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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第1章(10)

「子学,告诉我,你为什么要念法律?」

问这个问题的,是爸爸的三哥,我的三伯。

这已经是我第三万七千五百四十六次被别人问到这个问题了,而这一次似乎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其实这个问题有一个很官方的答案:「我妈说的」。只要有人问到这个问题,我通常都只回答这四个字,「我妈说的」。

所以这一次的答案没有例外的必要,我依然是回答「我妈说的」。在说的同时,我还刻意把眼神飘向我妈,请她给我一点附和。

我爸跟我妈只是笑一笑。

「那我这么问好了,子学,你现在就快进入大二下学期,这一年半的时间里,法律对你来说是什么?或是,你认为什么是法律?」

三伯很正经地问出这个问题,饭桌上所有的人都安静了下来,等待我的答案,除了那几个拚命玩电动玩具的表堂弟妹之外。

「就是秩序。一代法学大师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在《法学导论》这一本书里面提到:「所有的秩序,无论是从生命的多样性里发现的,还是我们即将努力建立的,都可以说是一种法律。」也就是说,为求每一个生命体系,不管是人类、生物、企业、宗教等等,在某个特定区域里公平存在,也就是在法制地区里公平存在而订定了一些法则以遵守或是惩戒。」说完这一段,我喝了一口我妈最拿手的鸡汤。「但这些已经成文的法则,在我们法律系学生来说叫做法条,其实都是人规范的,所以三伯,你问我什么是法律,我只能跟你说,你所存在的世界就是法律,否则它不会有秩序。我不知道学校里或社会上的教授专家怎么想,可是我认为,法律就是人,人就是法律。」

说完,我的鸡汤也见底了。我妈拿过我的碗,帮我又盛了满,好像在奖励我刚刚的那一番解说。

听完我的回答,三伯很开心地笑着。我不知道他为什么笑得那么开心,不过,团圆饭过后发红包的时间,他给我的红包是最大包的。

其实,要一个才接触法律一年半的学生来回答什么是法律这个问题,就像是要一个刚学会开车不久的人参加比赛一样,或许他在场上不会有太糟糕的表现,但我想结果绝对不会让所有人满意的。

不过,当初妈妈坚持要我念法律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我没有任何的反抗,联考结束之后,看着志愿卡上前十个志愿满满的都是法律系,我就知道我跟法律已经脱不了关系。「你为什么要念法律?」这个问题,我也问过阿居跟皓廷,甚至也问过班上其它的同学,其实有很多人都是因为「家人」而选择了法律,真正因为兴趣而进法律系念书的人少之又少。

这或许是教育体制错误及传统思想根深蒂固的遗毒吧,学生念书只为了考试,根本忘了学习永远是为了自己,家长则把「老师、医生、律师」当作是永远的金饭碗,为了不让孩子将来饿着肚子,他们便规定孩子要念什么科系。像高速公路交流道规定车辆要从哪里上去一样,你可以选择叛离的逆向,但会不会收到生命的红单,就必须看运气了。

阿居因为不知道要填什么系,又不喜欢地理历史那些较死板的科系,所以填了法律。皓廷则是跟我一样上了交流道,因为没有逆向,所以进了法律系。

进法律系那一天,我对法律系还没有什么感觉,直到开始背法条那一天,我突然很羡慕阿居当时可以自由选择系所,因为背法条很痛苦。阿居则开始后悔他填了法律系。

「其实,我应该去念中文的,我多么倾慕中文系女孩的气质啊!」手里拿着刑法分则,阿居朝着窗外喊着:「我宁愿去背左传跟文心雕龙,我宁愿去了解李商隐的忧郁、陶渊明的神经病,我也不要看见刑法,不要看见民法,不要走进满是法律味道的教室。」

阿居几乎要崩溃,面对着刑法分则,我想每个人都会崩溃。

「等等,陶渊明什么时候患了神经病?」我很好奇地问着。

「桃花源记不是写,「今是何世?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吗?怎么可能躲秦政躲到问出「今是何世?」这句话,他是躲了多久?活了几百岁吗?还不知有汉耶,太扯了啦!陶渊明太会幻想了,所以我认为他有神经病。」

阿居很认真地向我跟皓廷解释着他对陶渊明的看法,我跟皓廷则听得有点雾煞煞。

因为我们三人都了解念法律的痛苦,所以当时同寝室的亚勋便成了我们拿来消遣、安慰自己的对象。因为我们都觉得,比起法律,哲学系实在是好念多了。但直到有一天,亚勋以一个问题扎扎实实地暗示了我们哲学系的痛苦时,我们总算愿意承认,其实每个系都有其痛苦之处。

「子学,我问你,你是谁?」亚勋转着原子笔,浅笑着问我。

「我?我是林子学啊。」

「你真的是林子学吗?林子学就是你吗?」

「我当然是啊。」

「为什么你是林子学?」

「我……」

「为什么林子学就是你?你如何确定你是林子学?」

「我……我有身分证啊!」

「如果没有身分证这种东西,你还是林子学吗?」

「我……」

「林子学要用身分证来解释吗?你刚刚不是确定你是林子学?」

亚勋这么一问之后,我开始知道哲学系不但不好念,而且念久了有发疯之虞。

红包发完之后,我回到自己的房间,数着红包里的钞票,再加上我的家教薪水,不知道够不够我买一部手提电脑?

