的肩头,把他提了起来。   
  
  可是,他还未曾来得及呼喝,南仔已陡然瞪大了眼:满面怒容,大声讲了一句话,同时,一下子就十分有力地把他的父亲,推了开去。做父亲的向后跌了开去,几乎没跌倒在地上,南仔又指着他的父亲,大声讲了几句话,就算在再惊骇的情形之下,也可以听到南仔的声音,可是那时,南仔讲的话,他的一家人,都全部听不懂!   
  
  父亲吓得傻掉了,母亲不由尖叫起来,大儿子和女儿只是发抖。   
  
  南仔的神态像是缓和了些,转过要去,又盯看那骷髅看人好一会儿,当父亲总算缓过神来之际,南仔才又说了几句话,可是仍然没有人听得懂。接下来,一家人只好眼睁睁地看看南仔做他怪异的动作:南仔取出一只相当古旧的木盒子来,打开,然后,从水中把那骷髅取了起来,小心地抹干,放进木盒中去,双手捧着木盒,一下一下把所有的蜡烛吹熄。当所有的烛火次熄之后,厅中变得十分黑暗,一家人都因为恐惧而发看颤,南仔却捧看盒子,向外走去,打开门,一直走了出去。   
  
  一家人由于实在惊骇太甚,甚至忘了去阻止他!等到定过神来,父亲追出去,不见南仔踪影,大厦的看更人说看到南仔上了一辆出租车,手中捧看一只木盒,上了车。   
  
  父亲决定报警,一直到第二天中午,才在坟场附近,找到了南仔,南仔在坟墓中呆立,警员把南仔带回来,南仔看来已回复了正常,在警员离去之后,他对他父母道:“真对不起。”   
  
  父母相视苦笑,在接下来的一、两个月中,南仔除了拼命去买旧书之外,看来并没有什么不正常,他看的是外文书,他父亲拿了其中一本,去给别人看,那是一本葡萄牙文的书,是讲航海的,是一本十分专门的书。   
  
  南仔竟然会懂葡萄牙文呢?虽然南仔不讨人喜欢,但发生了这样的事,还是令人担心的,父亲在当天晚上,把南仔叫进房间来,南仔的脸上,现出他从来也未曾现出过的一种狡狯的笑容,只说了一句话:“别理我,我很好!”   
  
  父亲低声下气:“能告诉我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南仔的回答十分坚决:“不能!”他随即提出:“我要进航海学校。”   
  
  那是十年前的事,南仔接看进了航海学校,成绩之优异,令人吃惊,他十七岁那年,就是一艘大轮船约三副,二十一岁,成了船长,他的葡萄牙文,流利得比来自当地的土著更甚,只要他在香港,他也常去看他父母,不过,更多到坟场,在那座不知是什么人,石碑已塌下的墓前去伫立,一站就站好久。   
  
  其实这个故事是介绍“被鬼附身”!一个本来呆头呆脑的小男孩南仔,去了墓园之后,回到家行为不但改变,连从来没有接触过的葡萄牙文,居然会讲的比土著还要好!这证明另一组脑波组进入了南仔的脑中,取代南仔的脑波了!   
  
  被鬼附身的例子很多,甚至有“借尸还魂”的,最有名的例子是好多年前发生在金门的“借尸还魂”的事件,该名女士仍活在世上。   
  
  或许南仔的头脑比较顿、反应比较慢,所以有较强的脑波存在,就很容易的入侵到南仔的身上。但事实是否真的是这样呢?毕竟以目前的科学仍无法探知一些不可思议及无法解释的神秘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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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我们怎么联络
  作者:倪匡
  
  
  前言:现代人科技发达,要联络一个人是多么容易的事情。有行动电话,只要留个号码就可以随时找的到人,在家里家家户户有电话,要找到一个人也不算是难事。但临时认识一个人,或者是一位心仪的女孩,突然想以后再和对方联络,想留对方的电话,而当时在没有纸的情况下,该怎么办?简单嘛!先写在手上。当看完以上这则鬼话,以后别乱写在手上了,还是用自己脑袋来记较保险又安全。   
  
  放工的时候下大雨,本来已经混乱的交通更加混乱,车子在路上挤着,简直无法移动。不耐烦的驾车人用力按着喇叭声在雨声和雷声之中,听来十分嘹亮,可是却一点没有作用,街上的积水很深,前面有几辆车子显然已经无法发动,所以把一切全都塞住了。在一些大厦的进出口处,伫立着避雨的人,个个都现出焦急的神色来,经过一天辛苦的工作,谁不想早点回到住所去,人的欲望虽没有止境,但这时候,也就变得相当简单。像他,这时伸长了有点僵酸的脖子,望着滂沱大雨,眼睛睁得有点痛,他的愿望,无非是想发现一辆没有载客的出租车,好把他早点送回住所去而已。可是,在这样的情形之下,要发现一辆空出租车,或然率只怕比什么都困难,看,有一辆出租车在大雨中驶过去,溅起老高的水花,可是争着搭车的人,还是不顾一切冲了上去,就在车边争吵起来,绅士没有了绅士的风度,淑女也顾不得淑女的仪态,结果如何,他也没有法子看下去。   
  
  大雨一直没有转小的意思,他伫立着,已经超过半小时了,天气又闷热,濡湿的衣服贴在身上,更减少了皮肤呼吸的机会,也就使人更不舒服。他叹了一声,决定不再等下去,冲出马路去,碰碰运气。他侧着身,挤出了人群,把手中的公文包顶在头上,挡住倾注一样的大雨,在缓慢移动着的车辆之中,奔向对面马路。当他未到马路中心的时候,他的身子已经几乎完全湿透了,而就在这时,他发出了一下欢呼声!一辆没有乘客的出租车,就在他面前!他一伸手,拉开了车门,矮身进车厢,而就在他进车子的同时,车子另一边的车门也打开,他几乎可以肯定,两扇门同时打开,也有一个全身湿透的人,钻进了车厢。   
  
  他和那人,几乎是同时坐下来的,然后,自然而然他们互相望向对方。和他同时进车子的,是一个女人,三十上下年纪,长发由于湿透了,贴在头上和脸上,女人在这种情形之,看来相当滑稽,可是,他却心中暗喝了一声采,好漂亮的女人!不单是他们两人互望,司机也带着质询的眼光,转过头来,他当机立断,向司机一扬手:“我们是一起的!”然后,他转问她:“先送你,你到……。”她略扬了扬眉,她有十分好看的天然眉毛,眉毛下是明亮的眼睛,眉毛上还沾着几滴水珠,她又停留了半秒钟,才说出一个地址,声音很低,他转述了一遍。司机的神情仍有点不自然,他压低了嗓音:“会多付车资,请开车!”   
  