脑子不知道为什么,突然一个岔神,我想起了一个月前,也就是两千年的圣诞节晚上,有个人给了法律系一个很特别的定义。

「谢谢你。」满身酒味的她,意识很清楚地对我说着。手里拿着我递给她的信,另一只手在身上每一个口袋寻找着。
我爱你,不是因为你是一个怎样的人,而是因为我喜欢与你在一起时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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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第1章(11)

「不谢,只是我发现这不是给我的信,可能是房东放错信箱了,本来要放回妳的信箱里,可是妳的信箱满了,塞不进去,门缝也一样,所以我先放在我那,希望妳别见怪。」

「不会,我还要谢谢你,而且你没说我还没想到,为什么五G会五F跟五E之间,房东这么排序真的很奇怪。」

「妳是不是有点醉啊?」

「醉?没有,我清醒得很。」

「真的吗?可是妳已经在身上找很久了耶,妳是不是在找钥匙啊?」

「嗯,奇怪……到底放哪去了?」

「在门上,妳早就插在上面了。」

圣诞节那天晚上,我在走廊上的饮水机那儿泡着咖啡,一阵听来蹬跺不稳的脚步声停在我的房门旁边。

原来是那个住在五G的女孩。

我突然想起当天在我的五F信箱里收到一封要给「徐艺君」的信,我本来以为那是以前的旧房客的名字,后来瞥见五G的信箱里,塞满了写着徐艺君三个字的信及账单,我才知道原来这个我搬来四个月却没见过面的隔壁舍友,大名原来是这样的。

我企图把摆错的信放到她的信箱里,但很明显的,信已经塞不进去了。

我把她的信全都拿出来,想塞在她的门缝底下,却发现她的门缝塞着厚厚的布。

「啊……原来钥匙在这,难怪找不到。」

「妳好像有点醉,还是快休息吧,晚安。」我苦笑着说,端着咖啡要回到我的房间。

「你住我隔壁啊?我可以知道你的名字吗?」「我叫林子学。」

「什么系的啊?」

「法律系,二年级。」

「法律系啊……」醉意撑开了她的双眼皮,我发觉她的睫毛很长很长。「那个没什么良心的系啊……」

这是她给法律系的特别定义,我觉得挺好奇。

正当我想问她为什么的时候,她说:「你为什么要念法律?」

喔,这是第三万七千五百四十五次……

※其实我认为,议员、首长与政客才是真正的金饭碗。

当然,前面我已经说得很清楚,这样的问题,即使问我十万次也一样,答案并不会因为提问的对象而有所改变。

「我妈说的。」

「你妈说的?」

「对,我妈说的。」

「那如果你妈叫你娶我呢?」

「啊?什么?」

眼前这个女孩子,我只跟她说了几句话,交给她一堆账单跟信件,提醒了她钥匙正插在她的门上,尽管她稍有姿色,但一身酒味加上有点怪异的穿著,已经构成了让我转身就走的条件。

对于这个怪异的问题,我说实话,听来挺反感的,因为她的表情有一种「哇铐!你都几岁了,还这么听妈妈的安排?」的感觉,本来我是打算问个清楚,她说这话是什么意思?但想想几分钟前才刚认识,礼貌还是要顾着。

「妳喝醉了吗?」

「没有,我清醒得很。」

「那就好,晚安。」

我转头就要离开,她又叫住了我。

「喂,你还没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啊?」

「我叫林子学,我刚刚已经说过了。」

「什么系的啊?」

「法律系……二年级……」

「法律系啊……」

「妳醉了。」

「不,没有,我清醒得很。」

「喔,那就好,晚安。」

我转过头,她一样叫我,我知道她已经醉了,所以我没理她。

那天晚上,亚勋玩到很晚才回来,他带了消夜来敲我的门,说他跟哲学系学会的人在Friday掇吃完晚饭之后,就跑到PUB去玩,跳了一个晚上的舞,腿软腰酸,四肢无力,因为PUB音乐持续轰炸的关系,耳朵还有轻微的耳鸣。

当时我躺在床上,他把消夜打开,拿了报纸垫底,一阵阵卤味的香味扑鼻而来。

「跳舞真的很累,看学会里的学长姐跟学弟妹拚命摇摆身体,再感觉到自己的气喘吁吁,不得不承认,跟你们比起来,我真的老了,四年的差距,从体力上可以看得出来。」

说完,亚勋打了一个嗝,空气中卤味的味道里,立刻混杂了浓浓的啤酒味。

「亚勋,你喝酒?」

「是啊,喝了好多,肚子很胀。」

他在我的小茶几附近爬着,我不知道他在找什么。

「你在找啥?」

「筷子,我在找筷子。」

「筷子在你手上。」

他看看自己手上的筷子,啊的一声,然后是一阵傻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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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第1章(12)

「这让我想起以前当兵的时候,那时我是参三,也就是作战,我每天有打不完的报告,有做不完的演示文稿资料,有被长官挑剔不完的吹毛求疵。」他拉开筷子套,夹了一片高丽菜。「但我只要想到晚上加班的时候,会有收假的弟兄带回卤味给我,我就很高兴,那一整天的辛苦都会因为卤味而忘记。」

那一片高丽菜在他的嘴里,像是山珍海味一样地可口,他的表情告诉我,有食如此,夫复何求?