  司机并没有再说什么,雨仍然极大,车子行进得十分缓慢,大概五分钟只移动一百公尺。开始的时候,他把自己的视线保持向前,可是,在车前的后视镜中,他一样可以看到坐他身边的她,而且,当他发现自己实在没有法子忍得住不看她时,他索性大大方方,把自己的身子尽量贴近一边车门,转过头来,打量着她。她略有责怪他不礼貌的神色,他作了一个无可奈何的手势,十分自然地说:“小姐,我是一个心理正常的男人,对美女,总是忍不住要注视的!”她现出了一个似笑非笑的神情,偏头过去,神情并不愠怒,大有“你要看就看个够之意。他大是高兴,这种情形下的偶遇,太像电影或小说中的情节了,在沉闷的生活之中,可以说是十分刺激的点缀。他吸了一口气,眼光甚至带着侵略性。她身上衣服全湿,贴在身上,也就格外显出她玲珑的曲线,裙子本来不算太短,但是坐着,又没有机会摆好坐姿,所以也就两截粉腿在裙外,光滑白?得使他喉头有点发干。车子在驶出了交通繁忙的街道之后,行车的速度快了许多,他却不觉得。因为他的视线,还一直在她身上移来移去。她一直维持着原来的姿势,只是不时深深吸一口气,那使她的胸脯,会向上挺一下,他看出她没有使用胸罩,而且也注意到了她胸脯上微妙的变化,她的乳尖,竟然在渐渐得坚挺,难道异性目光的明显的带有占有愿望的迫视,也能令女性感到兴奋?他舐了舐唇,渐渐想入非非,而就在这时,她忽然转过头来,用几乎和他一样的眼光,开始注视他。不到一分钟,他就知道,当异性用这样的眼光注视之际,无形的眼光,和有形的一双手,作用都差不多,他的身上,立时有了十分异样的感觉。她的声音相当的低沉:“注视美丽的异性,并不是男性的专利!”   
  
  他的喉头更干,想吞一口口水,可是口中干得没有任何分泌,所以在他的喉际,就发出了一下十分古怪的声响来,他身子有点僵硬,大方地维持着原来的姿势不动,好让对方注视。他足有三分钟之久,不敢和她的目光接触,直到车子忽然颤动了一下,他才乘机望向她,和她的目光相接触。他震动了一下,而且,感到她也有同样的震动,他扬起了手来,他实在不知道自己扬起手来想干什么,或许是想帮她掠开黏在颊边的湿发,或许是想在她莹白的手背上轻轻碰一下,又或许是想在她的鼻尖上轻轻点一下。但是在扬起手来之后,就发觉不论想做什么,都不是陌生人之间应该有的动作。所以他的手,在半空僵了一会,又放了下来。   
  
  在那时候,她有俏皮的,近乎挑战的神情,好像在嘲笑他忽然有了胆大妄为的想法,但却不敢付诸行动。这种神情,出现在她的脸上,又令他霎时之间心痒难熬,不知如何才好。车子忽然停了下来,司机并没有转过头来,她伸手打开车门,在离开之前,说了一句:“明天见”那是一句十分普通的话,但是他立刻想到,不应该在这种情形之,由她说出,他应变很快,立时乘机也说了一句:“明天我们怎么联络?”她一笑,也不知在什么时候,多了一支小巧的笔在手,他连忙伸出手来,她在他的手心上,迅速写下了七个数字,他的心狂跳,她已下了车,雨仍然极大,她苗条的身形一下子就湮没在大雨之中。   
  
  车子仍停着,司机十分不耐烦地转过头:“先生,到了!”他如梦初醒:“哦!那位小姐到了,我没有到!”司机有点恼怒:“什么小姐!你是不是喝醉了,一上车就自言自语,行动古怪!”他感到寒意,车里冷气足,他衣服又湿:“你没有看到…有一个女人和我同车?”司机狠狠地:“神经病”他摊开手来,七个号码明显地在,一直在,一直在的意思,不论他怎么洗,数字一直在,好像刺青一样,永远不消褪。那是一组什么号码呢?他已经失去了追究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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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
  作者:倪匡
  
  
  不要以为所有的怪事,全是实用科学不能解释的超自然现象,有很多怪事,全然是人为的,可以解释的,但是做这种怪事的人的心态,却相当难以理解,所以造成了怪故事──这一类的怪故事,在以后还会有。   
  
  他做这一行,已经有两年了。从一开始如行,他就带着相当庄严的心情,自己再心里。下了决定:只替女顾客服务,绝对不接受男顾客。   
  
  每一个人都有每一个人的自尊心,即使像他那样,是一个男妓,也一样有自尊,他的自尊建立在他不为男顾客服务的这一点上─这种自尊心有什么用,旁人是全然无法了解的,对他来说,当然有用之极,或许他就是靠着这一点自尊才能活下去,不至于精神崩溃。   
  
  不明他底细的人,自然不知道他是一个男妓──做男妓,尤其做一个成功的男妓,也绝不是容易的事,没有俊美的外表和壮健的体魄,也只好空想,这是当他偶然遭到别人异样的眼光时心里感到自傲的一点。另一点是,他至少在表面上有一个相当堂皇的职业(是什么职业不必深究了,以免得罪了这个行业的从业人员),而且,他不属于任何组织,独来独往,顾客只凭熟人介绍,这使他感到自己颇有独行杀手的味道,所以他的神情之中,也往往有一种独行杀手的冷傲,他的顾客之中,有不少喜欢他这种冷傲的神情,理由是:“忽然看到一个脸上有这种神情的大男人,为了钱而跪下来做像狗一样的动作,真十人生最大乐趣。”云云。   
  
  那天晚上,一个曾介绍过他多次交易的女人打电话来,用他们约定的暗号问:“状态怎样?”   
  
  他答了一句:“正在颠峰!”   
  
  那边略停了一停:“这次,你可以得到双份的酬劳,可是顾客的条件有点怪!”   
  
  他警觉了起来:“一定要是女人!”   
  
  那边笑了一下:“当然是,你的原则。你听着,你到指定的地点去,用一条黑毛巾蒙住双眼,绝不能看到任何东西,准时会有人扶你上车,到达目的地,然后,一切在黑暗中进行,绝不容许有半点亮光,你不抽烟的,不必嘱咐你不能带打火机了!”   
  
  他耸了耸肩,“一切在黑暗中进行”,他也不是第一次了,所以不以为怪,只是随便答应了一声:“对方又老又丑?怕我提不起兴趣?”   
  
  那边“咭咭”地笑:“别问我,我一点也不知道……真的不知道,是经过了许多重关系找到我的,我找你,够交情了吧!”   
  
  他有时也会有适当的自嘲:“和男妓谈交情?”   
  
  对方又叮嘱了一句:“准时!”   
  
  习惯了和各种各样的女人打交道,他当然已不再有什么神秘感了。准时到,一切全照安排的进行,扶他上车的好象是一个年轻女司机──对于从指尖触摸对方的皮肤,就能几乎准确地知道对方的年龄,他是专家。   
  
  然后,他被爱着走路,进电梯,进了几道门,门关上,他听到了一个沙哑而性感,显然是故意装出来的声音:“可以除去眼罩了!”   
  
  他解下了蒙眼的黑毛巾,愣了一愣,以往虽然有几次是“在黑暗中进行”,但多少都会有点光,例如自门缝中射进来的光线等等,可是现在,他置身于一个几乎真正浓黑的环境中,黑暗象是胶漆一样,几乎把他浆在中心,令他动弹不得。   
  
  这一定是一间密室,不然不可能如此之黑的。不但黑,而且静,他听到了压抑着的呼吸声,他向着声音走过去,一下子,手被握住,被一只凉飕飕、湿腻腻的女人的手握住,那手十分柔软,冷而湿,显然是由于紧张和兴奋的缘故。   
  
  他感到极意外,因为他反握着那只手的感觉告诉他,这个女人绝不可能超过四十岁!接着,他又接触到了对方的另一只手,也是凉飕飕的,有点迫不及待地伸进了他的衬衣之中,在他壮实的胸膛上,有点贪婪地抚摸着。   
  
  他自然也开始了动作,半躺着的女人,根本是全裸的,当他的双手在她的全身都抚遍之后,停留在丰满而有弹性的肉团上,轻搓着她已变得坚硬的尖端,不禁发出了一下赞叹声来:“你或许不相信,我……从来没有抚摸过这样……感觉……这样好的身体。”   
  
  回答他的,是浓重的鼻息和靠向他的一个柔软香馥的身子。   
  
  他施展出他出色男妓的本领,经验告诉他,他的服务,令对方满意到了不能再满意的地步,最后,他用自己的鼻尖订住了对方的鼻尖,两个人的鼻尖都沾满了汗珠,他双手捧住了她的脸,轻轻抚摸着,光滑细腻的脸颊,证明她至多不会超过三十岁!   
  