不过,那天晚上的亚勋其实是醉了,因为他吃了第二口卤味之后,就开始唱歌,唱着唱着,还在原地转圈圈,然后就直接冲进厕所,「恶」了一声之后,我的房间里就不只是卤味跟酒嗝味了。亚勋比我想象中还要重,他的酒量也是吓人的多,食量更是惊人,我不知道是不是酒精有麻醉效果的关系,他的视准度明显地降低了,因为他完全没有吐在马桶里,而是吐在地板上,而且从地上那一大滩秽物来看,那晚的Friday掇他有吃几条虾子。

我试图把他扶回他的房间,但是他不太安份,直说他没有醉,不需要我扶。

我在他面前比了一个三,他回答四,我摇头,坚持要扶他回去,他说再给他一次机会,我又比了一个三,他一样回答四,还夸奖我的手指头很长。

我怀疑他到底是怎么回来的?因为他醉得挺彻底的,我把他扛回他的房间,然后喘吁吁地走回我的房间。

那天晚上,这两个喝醉的人把我累惨了,其中一个带来了卤味,我却一口都没吃到,还害我得在半夜洗厕所。

我把厕所的小窗打开,试图让空气流通,来吹散一点呕吐的气味,但我发现那气味已经蔓延到我的房间里,于是我跑到楼下的7-11,阿居是那晚的大夜班,我买了芳香剂,顺便请阿居喝了一瓶可乐。

「圣诞节他们喝啤酒,我们干可乐,干杯!」

几口可乐下肚之后,我立刻就后悔了,因为我买的是曲线瓶,它比罐装的可乐要辣得多,顿时间感觉到喉咙一阵强烈的刺激,像吃了哇沙米一样。

「阿居,这真是个美妙的圣诞节,我看了一整天的书,到半夜还要洗厕所,而你不但去了孤儿院,还得上班,我想,应该没多少人的圣诞节过得这么特别的了。」

「想得那么痛苦干嘛?快乐的事情还有很多。」是吗?快乐的事情还有很多吗?怎么我一下子全想不起来我曾在何时快乐过?

「阿居,你如何体会快乐?」

这个突然间冲口而出的问题,我自己也有些讶异。

我从来没有想过「快乐如何体会」这个问题,更没有想过会去问别人,因为我一直觉得快乐本身不需要定义,体会了也不需言喻。

但现在想一想,或许我正值思想的成长期吧,很多以前没有想过的事,都会在这个时期变成一种看似杞人忧天,又深觉重要的问题。

「皓廷的篮球,是他的快乐,所以他在球场上所流下的每一滴汗,都是他的快乐;孤儿院里小朋友的笑容,是我的快乐,所以我在孤儿院里看见的每一个笑容,都是我的快乐。」

这是阿居当时给我的回答,我一直记得很清楚。

大概是我没有料想到阿居会给我具体的答案,所以我对他的回答感到无比的震撼。

回到我的房间之后,我把阿居的话写在一张纸上,然后贴在床头。「皓廷的篮球,是他的快乐;孤儿院里小朋友的笑容,是阿居的快乐。那……我的呢?」

我的呢?我的快乐是什么?

我没有特别热衷的兴趣,没有特别喜爱的东西,没有特别拿手的专长,甚至连偶像或影歌星都没有特别欣赏的。

我身在比皓廷富裕,比阿居幸福的家庭里,我不需要像亚勋一样先当兵,先工作赚钱,才有能力来念大学,我骑的机车是近七万块的重型一二五,我的手机是比同学们贵上三倍的V3688,我穿的一件牛仔裤可以买同学的两条。

我所有的一切都让人称羡,但我却没有得到让自己也羡慕的快乐。

这问题杞人忧天吗?或许吧!当自己欲求不满也好,当自己自寻烦恼也罢,突然我发现自己是个可悲的人,因为我不懂得,快乐竟然是那么简单。

时间是晚上的三点四十分,我在五F号房。

隔壁传来一阵钢琴声,轻轻的,带着一丝的哀伤,那不是音乐CD,因为声音时明时断,那是一首没听过的歌,我只听懂了几句歌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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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第2章(1)