  当两人的呼吸都渐趋正常,他感到她在推开他,他识趣地站起来,问了一句:“能不能开灯让我看看我的衣服在哪里?”   
  
  他没有得到回答,甚至也听不到除他之外还有人在呼吸,他吸了一口气,摸索着找到衣物,穿着,他想在着漆黑的房间中多逗留一会,可是显然她不知什么时候已经不在了!   
  
  循原来的方法离去之后,他收了双倍酬劳,第一件事就是打电话找到了介绍人,问:“告诉我,什么人!”   
  
  介绍人诧异:“为什么?你的职业道德那里去了?”   
  
  他的声音有点急促:“我……我……实在告诉你,我生平第一次……高潮!”   
  
  对方哈哈笑了起来:“我也不知道,告诉过你,经过多重转折才介绍来的!”   
  
  他锲而不舍:“你就请你一重一重追查上去,不,只要你告诉我,我自己来查,求求你,随便你要什么代价。”   
  
  那边仍然在调侃他:“男妓也会对女人有兴趣,真是天下奇怪谈!”   
  
  他怒吼:“告诉我!”   
  
  那边却一点也不买帐:“别对我吼叫,或许你的房屋好,人家尝了还想再尝,会再来找你!”   
  
  电话挂上了,他不由自主地喘着气,回想着刚才的情形,刚才,他岂能收酬劳?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欢乐!   
  
  他等着,等着这个“顾客”再来找他。可是一天又一天,一个月又一个月,完全没有消息,他曾几千次设想那女人的样子,隆乳、细腰、显然没有生育过的平坦光滑的小腹、几乎和他一样长的大腿、丰臀和摸上去一点瑕疵也没有的脸……   
  
  渐渐地,他幻想出来的美女占据了他整个心灵,对于其它的顾客,他再也没有任何兴趣,酬劳再高能打动他的心,却打不动他的身体,一看到涂着厚厚脂粉的他的那些顾客,他能忍住不呕吐,已经很不容易了。   
  
  自然,这种情形已有两个月,他的顾客已完全把他忘记了,城中,像他以前那样生龙活虎的男妓多得很,何必一定要找他?   
  
  他一直用尽方法寻找,甚至每个晚上,在那一次(唯一的一次)等车子来接他的那个地点伫立三小时以上,希望再有车子来,把他接到漆黑的房间中去。   
  
  如果读者诸君中有人连续在同一地点,看见一个高大挺拔、容貌俊美而憔悴的青年人超过三次以上,能够帮他,就帮帮他吧!   
  
  不过,至今为止,只怕没有人能帮他,而能帮他的人,莫非对他那次的服务不满意?   
  
  谁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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橘树
  作者:倪匡
  
  
  “聊斋”中有许多植物和人之间爱情交流的故事,但全是那些植物成了“精”只好才会发生的事,大多数花的“精”,都是美女,和人的情感纠缠,也十分动人。只有这一篇,直接写人和植物之间的感情,十分纯情,也十分动人,在所有的笔记小说之中,别树一帜,难能可贵。早年曾全篇引用在专写植物感情的幻想小说之中,现在,再将之现代化,可是一大乐事。   
  
  小女孩的脸胀得通红,泪花在她机灵明亮的眼睛中乱闪,紧抿着嘴──七岁,正是换牙的时候,门牙掉了还没有长出来,小女孩也知道爱美,所以紧抿着嘴,成了习惯。不过这时,她是不想讲话,讲了那么多遍,大人就是不听!   
  
  小女孩的心中也十分疑惑,平日,上上下下,所有的大人,不是都听自己的话吗?一说要什么,就有什么,要不,至多吵上几句,也就一定可遂心愿。她年纪虽然小,可是也知道为什么。   
  
  平时她见得到的人,都称赞她为“大小姐”,大小姐的意思就是她不是普通的小女孩,普通的小女孩满街满巷撒野,没有人理,她不同,因为她是兴化县令的独生爱女。   
  
  民谚有说:“到兴化心开花”,可知兴化是一个好地方。兴化究竟有什么好,小女孩自然不知道,小女孩现在伤心的是全家要离开兴化了,她的父母,平日那么疼爱她,这时,竟然不肯让她带走那盆橘树!   
  
  是的,一盆橘树。   
  
  几个月前,她生日,一个道士送来了一盆橘树,她一看,就喜欢得把橘树紧紧抱住,把她雪白粉嫩的小脸蛋贴向亮绿色的、小小的树叶,也不怕枝子会刺痛她的脸。事实上,她一点也没有感到痛,只感到叶子像是在轻轻地抚着她的脸,而且她像是听到了橘树在发出声音,在告诉她:你是一个好女孩,我是一株好橘树,我只要晒太阳,有雨水,很快就会长大,会和你一起长大,现在没有你高,将来会长得比房子还高,会开花,花会有一股清香,会结果。果实是橘子,剥开皮,橘瓣之中全是甜甜的颗粒……   
  
  她曾把自己听到的话转述给大人听,可是没有一个大人相信,个个都笑她,她也不在乎,反正她相信自己真是听到了,而且她更加相信,橘树讲的话,一定只有小女孩才听得到,而且一定要是好小女孩──像她这样的好小女孩。   
  
  从这一刻起,橘树就成了她最好的朋友──甚至她不是很明白“朋友”是什么,只是大人看到她这样对待橘树,就众口一致这样说她:“啊,看你,和橘树做了好朋友!”当她听到大人那样说,她就毫不犹豫抬起头来,大声回答:是!我们是好朋友!   
  
  她每天早上起床的第一件事,就是用才打上来的井水,把橘树的每一片叶子都仔细抹一遍,经她抹过的叶子,亮得可以把她那圆圆的小脸蛋照出来,当她完成这个工作,满意地站起来看时,就可以看到每一片叶子上,都有她自己的影子。   
  
  然后,她有吃力地把橘树抱到院子里最凉爽,又有阳光的地方,淋一些水,让橘树晒太阳,那时她会托着腮,愣愣地望着橘树,对橘树讲话:“橘啊橘,树啊树,你要是好好长大,可是又不能太快,要和我一起长大,你要开花,你要结果,你是我的好朋友!”   
  
  每当这个时候,她都十分肯定,可以听到橘树重复着她的话,作为对他的承诺。   
  
  要是枯了一片叶子,她会难过半晌,要是绽来了一片新芽,她会高兴好久。那一天,当她发现橘树有了花蕾的时候,先是吓了一跳,不知道好好的树长了什么怪东西,等到明白是快开花了,整个兴化县的衙门,都听到她的笑声,和叽叽呱呱的语声:“我的橘树要开花了!我的橘树要开花了!”   
  
  橘树开了花,她不必凑得很近,也不必深深吸气,只要一想到橘树,就自然而然会闻到那股淡淡的花香。一天,她母亲抱着她,在她的头际、颊际闻了几下,向在灯下读书的丈夫说:“真怪,女儿的身上,竟然有橘花的香味!”   
  