圣诞节,是白色的,你吻我,我不快乐。

就今天,你说再见,怀里残留你的温柔,而你走远。

如果这真是一首歌,我想写这首歌的人,也不快乐吧。

※快乐,一直在悲伤旁边。

大二下学期,系上传来一个消息:系篮球队里有两个三年级的学长惨遭三二(三分之二的学分不及格),被退学了,他们需要几位新血加入。

不需要怀疑,皓廷当然,也绝对是他们的第一人选,所以刚开学的那一阵子,系队的学长时常来找他,威胁是没有,利诱的方法却层出不穷,吃的从披萨、鸡排、章鱼小丸子,玩的到六福村的折价券、钱柜唱歌不用钱,实用的课堂笔记更让皓廷的桌上活像是个小型法学的图书馆。

「真不知道学长们给我这么多笔记要干嘛,系上有在卖共笔(备注)啊。」

「这样你就不需要花钱买啦,学长们对你真好。」

阿居很羡慕地说着。但我很清楚地看见皓廷有多么不想到系队去。

我跟阿居也觉得奇怪,皓廷不想去,学长们为什么要这么死巴着他不放?

后来我们才知道,系队队长,也就是我们大三的学长,对系队有很深的归属感,对赢球有更深的企图。所以皓廷之于他们,就像是诸葛亮之于刘备,三顾茅庐不成,四顾五顾六顾也一定要顾着。

「我打篮球,是想为自己赢球,是为了自己快乐,我不想为某个特定的队伍打球。但是学长们又那么……」皓廷很懊恼地说着,他在自己的坚持与学长们的盛情之间,始终难以下一个决定。

直到开学后的第三个礼拜,我跟皓廷、还有阿居,在篮球场上遇上了系队队长,而我们也是那天才知道他叫庄仁杰。

他跟其它两个系队的学长,狠狠地修理了我们三个。皓廷在场上不断进攻,虽然偶有突破,但大都被学长们防了下来。

我们一共交手三场,如果以网球的术语来说,他们直落三把我们给做了。

那天打得很辛苦,也很难过,我跟阿居了解系队与皓廷之间的纠缠,但也是因为我们的球技不够好,才拖累了皓廷。

我想,那必定是皓廷开始打球以来最大的耻辱吧!虽然皓廷没有说过,但我相信以他的球技,要连输三场实在是一件难事。

可是,输球那一天晚上,本来约好一起吃饭的皓廷失约了。直到接近十一点,皓廷才满身汗地回到宿舍里。

「十九场,每场打六分,我只赢了一次。」他抱着篮球,微笑地说着:「刚刚我跟学长一对一,他真的很厉害,我不得不佩服他,不但把我狠狠地惨电,还说了一句让我最折服的话。」

「什么话?」我跟阿居好奇地问着。

「攻击再怎么厉害,一定会有失常的时候,在篮球场上,只有防守不会失常。」皓廷说这句话时,一副很感动的表情。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皓廷在输球之后还会笑的,看来他受到的刺激不小。

「所以我决定要加入系篮,还有你们,你们也要加入。」

「我们?为什么我们也要?」我跟阿居异口同声。

「学长说,他需要你们。」

就这样,我们进了系篮队,而且认识了两个新朋友,是我们系队的经理,一个是黄美涵,还有萧以惠。

「请叫我流川以惠,谢谢。」

她很有精神地介绍她自己,在我们跟她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所有人听见她的自我介绍都是一头雾水,因为在系队成员的名单上,并没有人姓流川。后来才知道她因为喜欢灌篮高手里的流川枫,所以二话不说,马上替自己冠了夫姓。

比较有趣的是,她的老公不只一个。

有时候她叫做以惠克鲁斯,那是她看见汤姆克鲁斯的海报或电影的时候;如果你听见她喊着小木木,那你就必须叫她木村以惠。

「小木木?亏她想得出来……」阿居一副快发烧的样子,用手摸着额头。

「阿居,快别这么说,你该庆幸她不喜欢基诺李维。」

一旁的人听见我这么说,笑倒一地,这时以惠丢来一颗篮球。

至于另一个经理黄美涵,我们对她就不太了解了,只知道她很喜欢狗,而且她说她的狗喜欢看新闻。

「我的狗叫做TVBS.」

她在自我介绍的时候,说了这么一句话。大家听完之后互看了两秒,然后笑倒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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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第2章(2)

我个人对狗是敬谢不敏,因为我被狗咬过。但我听过很多挺酷的狗名字,像是耐吉啦、保龄球啦、白色的狗取名叫小黑的,就是没听过把狗取名TVBS的。

「因为牠只在我看TVBS新闻的时候,才会跑到电视机前面,当我转到其它台时,牠就会低头,或是离开。」一天,我问她为什么要把狗取名TVBS时,她这么回答我。

「不会很难叫吗?挺绕口的。」

「不会啊,叫久了就习惯了。」

这就是我们系队上的两个经理,很怪,但也很有趣。

那是二○○一年的三月,我们大二。

参加系上练球才一个多礼拜,系际杯就来临了。

那天早上,学长叫我跟阿居、皓廷到系办去,发给我们一套球衣。

「身着球衣,系上荣誉,好好珍惜,记得要洗。」学长一面念着这诗不像诗,话不象话的东西,一面打开塑料袋套,一件一件地发给我们。

「谢谢学长,谢谢系上,竭尽所能,为系争光。」

阿居不知道去哪学来这一串,我跟皓廷听完都觉得奇怪,这孩子不知道哪根筋不对了。

第一场比赛令人印象深刻,对手是电子系,因为那是那一年第一场系际杯比赛的关系,到场观赛的人很多,班上的同学也全都到场了。

在比赛前十分钟,皓廷说要离开一下,然后就看他快步跑走。学长问我他去哪里,一副急得要内出血一样。

过了几分钟,皓廷回来了。学长问他是不是去大便,他笑了一笑,说:「不,那是一件比大便更爽快的事。」

学长没听懂,我跟阿居也是一头雾水。

哨声响起,校队裁判进场,先发球员进场,跳球者走进中场跳球圈里,其它的队员一个挨一个地防着。

我跟阿居坐在场边,以我们的球技,先发球员名单不会有我们的名字。

这时美涵跟以惠在一旁大喊着「法律加油!」,顿时间,我的体内似乎不断地在分泌着肾上腺素,手臂上起了一阵鸡皮疙瘩,双掌不自主地握紧了拳头。

裁判在中线上把球往上拋,皓廷「嘿」了一声,球拨到了学长的手中,定时器开始跳动,纪录员开始动作,体育馆开始沸腾,这所有的开始都是因为……比赛开始。

※笔者言:篮球,我最爱的运动。

烘干机左三圈、右三圈地旋转着,发出低鸣的轰轰声,我盯着衣服在里面翻转,看久了有点头晕。

忘了是第几次到公寓对面的自助洗衣店洗衣服了,只记得每次来都没有人,但角落里倒是都有一只灰白相间的猫,他大概把这里当作是牠家了吧。

「为什么烘干机使用半小时要二十块?为什么那么贵?」手里拿着衣物香片,我自言自语地说着。

「因为这里是台北,什么都贵。」

突然有个声音在我身后说着,是个女孩。

「好久不见。」她说。

我回头,眼前是一张陌生又熟悉的脸,原来是她,住在五G的徐艺君。

「喔!嗨!是妳啊。」

「四月天,清新爽朗的午后,一个人在洗衣店里洗衣服,不觉得太浪费美好时光?」

「如果明天不需要期中考,那才真的叫做美好时光。」

「期中考也可以是美好时光,看你怎么想而已。」

「那很抱歉,我没办法把期中考当作美好时光。」

她听完,对我微微一笑,打开手里的袋子,把衣服丢进洗衣机,投了硬币,洗衣机便开始转动。

「那天,我看了你的比赛,你打得很好。」

「喔?真的?谢谢夸奖,我不知道妳对篮球也有兴趣。」

「我不是对篮球有兴趣。」

「那……妳对篮球场有兴趣?」

「你在说什么?」

「不,没事,我随口掰了一句冷笑话,原谅我没什么幽默感。」

「没关系,你看起来也不像是有幽默感的人。」

「是吗?这是我们第二次见面,虽然彼此不太熟,但妳也不需要这么诚实。」

「好吧!你好幽默!哈哈哈!」空气里的温度随着她扮假的笑声顿时下降了几度。

「四月天,清新爽朗的午后,妳跑到洗衣店来洗衣服,不觉得太浪费美好时光?」

「美好时光就是用来浪费的,时间不会因为美好与否而停止,或走得慢一点。」

我看了她一眼,再看看她洗衣机上显示的剩余时间,五十二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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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第2章(3)