  她父亲略抬了抬头,看到的是小床床头的那盆橘树──每天晚上,她把橘树吃力地从院中抱进来,放在床头,在上了床还没有睡着时,她就睁着眼看橘树,灯光透过树叶,会形成十分古怪的影子。看着看着,她就睡着了,就做了一连串五颜六色,只有孩子才明白内容的梦。   
  
  花谢了,她足足一整天,一句话也不想说,而当她发现花谢了之后,花蒂下结着米粒大小,绿得可爱之极的小果子时,她乐得一天没合上嘴。   
  
  现在,满树的小橘子,都有她的大拇指大小了,大人居然说:要离开了,要走很远的路,要搭很久的船,要坐很久的车,一盆橘树带着上路,多不方便,不要了吧?她求了又求,父亲的脸色越来越难看,她就干脆不再出声,只是紧紧抱着那盆橘树,看着大人忙碌地进出,终于大颗大颗的泪珠自她眼中涌了出来,顺着她的脸颊向下淌,淌到了下颌,滴下来,滴进了盆里,很快被盆土吸干,她仿佛听到,橘树的根正在滋滋作声,把渗进土中的她的泪水吸进去,就像是替她在拭泪。   
  
  还是她的母亲想到了办法,把她搂在怀里:“乖乖,我们离开一年半载,还要回来,橘树老种在盆里也长不大,不如移栽在院子里,等你再回来,它会结又红又大的橘子给你吃!”   
  
  她含泪向橘树:“会吗?”   
  
  她又清楚地听到了回答:“会!你会回来!我会结又红又大的橘子给你吃!”   
  
  小女孩叹了一叹,松开了手,看着两个仆人把盆打碎,把橘树种在院子的一角。   
  
  她在离开的时候,还在门口伫立了很久,和那株树橘树依依惜别。   
  
  以前的日子怎么过的,小女孩很模糊,似乎每一个人都是那样过来的,从小女孩变成少女,从少女变成少妇──大小姐变成少奶奶,十多年,她也多次想起过那棵橘树,可是当官的受朝廷差遣,天南地北地换着走,每逢想到还在兴化县衙院子中的橘树的时候,也只好轻轻谓叹。   
  
  然而,她的丈夫进士及第,居然被任为兴化县令!她高兴的全身发热,使她的丈夫惊讶无比──她从来没有那样快乐过!为什么?为了童年时栽种在院子中的一株橘树!那么多年了,还在吗?   
  
  橘树还在,又粗又大,比房子还高,一个人合抱还抱不过来,真难相信当年盆子里的小树会长得那么大,而且树上结着盈千累万的橘子,个个又红又大,她站在橘下,高兴得又是泪花乱转。   
  
  一旁,是衙役的声音:“这颗树,年年是开花不结果,真怪,今年花谢了之后,就结果。看这橘子,比糖还甜,大人和夫人要不要试试?”   
  
  她深深地吸一口气:“要!当然要!它就是为我而结的果子!”   
  
  一连三年,每年树上的橘子都不绝,到了第四年,橘树忽然落叶纷纷,了无生气,她叹着气,对丈夫说:“你这个兴化县令当不久了,就快调任了!”   
  
  那年秋天,她的话就实现了,她知道不会再见到橘树了,离别时,她伫立树下,落叶盖满了她一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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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蛋
  作者:倪匡
  
  
  怪现象的范围之广,甚至可以包罗万象,一些不可思议、无从解释、无从了解的现象,皆可包括在内。但,自然,这些现象都是有解释的,只是人类的知识,还未到足以解释的程度而已。所以,现在,只能看现象,不必寻解释。   
  
  鸡蛋,可说是一种十分普通的东西。可是一般人对于这样普通的东西,了解的程度绝不会太深。例如,鸡蛋的形状,为什么要一头大,一头小呢?又例如,鸡蛋中,是蛋白变小鸡呢?还是蛋黄变小鸡呢?等等。   
  
  他自然不会对鸡蛋的一些问题感到兴趣,在他而言,鸡蛋不过是一种普通的食物而已,使他对鸡蛋有了食物之外的兴趣,是那晚上他走进他十三岁儿子的房间之后的事。   
  
  他的家庭,是一个十分典型的城市家庭,夫妇都有一份中等收入的好职业,分配他收入的结果是,他有了自置产业──一幢大厦之中的一层七十平方公尺的单位,小小的三间房间,加上厨房浴室和睡房之外的活动空间,几乎公式化的装饰,和数得出来、应有尽有的各种家庭电器设备,自然也有自己的汽车。一个儿子,顺利地在小学毕业之后进入了名气中等程度的中学,学业成绩不是很好,但也绝不至于差到要令父母担心的程度。   
  
  他走进儿子房间的时候,看到孩子坐在楔子台前,正聚精会神地用一柄小刀在切割一只鸡蛋,鸡蛋放在一只盘子上,盘中还有一些白纸衬着,孩子把蛋割成了两半,然后,又把蛋黄蛋白小心拨开来,仔细看着。   
  
  他不禁又是吃惊,又是好奇,失声道:“孩子,你在干什么?”   
  
  孩子头都不回:“做功课……”   
  
  他还没有意会出是怎么一回事,就看到地上放着应该是厨房中的一只小电热炉,在炉中,大约还放着近二十只鸡蛋。   
  
  他正待张口再问时,他的妻子已到了他的身边,温柔地依偎在他的背后,低声说着:“别打扰孩子做功课!”   
  
  被妻子软馥馥的身子靠着,头后又感到她呼出来的气,有点痒酥酥的舒适。结婚虽然多年,可是情感仍浓,他反手搂住了妻子开始发胖的腰,悄悄后退,并且关上了门。   
  
  等到退开了之后,他才笑着问:“吧鸡蛋弄碎,这是什么功课?”   
  
  谈论中心是他们的孩子,两人的心中,都有一种十分甜蜜的感觉,她也笑着说:“那不是普通的鸡蛋,是能孵小鸡出来的那种,特地到一家鸡场去买来,一共二十一只,放再电炉里,调准适当温度,大约二十天左右,就可以有小鸡孵出来,一天打开一只,观察鸡蛋内胚胎的变化,记下来!”   
  
  他细心地听着,目不转睛地看着自己的妻子,在不太明亮的灯光下,他感到自己的身上一定也散发着同样的温馨和满足。   
  
  她的笑容在扩展:“不是那孩子说,真不知道,原来鸡蛋之中,蛋黄和蛋白都不会变小鸡,变小鸡的是小的看不见的胚胎,你知道吗?”   
  
  他笑着凑近去:“为什么有的蛋孵不出小鸡来,有的孵得出来,你知道吗?”   
  
  她白了他一眼,两颊有点红艳艳,他凑得更近,在他颊上吻着,她的喘息开始急促起来。   
  
  孩子观察鸡蛋内小鸡成长的过程相当顺利,但也有不少问题,例如未经受精的鸡蛋,既然不能变成小鸡,那是不是能算是生命呢?又例如,在弄破鸡蛋之后,看到半成形的小鸡,据教科书上说,那形状和人胎初形成时的样子,差别甚少,心中有残忍屠杀的感觉,是不是太幼稚了?   
  