「妳要用烘干机吗?」

「要。」

「妳要用多久?」

「四十块,一个小时吧。」

「那恭喜妳,妳还有一小时又五十二分钟的美好时光可以浪费。」

「不,如果我可以活到七十岁,那我还有五十一年的时间可以浪费。」

「我们一定要这样说话吗?」

「怎样说话?」

「这样!」我右手的食指在我跟她之间不断地来回指着,「对话有点像日剧,有点不太正常这样!」

「那,不像日剧,而且很正常的对话应该要怎样?」

「应该要像第二次见面的人一样,很客气、很有礼貌、不太熟识这样。」

「嗨,林同学,好巧,你也来洗衣服啊?四月天,清新爽朗的午后,一个人在洗衣店里洗衣服,不觉得太浪费美好时光?」

「一定要加上后面那一大串吗?」

「不一定。」

「那就别加。」

「可是我加了,来不及了,你快点用第二次见面、很客气、很有礼貌、不太熟识的样子响应我啊。」

「我的衣服干了。」

我回头打开烘干机,收拾着我的衣服,因为我有一件五颜六色的花内裤,我怕被看见,所以我用球衣包起来,收进袋子里。

「你没礼貌,你没有理我。」

「哎呀!徐同学,好巧,妳也来洗衣服啊?四月天,清新爽朗的午后,妳跑到洗衣店来洗衣服,不觉得太浪费美好时光?妳可以不用响应我了,我的衣服干了,先走了,慢洗慢洗。」

「好吧,那慢走了,林同学。」

「再见再见,后会有期。」

那天晚上,我正在猛K国际公法,然后有人敲门,我咬着笔,从门孔看出去,是她,徐艺君。

我开了门之后,她从背后拿出一件……我的……

「内裤。」

「啊!」

「你的内裤。」

「啊啊啊!」

「你只会啊吗?这不应该是看到自己内裤的表情,你该不会连自己的内裤都不认识吧?」

我好难为情,顿时觉得整颗头都是烫的,从耳根到背脊都是热的,身体好象有几百只虫在爬一样。

「不好意思……」

「下次要用球衣包花内裤,别忘了连白色内裤一起包。」

「啊!」

「又是啊!讲到内裤你只会啊?」

「喔,不、不、不是的,我……」

「我在烘衣机里看见的,我想那应该是你的,本来下午就要拿给你,但是我出去买东西了。」

「谢……谢谢。」

「不谢,晚安。」

她很自然地走回她的房间,我则是呆在房门口好一会儿。

这是很丢脸的事情,丢脸的程度永远无法用文字来形容。

你们现在在看的是第十集的《B栋11楼》,是不是跟第九集完全没有衔接上的感觉?

我知道,我知道,所以我现在要开始告诉你们跟电子系比赛的结果。

上半场,先发的五个人打满,没有换人下来,皓廷跟仁杰学长两个人几乎包办了所有的得分,我们以三十三比二十五暂时领先八分。

下半场开始,皓廷跟仁杰学长都留在场下,那是我第一次打正规赛,紧张得心脏像要跳出来一样。
我爱你,不是因为你是一个怎样的人,而是因为我喜欢与你在一起时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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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第2章(4)

在场边看球,跟在场上打球的感觉完全不一样。

当你坐在场边替自己的队友加油时,你会很希望每个出手的球都进,如果球弹出篮框,你会感觉到可惜。

但当你在场上打球,不停地在半场里寻找空档,等到你的队友把球传给你的时候,你连投球都会觉得手软,就更不用说球没进的时候会感到可惜了。

在场上,紧张的心情控制了你的四肢,你会不停地发抖,甚至会有「别把球传给我」的念头。

皓廷跟仁杰学长不在场上的结果,电子系慢慢地追上分数。

当我已经可以稍微分心看看计分板上的分数时,仅仅三分,我们仅仅领先三分。

已经不太能记起当时我身体的颤抖有多厉害,也已经不记得我到底在场上打了多久,又投了多少球。

我只记得其中一位学长拐伤了脚,皓廷上场接替,我以为要下场的是我,但仁杰学长向我比了一个手势,他要我留在场上。

「学长说你守得很好,要你死命守住六号。」皓廷跑到我旁边,拍拍我的屁股,很快地说完这一串话。

我听完,回头看着六号,汗水把他的黑色球衣贴在他的身上,他屈膝,双手撑在腿上,不停地喘气。

当我第一球命中的时候,我并不知道那是个三分球。

我只记得眼前有只大手遮住我的视线,然后胸口和手臂袭来一阵疼痛感,对手黏湿的黑色球衣跟我身上的水蓝色球衣相互磨擦着。

哨音响起,球「唰」的一声往篮网底部冲去,裁判用他的右手拍打着左手背部,表示打手犯规。

加罚,我没有投进。我只感觉到体育馆里所有人都在盯着我,我的身体不再颤抖,但我的手使不上力。

电子系抢到篮板球,他们发动了快攻。

我的眼前一个黑影闪过,眼里残留着一个白色的「6」,他运球,我拚命在背后追赶着。

他没有发现我在身后,我伸出手,抄球。但我笨,球拨远了,还跌了一跤。

皓廷捡起球,喊了一声「跑」,我站起身来,看见四道蓝色的身影往前场冲去。

这一次的反快攻由皓廷主导,他不是后卫,但他却做得很好。

正当法律系的加油团扯着喉咙欢呼的时候,我听见场边学长在喊着:「一分钟!最后一分钟!」

电子系急了,因为他们还落后两分。

又是一次快攻,黑色六号很快速地运球冲向前场,这一次他学乖了,他回头看着我,怕我又一次偷了他的球。

球鞋在木地板上「吱吱」地叫着,我们的回防很快,他们的快攻失败了。

黑色六号慢下了他的速度,他运着球在三分线上徘徊。

我知道,他要拖掉攻击时间,在最后几秒钟得分把比数扳平,然后守住我们最后一次攻势,让比赛延长。

但我没料到他并不想让比赛延长,在几次传球之后,电子系再一次把球导回三分线。

他等在那里,学长要我死命守住的黑色六号。

※三分球,永远是天空中最美丽的弧线。

六十比五十五,是那场比赛的比数。

六十是我们,五十五是电子系。

等在三分线的黑色六号,在接到队友的传球之后,没有任何犹豫,在三分线后跳起,球在空中画出一道弧线。

我尽了全力去封阻他,但球已经出手。距离终场还有三十三秒。

球没进,碰到了篮框边缘,弹了很远。皓廷拨到篮板球,却没有能够抢下来,球滚到底线,被电子系拿走。

球被传回黑色六号手上,他抱着球,深深地喘了一口气,说了一句「稳下来」,他们又重新发动一次攻击,时间一秒一秒地消逝。

又是内外交替的导球,电子系队的跑位很确实,球在他们五个球员手上不断地来回传递,面对所剩无多的时间,他们反而冷静。

同样的企图,同样的导球路线,黑色六号再一次回到四十五度角的三分线外,我一个不小心没跟上脚步,他已经接获队友的传球。

然后,我感觉我的右手心碰到了球,又感觉我的脚快速地落地,球在我的眼前,我伸手把它捞回来。

「漂亮啊!子学!超级大火锅!」

「快攻!快攻!」

我听见学长的吶喊,看见在场边的他们不停地挥动双手要我快攻。

皓廷跑到前场,向我示意把球传给他。

他带着球过了中场,我跟在他的后面,电子系五个球员都已经回防,我的队友们也很快地跟上。

「八、七、六、五……」

体育馆里所有的人都在倒数,禁区里头一团乱,我看不见皓廷,只看见几个电子系的球员举高了手包围着他。

还有三秒,球突然传到我的手上。

我不会形容那种感觉,我只能说,最后一球,我竟然投得很轻松。

然后听见法律系的拉拉队呼声震天,裁判哨音尖锐且刺耳地持续了三秒钟。

比赛结束,六十比五十五,学长说,那是五年来第一次赢了电子系。

美涵在球场边高兴得红了眼眶,以惠则兴奋地拉住皓廷,像个疯婆子似的不断尖叫,我好象还活在几分钟前的球场上,一种像是在梦中的感觉。

「子学,守得好,守得太好了!」仁杰学长把毛巾披在我头上,递了一瓶宝矿力水得给我。

「谢谢学长,我只是尽力。」

「法律系就是需要你的尽力。」

看着学长的眼睛,我有一种莫名的感动。
我爱你,不是因为你是一个怎样的人,而是因为我喜欢与你在一起时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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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第2章(5)

「子学,你打得太好了,真的没话说。」阿居拍着我的屁股,很兴奋地说着。他今天没有上场,但他却满身是汗,我想他一定比在场上的任何一个人都紧张吧。

在一阵喧闹声中,我看见一个很熟悉的身影,同时,阿居也看见了。

她一个人站在场外,个头小小的,但头发长了。

「原来皓廷在开赛前离开球场,就是为了打电话给她啊。」我跟阿居都搓着下巴,一副原来如此地说着。

一年没见,整整一年没见了,睿华还是一样可爱,但我想她应该永远不会再长高了。

我跟阿居没有走过去向她打招呼,只是远远地挥了挥手,因为皓廷好不容易把她找来了,我们不希望去当电灯泡。

那天赛后,除了陪睿华去约会的皓廷之外,系队所有人都到时时乐去吃了一顿,以惠带了她的男朋友,而美涵则抱着鼎鼎大名的TVBS赴会。

在吃饭的时候,我跟阿居对以惠的男朋友有同样的感觉,我们都觉得他像某个人,只是一时间说不上来。

「不像汤姆克鲁斯。」

「嗯,也不像那个小木木。」

「基诺李维就甭提了。」

后来我们终于看出来,以惠的男朋友很像流川枫,我们说的是发型。

仁杰学长比我们更快看出他这个特点,他举杯向以惠的男朋友说:「流川先生,以惠在系队里很努力,我们很感激她,在这里我代表系队,向你跟以惠说声谢谢。」

「喔!队长,你太客气了,这是不需要谢的。啊!对了,还有,我姓陈。」

「喔,是是是,原来你姓陈啊,流川先生。」

那晚美涵很可怜,她只喝了一杯饮料。因为那天是她固定吃素的日子,我忘了是初一还是十五,我只记得她不太高兴地坐在位置上,因为她的TVBS不能带进餐厅里。

「没关系啦,外面没有人在看TVBS,牠不会乱跑啦。」

我试图安慰她,让她开心点,但她的表情很直接地告诉我:「你还是闭嘴吧」。

吃完饭后,提议要到钱柜唱歌续摊的流川以惠,并没有得到大家的支持,但当她后来又补了一句「我男朋友要请客」的时候,所有人都拍手叫好,还有学长主动向流川先生要了张名片。

我跟阿居不好意思让流川先生请客,所以我们没有跟。大家都离开之后,阿居打电话给皓廷,那时皓廷正在跟睿华吃饭。阿居告诉他今晚不回宿舍,要到我那儿去睡,问他要不要来?皓廷说他不能确定,但接近十二点的时候,皓廷在楼下按了我的门铃。

我跟阿居还有皓廷,虽然是同班同学,虽然时常见面,但从我离开学校宿舍之后,就很少像这样三个人共处一室,喝着饮料,吃着点心,漫谈心事。

我很喜欢这样的感觉,因为跟好朋友在一起的时候,不只是一种熟悉,更是一种亲近,不管说什么话都好,因为他们一定可以懂你的心情。

那天晚上是皓廷跟睿华分手一年多以来第一次见面,我跟阿居都很好奇,他们到底能不能再续前缘?