  孩子的问题总是稀奇古怪的,他们自然也不以为意。   
  
  直到第二十天晚上,他正从浴室出来,他妻子已在床上,换好了睡衣,一天快结束的时候,竟然自孩子的房间中,传出了一下惊天动地的惊呼声,接着,便是什么东西倒地的声音。   
  
  夫妻两人陡地一呆,她的反应快,孩子有什么事发生时,母亲的反应往往比父亲快。她跳了起来,冲进去,他跟在后面,来到孩子的房间前,推门,却推不开,房间锁着。孩子在十二岁生日那天提出来的要求:我长大了,有时要锁房门,要进来,请敲门。   
  
  当时,他们还十分高兴孩子有这样的要求,可是这时,两人不是敲门,而是一起擂着门,一面大声叫着。   
  
  大约过了一世纪那么长的一分钟,孩子才打开门来,左手淌着血,一言不发,就在两人间挤过去,进入了浴室,又关上了浴室的门。   
  
  两人向孩子的房间看去,除了一张椅子跌倒之外,别无异状,书桌上放着盘子,盘子中有蛋壳,蛋壳旁是那柄要来弄破蛋壳的刀,一切都很正常,看来是孩子在割蛋的时候,割破了手。他们都没有注意到,蛋壳是空的,并没有应该是已成形的小鸡。   
  
  在他们转过身来时,孩子已从浴室中出来,手上贴着胶布,脸上有一种十分奇诡的神情,喉间发出了两下听来也颇是怪异的声音。一进房间,就从电炉中拿出仅余的那只鸡蛋来,双手轻轻地,但是又紧紧地握在手里,神情更加奇诡古怪了。   
  
  这一晚的事,自然相当古怪,但是孩子并没有什么,两人问了几句,孩子不是很愿意回答,少年人有时不免有点阴阳怪气,他们也不以为意,虽然一夜未得好睡,但是接下来,并没有什么事发生。那仅剩的一只鸡蛋,第二天孵出了一只小鸡,孩子对小鸡呵护备至,八、九个月之后,小鸡长成了一只漂亮的小母鸡,成为孩子的宠物,宠爱的程度,有时会令他们两人感到可笑的妒忌──他们感到孩子和那只母鸡之间,有着某种程度的沟通,有一次他开玩笑地提议要把母鸡杀了时,自孩子眼中露出来的那种极度怀恨的目光,令他心悸。而且,孩子似乎自那天起,再也没有吃过鸡蛋。   
  
  这一切,全是一年前的事。一年后的同哟天,他和她下班回来,看到桌上留着一张字条,字条上的字迹扭曲潦草之极,写着“我去露营”四个字,那自然是他们的孩子留下来的。两人到孩子的房门去张望了一下,发现那只母鸡不在,露营而带了宠物去,自然有点怪异,更怪的是,孩子床上的毯子围成了一圈,看起来,十足是一个大鸡窝!   
  
  他和她不由自主摇着头:孩子大了,行为越来越古怪,大人越来越难了解了!   
  
  天黑不久,电话铃就把他们吵醒,电话是学校一位老师打来的,气急败坏:“你们的孩子,露营时,由于他带着一只鸡……同学不知道那是他的宠物,趁他不觉,杀了……当作了烧烤……。”   
  
  他们听到这儿,就知道事情严重之极,不由自主地发出了惨叫声,电话听筒也自手中落了下来,老师的声音继续传过来:“他一知道,就发了狂,用烧烤铁叉刺死了两个同学,逃向附近的一个农场……警方人员正包围了农场在找他,你们赶快来!”   
  
  很多人目击逃向农场的“小凶手”,再也没有找到,从此失踪。那农场养着超过三千只鸡,大约不会有人去点数一下,看看鸡是多了一只还是少了一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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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胎(二)
  作者:倪匡
  
  
  前言:鬼胎的故事是非常的多!但倪匡先生只写了二则,记得以前有部电影,片名忘了!是一部港片,演员是吕良伟,他是一位警察,在办案是杀了一对鸳鸯大盗。就在同时,吕良伟的老婆正在医院生产,而且是一对双胞胎兄妹,此时说巧不巧那对鸳鸯大盗的灵魂进入了吕良伟老婆的肚子里!就“投胎”在他们那一对儿女的身上,并且在长大后找尽机会要报仇!要杀掉吕良伟。电影的结局最后也忘了,只是记得这也是一个以“鬼胎”为题裁的电影。   
  
  四十平方公尺左右的小居住单位,加上清雅简洁的布置,大厦所在的地点叉十分幽静,这是汤尼和妲咪的爱巢。   
  
  汤尼和妲咪是标准的一对,他们在大学一年级,新生聚会中开始认识起,双方的心目中,就已经知道,自己和对方必然会成为一对。他们由同学而恋爱,由恋爱而订婚,由订婚而直到毕了业,双方都找到了相当理想的工作,然后出双方家长出面而结婚,一切都是循序渐进的,决没有什么转变,也普通得不能再普通。   
  
  自然,就算过程极普通,他们两人真心相爱,在爱情中所享受到的那种平静的甜蜜,也远胜过旋风式的,驽涛骇浪式的爱婆他们对目前的生括心满意足,两个人的收入加起来,足可以维持相当富裕的生括他们的亲人和朋友都喜欢他们,他们除了工作之外,也尽量享受看人生,生活对他们来说无忧无虑,宁谧而美态真正没有什么挑剔的了。   
  
  唯一令双方家长不满意的是,两人婚后三年了,妲咪走出来,仍然像是一个少女一样,腰肢纤细苗条,一点也没有怀孕的现象。   
  
  双方的父母都会叽咕过不少次,他们只是微笑,这是他们早就计划好的,妲咪一直在避孕,两人世界是那么平静舒适,他们不想有小生命来破坏这种宁静,至少,慢慢来不迟。   
  
  然而,妲咪知道自己应该中止避孕了。   
  
  那天傍晚,他们手拉手在公园里散步,汤尼竟然在一架婴儿车前停了下,而且蹲下身,用手指去逗弄坐在车中的一个女婴,现出极有兴趣的神情逗得那女不住咿咿哑哑地发出声响来。   
  
  坐在婴儿车旁的一双年轻夫妇,看到自己的孩子得到陌生人的喜爱,现出父母应有的骄傲的笑容来。汤尼问:“多大了?”   
  
  年轻的父亲抢着答:“四个月,很有趣,是不是?”   
  
  汤尼用力点看头,表示同意,可爱的婴儿,可爱的新生命。接着,他们继续向前走看,汤尼足有十五分钟之久,一声不出,在沉思。妲咪把丈夫的这种神情看在眼中,心里已有了决定。   
  
  她停止了避孕,可是并没有告诉任何人,包括汤尼在内。   
  
  在接下来的几个月之中,汤尼有好几次,似有意似无意地暗示看妲咪,他们可以有一个孩子了。   
  
  妲咪假装听不懂,可是心里暗暗好笑。一双小夫妻的生括是那么有情趣,那么甜蜜。像蜜糖一样化不开的爱婢到了那天晚上,真是达到了顶峰。那晚上,一切如常,等到就寝之前,妲咪才在汤尼的耳际,低声说了一句话。   
  
  汤尼先是睁大了眼睛,足足有一分钟之久,先是盯看妲咪的脸看,然后,又盯向妲咪的腹际,妲咪的胴体,半透明的睡衣之中,看来仍然那样苗条动人,真难以想象在她平坦柔滑的腹中,已经有了一个新的生命在形成,而这个新生命,又和他们有那样密切的关系,是他们的孩子汤尼接着,发出了一下欢呼声,把妲咪抱起来,又抛向床上,紧紧地拥看她:“怎么会,你不是一直在避孕?”   
  
  妲咪调皮地眨看眼:“或许是意外?也或许是医生的检验弄错了?”   
  
  汤尼怔了一怔,连忙道:“不,不会错的,不会错的,绝对不会错的!”   
  
  妲咪闭上了眼睛,感到了无此的甜蜜,享受看她丈夫的热吻和爱抚。   
  
  从那天晚上起,他们的生活情趣更丰富了,增加的项目都是为了未来的孩子而准备的。婴儿用品在妲咪的腹际微隆之时,已经堆积如山,而且,汤尼还不断地买回来,当妲咪告诉他实在已经太多,不需要再买了时,汤尼瞪看眼:“谁知道,或许是双胞胎,又或许是三胞胎!多买一点,总是好的!”   
  
  妲咪每一次检查,汤尼总陪在旁边,汤尼还说“将来你生产,现在新的规矩,丈夫是可以在一旁看着的!”   
  
  妲咪惊叫了起来:“那有什么好看的,我不准你看!”   
  
  汤尼抓看妲咪的双臂,用力摇看,像小孩子撒娇一样:“我要看士我要看!我要看!”   
  
  妲咪笑得身子乱颤:“你快去参加育婴训练班吧!”   
  
  妲咪是说笑,可是汤尼却真的去参加了育婴训练班,和妲咪一起,整个训练班只有他一个男人,成为班中许多未来妈妈的取笑对象。一天又一天,一个月又一个月,和所有的孕妇一样,妲咪的腹际渐渐隆起,穿起了孕妇装的妲咪,神情之间已经流露出了母性的光辉。而汤尼,对于生儿育女的知识丰富十已经可以冒充产科医生了。   
  
  那一天晚上,汤尼将手轻按在妲咪隆起的腹苋胎儿的动作,不但母亲可以感到,连父亲也可以感得到了。汤尼突然问:“不知道是男孩还是女孩?”   
  
  妲咪侧头,任由头发凌乱地披散下来,看来极其妩媚:“要是你心急,可以去做一次红外线扫描。汤尼拒道:“不,可能会影响胎儿!”   
  
  妲咪笑:“才不会,每一个孕妇,现在都做的!”汤尼仍然在迟疑,妲咪已经有了决定!明天她独自去医院,然后再把结果告诉汤尼所以,当晚,妲咪没有再坚持下去,两个人说说笑笑,就睡看了。   
  
  那一晚上,妲咪睡得一点也不好,胎儿动得厉害,好几次,妲咪要剧烈忍看,才能不尖叫出来,那几次,胎儿动得如此之甚,以致在感觉上,妲咪感到胎儿像是要裂体而出一样。那令妲咪极其惊骇,本来她是不想吵醒汤尼的,可是她一个人,无法独自承担这样的恐惧和惊骇,所以她伸手去摇汤尼的手。她的手是冰冷的,所以汤尼立即醒了,当他看到妲咪脸色青白,满是汗珠之际,惊恐得张大了口,说不出话来。妲咪挣扎看道:“胎……动得厉害……”   
  
  汤尼失声道:“会早产?”他一面问,一面慌慌忙忙跳起来,去拨产科医生电话,可是妲咪伸手按住了他:“我看不是早产,只是……动得厉害!”   
  
  汤尼轻拥住妲咪,他也可以感到胎儿在不断地动,一直到天快亮,胎儿才像是平静了下来。汤尼吁了一口气,他也不准备再睡了,妲咪早已请了假,等到天色大明之后,她已经完全恢复了正常,笑看送汤尼去上班,在汤尼吻别它的时候,她笑“还好昨晚没惊动医生,不然员成笑话了!哪一个女人没生过孩子,值得这样大惊小怪!”   
  
  汤尼打了一个呵欠,伸手指在妲咪的鼻尖上轻轻点了一下:“小心点:“   
  
  妲咪已打定了主意,今天到医院去扫描一下,看看究竟是男婴还是女婴。   
  
  汤尼习惯在办公室时,每隔半小时就和妲咪通一个电话,中午放工前,妲咪告诉他要到医院去例行检查,汤尼突然感到一种异样的不安,在他的育婴知识中,似乎没有胎儿动得如此剧烈的一页。   
  
  下午二时,汤尼在办公室中接到医院打来的电话,他像是疯了一样冲出去,把整个办公室的人都吓得瞠目结舌。   
  
  当他赶到医院时,所看到的情景,是他毕生难忘的,他看到在红外线的扫描室外,妲咪披头散发,神情可怖之极,而更令人毛发悚然的,还是她的那种奇怪莫名的动作,她整个人,都是想向扫描室中走去的神态,可是她高耸的腹苋却可怕地扭曲看向外,隔看衣服,也可以看到她腹际的剧烈颤动,腹部那种异样的扭曲,一定还极有力量,使得妲咪非但不能进入扫描室,而且要被逼向外走,可能妲咪却在用尽力量对抗看,她要紧紧拉住一个把手,才不致被扯得向外走,而她却也进不了扫描室,就在这种诡异绝伦的姿势下僵持看。   
  
  在一旁的医护人员,早已吓得不知所措,汤尼一到,妲咪就叫了起来,声音凄厉:“汤尼,他不敢做扫描,他不知是什么东西,他不敢现形,他想出世,那时已经成了事实,他想造成既成事实……他不敢在末出世之前被人发现他是什么东西,我知道,他不敢…。”   
  
  汤尼几乎哭了出来:“妲咪,你在胡说八道什么啊?”   
  
  妲咪声嘶力竭地叫了起来:“你自己不会看?你看到了,他不敢进扫描室,一进去,他就会现原形!”   
  
  汤尼当然看到了,看到了妲咪隆起的腹中,似乎有一种力量,强迫妲咪离开,腹际甚至移前了近腰处,成为可怕的畸形。   
  
  就在这时候,妲咪大叫了一声,手松开,顺看腹际移动的方向,向外直冲了出去,汤尼和一个护士伸手去拉她,可是她力大无穷,一下没有拉住,她已冲了出去。   
  
  汤尼和几个人跟在后面,妲咪奔得极快,一下子到了马路上,然后,人人看得很清嫂妲咪用力扭转身子,故意向一辆疾驰而来的卡车,撞了上去。妲咪被弹出了很远才跌下来,怵目的鲜血自她下体流出来,当汤尼在她身边跪下来之际,她用极微弱的声音道:“我……总算阻止了……他的出世!”   
  
  妲咪在临死之前,还来得及拉起汤尼的手。放在她的腹际,她的腹苋在迅速变成平坦,仿佛她隆起的肚子中,除了血之外,根本没有别的,血流尽了,腹际也就变得平坦了。   
  
  很久之后,汤尼还在不断地问:怎么一回事?可是没有人能回答他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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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胎(一)
  作者:倪匡
  
  
  前言:这个故事是一个完整的故事,因为以鬼胎为故事有二个,故这个故事为(一),鬼胎(二)下期再刊出!小孩子是最容易接触的到“鬼”,可能是小孩的脑波较大人来的弱,所以很容易看到大人看不到的东西!而刚出生或出生不久的小孩,是否因脑部发育没有完全,而更容易造成“鬼入侵”呢?看了以下这一则故事,或许会有答案!!!   
  
  经过两次检查,证实阿碧怀孕了。一个少妇怀孕,实在不算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世界上每一分钟都有少妇怀孕。可是阿碧怀了孕,对于丁家来说却是大事婆尤其对丁老太太来说是一件头等的大事。   
  
  阿碧是丁老太太的媳妇,丁老太太是丁家的家长,丁家庞大的事业,全掌握在她的手里,丁家的家族成员不是很多,但人人都得仰丁老太太的鼻息过日子,这种情形,很像长篇电视剧中的情节。丁老太太其实也不很老,甚至连六十岁都不到,但自从老爷……创业者丁先生过世之后,大家都习惯这样称呼她。丁老太太是这故事中的主要人物之一,她固执、自信到了令人吃惊的地步,在地所掌握的庞大事业之中,她简直是君临天下的女王,像这样性格的人,也是很常见的,并不需要多作介绍。   
  
  还是多说说阿碧吧。阿碧的家庭十分贫穷,父亲是一个泥水工,生了八个儿女,阿碧排行第四。一个在穷苦家庭中长大的女孩子,十岁之后,就没有再上学,参加了维持生计的家庭手工业,十四岁进工厂,十八岁成为一个十分熟练的车衣工人,同时,由于她面貌娟秀,身材丰态被誉为“工厂之花”,在工厂区十分有名,不知有多少各种身分的男人,在打她的主意,可是阿碧却是一个标准的乖乖女,除了工作之外,就是在家里帮助照顾弟妹。阿碧终于成为丁家的媳妇,而丁家是城中著名的富豪之一。   
  
  别以为这又是一个现代灰姑娘的故事,不是,不是那么简单。各位听故事的,一定在奇怪了,奇怪为什么介绍了了老太太,又介绍了阿碧,而漏了一个更重要的人物?   
  
  对了,阿碧的丈夫:丁老太太的儿子,应该是一个十分重要的人物,为什么会漏了他呢?当然不是漏了这个重要的人物,而是由于这个人,有点特别,而且,也是丁家的一个神秘人物。人人都知道,丁老先生在世之日,和丁老太太的感情不算是很好,他们有一个儿子。   
  
  但是丁老先生在五十岁那年,坚持要纳妾,为了这件事,丁家起了翻天覆地的争吵,丁老先生最后,宁愿把所有事业的一大半股份让给他的妻子,以换取纳妾的权利。这也是为什么今日丁老太太可以掌握那么多事业控制权的原因。丁老先生终于纳妾成功,但是没有几年,他就心脏病猝发去世。   
  
  当丁家起了大争吵之时,丁老先生有几个好朋友问他:“为什么这样做,养几个情妇玩玩不就算了?”   
  
  丁老先生的回答是长叹一声,然后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丁老先生不是明明有个儿子吗?这话怎么说呢?谁都知道丁老先生的儿子,自小就在瑞士读书,老朋友们在丁少爷小的时候都见过他,相貌清秀,很讨人喜欢的一个小男孩,丁老先生夫妇,每年也都要到欧洲去一两个月看他们的孩子,算起来,孩子已超过二十岁了,丁老先生这样说又是什么意思?   
  
  难道那孩子不是丁老先生的?老朋友还要再追问下去,但是丁老先生只是叹息,并不回答。其实,这件事是不必隐瞒的,但是他们两夫妇当年决定保守秘密,把孩子送到瑞士去,至亲好友,一概隐瞒,久而久之,就不想对任何人说了。这是大富翁丁老先生的一大撼事。   
  
  说穿了,其实也很简单,丁老先生和丁老太太的唯一孩子,是一个白痴。从孩子六岁开始,就发现他是低能儿童,遍访名医,结论是无可挽救的先天性白痴把孩子送到瑞士去,一方面,为了能接受治疗,一方面,也方便保守秘密,所以,大家都不知道丁老先生有这样的一件憾事。   
  
  故事已逐渐明朗化了,阿碧这个穷人家的女儿,嫁入豪门,嫁的是一个白痴。丁少爷在娶阿碧那年,已经二十五岁了,生理上完全正常,看起来甚至高大英俊,但是智力始终停留在五、六岁的孩童阶段。   
  
  丁老太太听人家说白痴的儿子,不一定是白痴,是正常人的机会十分高,她有一个白痴儿子,可是却有希望有一个或更多个正常的孙子,所以,丁老太太一直在替她的**儿子物色一个妻子。丁老太太看中了阿碧?经过细心的观察,她向阿碧的父母,提出了条件,条件是如此诱人,而且令阿碧的父母无法抗拒,甚至令阿碧也觉得,自己应该为整个家庭、为父母、兄弟、姊妹一辈子的幸福而牺牲。而且,丁老太太并不隐瞒自己儿子是白痴的这个事实,也曾安排他和阿碧,在一幢豪华的郊外别墅中见面。   
  
  当阿碧进了那幢她做梦也想不到的豪华洋房之中时,二十岁,一直在贫穷中打滚的阿碧,像是进入了梦境一般,一句话也讲不出来。在那憧洋房中,她看到了了少爷,丁少爷看来 腆,像是一个小男孩,可是外表决不难看,如果他不是白痴,那么一切就完美得和电影小说一样了。   
  
  在那幢洋房之中,过了三天之后,阿碧在父母兄弟姊妹激切的近乎哀求的眼光下,咬看下唇,答应了这桩婚事。   
  
  在阿碧答应之后,丁老太太也坦白说出她的目的,是要借阿碧来传宗接代。所以,阿碧必需通过详细的身体检查,以及嫁过来之后,生活要受到严密的监视等这种条件,是对一个少女的莫大侮辱,阿碧的泪水在它的眼眶打滚,可是她没有说什么,一一答应了。   
  
  详细的检查通过了,阿碧是处女,这使得丁老太太极为满意,婚事自然没有什么仪再阿碧和丁少爷,是在丁老太太的指导下完成第一次做爱,那对阿碧来说真是毕生难忘的耻辱,她从头到尾,一直都闭看眼睛,身子发看颤。   
  
  丁老太太又教了阿碧如何挑逗一帼生理正常的男人的方法,要阿碧努力使丁少爷和她有性生拴阿碧的行动,受看严密的监视,几乎过看和外界隔绝的生括而丁老太太也实践了诺言,阿碧的家人,已搬进了新屋予,按月得到相当数额的金钱。   
  
  半年之后,阿碧怀孕了。阿碧在这时,甚至已习惯这种生活了。她是一个十分柔顺的女孩子,丁少爷又不讨厌,把他当作一个大孩子,也没有什么不好。   
  
  怀孕之后,丁老太太对她的照顾,更是无微不至。本来,故事没有什么可以发展的了,尤其,当怀孕七个月之后,通过红外线扫描,证明阿碧怀的是一个发育正常的男婴时,简直可以说是大团圆的美好结局了。可是,等到临产时,却发生了变化,阿碧难产,在医院的头等病房中,她发高烧,在胎胞已破,羊水几乎流尽之后,孩子还是没有生下来。   
  
  病房中,产科医生对看半昏迷的阿碧摇头,丁老太太紧抿看嘴,医生转过头来,用沉痛的声音说看:“只能保存一个,大人或孩子,十分钟之内就要决定,再拖下去,大人和小孩都无法挽救了。”   
  
  丁老太太仍然紧抿看嘴,半昏迷的阿碧荏这时,身子剧烈的发看抖,用微弱的声音哀求:“老太太……求求你……救我……我还年轻……我,还会替你生很多孙子,求求你……救我…”   
  
  丁老太太半转过头去,脸上的肌肉,像是铁铸的一样,自她的口中吐出三个字来:“要孩子!”   
  
  阿碧发出绝望的呻声,挣扎看想坐起来,她用可怕的声音叫:“我不要死,我不要死,我死了,也不会放过你……”   
  
  丁老太太没有再听下去,转身走出了病房。孩子生下来了,自白胖胖,活泼可爱的一个男婴,丁老太太心满意足。   
  
  阿碧的家人自然伤心,但在丁老太太大迭金钱的馈赠之下,伤心程度自然大大减轻。   
  
  丁老太太十分喜爱这个孩子,亲自照顾,甚至在照顾孩子的同时,还亲手织孩子的毛衣,完全一副慈母的样子。她在这个孩子的身上,找回了失落已久的一些东西。(缺一页)虽然发生的事,在半年之后,目击者只有丁少爷:这个白痴口齿不清地说“妈妈在织毛衣,娃娃突然坐了起来,抽下了一支…针,娃娃手中拿看针,说话……娃娃膊…白痴困难地学看:“娃娃膊…我死了,也不放过你,娃娃就把针刺进了妈妈的心口……妈妈就……睡着了……妈妈是睡着了吧?”   
  
  但毛衣的钢针,直刺进了老太太的心脏,丁老太太当然不是睡看,是死了。有谁会相信一个白痴的话?孩子只有六个月大,当然不可能会说话,也不会有气力把一支钢针刺进人的心口,于是,丁老太太只好算是意外死亡。   
  
  那是很多年之前的事了,白痴仍然是白痴,那个孩子,却在丁老太太死后不到一个月,也死了,死之前,据说不断地笑,笑得又诡异又凄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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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头鹰的眼睛
  作者:倪匡
  
  
  猫头鹰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猫头鹰”只是一个统称,有许多种不同的种类,但都给人有十分奇诡的感觉──猫的头,鸟的身子,禽和兽的不和谐的结合,或许是由于它外形的奇特,所以,有很多诡异的事,和它有关。   
  
  他看到那只猫头鹰的时候,是在一家饭店由厨房旁边,要去洗手间,就得经过那地方,在那地方,堆着几只笼子放着十几只乌龟,有一只笼子里,是一只像猫又不像的小兽(说是果子狸)。有一只笼子里,关着一条有鳞甲的大蜥蜴(说是穿山甲),在最上面的那个笼子里的,是一只猫头鹰。当他经过的时候,那猫头鹰忽然振扑了一下翅膀,发出了一下令人毛发直竖的枭叫声,吓了他一大跳,这才使他在从洗手间出来之后,在笼子前停了一停,仔细地看那只猫头鹰。   
  
  那猫头鹰约有五十公分高,相当大,滚圆的头,简直和猫一样,尤其是那一只绿黝黝的眼睛,看了有说不出来的古怪之感。   
  
  他一面看一面想:在西方,猫头鹰那种深不可测的眼神,被当作是智慧的象征,仿佛在它的眼睛中,可以看穿世上一切的神秘。而在中国人的传说中,这种看了令人不寒而栗的眼神,就被当作是邪恶的象征,尤其在中国北方,被称为“夜猫子”的猫头鹰,简直就是一种凶兆,和吉祥全然无缘。   
  
  他并没有停留多久,就回到了席间,一共七、八个人,都是相当熟悉的朋友,他也讲起了他刚才所看到的。于是就有了以下一番对白:   
  
  A:“嘿,看来这家野味酒家,真是货真价实,要什么有什么!”   
  
  B:“人也真十,什么不好吃,连猫头鹰都吃!”   
  
  C:“补啊!医书上说,用猫头鹰炖枸杞,补眼补脑,去头风,明目!”   
  
  D:“说不定还可以补成夜眼──能在暗中视物,我们点了没有?”   
  
  E:“点了,还有一说,说是猫头鹰的眼珠,如果挖出来,浸在它自己的血里,浸上七天,就会变得像两个玻璃球一样,把它放在眼钱,到了每晚子时,就可以透过他,看到鬼!”   
  
  E说得十分正经,而且,平时在友情之间,E也以见识广著名,听他讲得那么奇妙,一时之间,人人都有一种怪异感,静了下来。   
  
  过了片刻,他才摇头:“这种传说,当然靠不住!”   
  
  E有点不以为然:“何以见得?”   
  
  他挥着手,加强说话的语气:“猫头鹰又不是什么稀罕的东西,而鬼魂却是人类自古以来人人都想解开的谜,要是真的那么容易就可以叫人见到鬼,谁都会去试试!”   
  
  E大十反感──反感呈现在表情上:“你听清楚了没有?要把眼珠浸在血里七天!七天要保持血不坏不臭,又不凝结,那谈何容易!”   
  
  他有在争辩中不肯轻易停止的脾气:“在古代,或许不能,现在,十分容易,医院血库中的血,甚至可以保持新鲜三十天!”   
  
  E的声调提高:“那是人血,不是猫头鹰的血!”   
  
  他的声音也提高:“人血有办法保持新鲜,猫头鹰的血也一样有办法!”   
  
  其余的人看到他们越争越认真,一个连忙打圆场:“传说呢,总有一点道理的,或许,在把眼珠浸在血中的时候,还需要念些咒语,施点法术,这才有效?”   
  
  几个人一起笑了起来:“谁知道!”   
  
  气愤缓和了下来,恰好在这个时候,侍者走了进来,他忽然问:“我们点了炖猫头鹰,就是外面笼子中的那一只?”   
  
  侍者笑着解释:“当然不是,是昨天晚上杀的,炖一天一夜,才够火候!”   
  
  他又问:“那么那一只……”   
  
  侍者做了一个手势:“再晚一点,厨房没有那么忙,就会杀。”   
  
  他问到这里,已经有人向他笑:“干什么?真想吧猫头鹰的眼珠弄回去?”   
  
  他深深吸了一口气:“是!”然后转向侍者:“请你们经理来,我有事和他商量!”   
  
  侍者退出之后,房间里的气氛就变得有点怪,大家都不说话,只是喝酒,好象要籍此把心中一股无名的惊恐压下去。   
  
  经理很快就来了,笑容满面(这七、八个都是社会上有头有脸的人物,也是高级酒家的常客,当然可以使经理现出那样的笑容来),他提出了要求:“我买下那只猫头鹰,请杀他的人,保留血,一点也不要浪费,用一只瓶装起来,再把眼珠挖出来,不能有损坏,放在血里面去,我另有打赏!”   
  
  经理听了之后,神情古怪,陪着笑:“这……有什么用处,听起来……好象很恐怖!”   
  
  他陡然轰然大笑,指着E:“是他说的,那样子,七天之后,就可以透过血中那对猫头鹰的眼珠,看到鬼!”   
  
  经理也跟着小,可是看到其余认得饿脸色和神情,都不怎么好看,所以只是干笑了几声:“好!好!你怎么说,我怎么办!”   
  
  这餐饭,虽然菜肴丰美(包括了炖猫头鹰),酒也够醇,可是总有点气氛不佳,老朋友之间,话也变得不多,自然也散得早。   
  
  离开饭店的时候,经理把一只瓦罐,和一张账单交给他,他付了帐,打开瓦罐看了一看,就感到一阵异样的恶心。   
  
  恶心不单是来自那一股血腥气,也来自看到的那种奇诡的景象──一罐动物的血,本来不算是什么,可是在殷红的,已半凝的血上,半浮着两这眼珠,那两只被挖了下来的眼睛,和那猫头鹰活着的时候,看来竟然没有什么两样,一样闪着绿黝黝的光芒。   
  
  紧接着又是一阵心跳,他连忙盖了盖子,喘了一口气,一离开饭店,立刻到了一家医院,他认识好几个医生,要拜托他们保存着罐血七天新鲜,那是轻而易举。   
  
  七天,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可是奇怪的是,从那晚上起,他就心神不定,坐立不安,在他周围的人,都看出了这一点,可是却没有人知道为了什么。   
  
  他好几次想结束这无稽的事,但强型的好奇心却又使他继续下去。   
  
  第七天,他把那一罐血取出来,揭开罐子,那一对猫头鹰的眼睛,果然如E所说,几乎成了透明,所闪耀的光芒,也更妖异。他小心把它们取出来,放在桌上,眼珠上一丝血也没盏着,他凑眼去看,看不到什么,对,要在午夜子时,才能看到鬼!   
  
  天黑之际,他更紧张,时间慢慢接近午夜,他紧张得手心冒汗,望着放在桌上的那一对猫头鹰的眼珠。   
  
  在十一点五十九分的时候,他把自己的眼睛凑近去,睁得老大。   
  
  一分钟之后,他看到了影象,一个人,像照镜子一样,他看到了他自己!   
  
  医生说的死亡原因是:极度惊恐致心脏病发作。   
  
  死亡时间肯定是午夜零时,因为他的家人,在那时听到他发出了一下惨叫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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