「睿华说你很厉害,子学,她说她一直看不出来你这么会打篮球。」皓廷拍拍手说。

「再怎么厉害也没有得分超过二十分的你厉害啊。」

「哎呀,现在不是讲得分多少的时候,重点是睿华跟你,OK?」阿居拍了拍桌子,对于皓廷卖的关子,他比谁都紧张。

但是那天晚上,皓廷没有告诉我们关于跟睿华再见面之后的结果,他只是不断地用一句话来回答我们所有的逼问:「现在还不是时候,现在还不是时候。」

我跟阿居都不懂这话的意思,到底是现在还不是时候跟睿华重新来过?还是现在还不是时候告诉我们关于睿华的事。

那晚,皓廷跟阿居都睡在地板上,我们在昏暗的小夜灯光线下,你一句我一句地聊着,似乎话题永远不会停止。

直到三人说好不再讲话,要好好睡觉的同时,皓廷终于说出了他跟睿华的结果。

「她已经有了新的男朋友了。」

听完,阿居跟我只是互道了一声晚安,然后就没有再说话。

那天,我在篮球场上的成绩,三分球投二中二、三个篮板、四次助攻、得分六分、犯规两次、火锅一记。

隔天我醒来之后,阿居跟皓廷已经离开。

我迷迷糊糊地要摸到厕所去梳洗,却在桌上摸掉了一块重物,捡起来一看,是一颗比拳头大一点的石头,上面写着:子学,皓廷:情谊永志,永志情谊。

水泮G题我说过,他是个不象话的男孩子。所以他用字母G字代替了居字。

这颗石头现在还在我们的客厅里。

我会说「我们的客厅」,是因为现在的我们已经住在一起。升大三的日子,二○○一年的九月。

阿居跟皓廷没有抽中宿舍,倒是亚勋抽中了,而我依然走签王运。

我们搬进了离学校有段距离,但环境很幽雅的一座社区,社区的名字叫做「翠风郡」,共有ABCDE五栋大楼,每栋都是十八楼高。

我们住在B栋11楼,那是一间三房两厅双卫浴的大楼,最棒的是,我们有个很大的阳台。

而大二的下学期,日子像吹过的风一样飞快地过去了。

我们以五分之差赢了电子系之后,遇上了化工系,同样的比数,同样的差距,唯一不同的是,拿五十五分的是我们。

至于那个徐艺君,偶尔会在洗衣店遇到。

那一次之后,我就很小心注意烘干机里会不会有漏拿的衣服。但再怎么小心似乎都已经弥补不了第一次的疏忽。

「内裤!」

「啊啊啊!」

她时常这么跟我玩,我很困扰。
我爱你,不是因为你是一个怎样的人,而是因为我喜欢与你在一起时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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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第2章(6)

※内裤! 啊啊啊! 内裤内裤内裤!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要介绍我们的「翠风郡」之前,得先介绍我们的房东。

要介绍我们的房东之前,得先说明一下我们是怎么遇到她的。

她是一个会上BBS的阿嬷。

是的,你没看错,她是一个会上BBS的阿嬷。BBS我想不需要解释吧,就是电子布告栏,一种网络资源的取撷工具。

这事让我细说从头吧。

那天下午,我跟皓廷,阿居在旧宿舍里上BBS,我们先到租屋板去登广告,内容是这样子的:我们是三个即将升上大三的法律系学生,男的,公的,带把的。

我们不抽烟、不喝酒,麻将看不懂,所以我们只玩大老二。

我们没有开PARTY的习惯,也没有那种闲时间,平常除了看看书、打打篮球、租几部VCD回来看之外,没有其它不良嗜好。

我们都渴望有女朋友,但我们似乎注定是光棍的命运,所以我们不会带女孩子回家,想乱来也没搭。

因为学校宿舍不足的关系,加上签运霹雳烂,所以我们被迫到校外租屋,度过剩余两年的大学生活。

因为一住就是两年,所以我们有些小小的要求,我们需要一间三房两厅双卫的房子,最好是大楼式的,超过五楼的话请给我们电梯,高于十楼的话请给我们夜景。

如果真的没有夜景也没关系,不要有夜总会就可以。

我们的预算是每个月一万到一万五之间,看在我们是学生的份上,求求各位房东大人们算我们便宜一点(要包含管理费唷)。

我们会准时交租,而且房子会保持干净,鉴于许多瓦斯爆炸事件,我们会小心使用并且用完关闭,因为我们不想炸死自己。

如果各位房东大人手上有这样的空屋要出租,请与我们连络,或是寄mail到我的信箱,我们会尽快回信,在此先说声谢谢。

我们的电话是:林子学○九三○××××××水泮居○九三九××××××韦皓廷○九三七××××××。

我承认,这篇广告是我写的,但我本来是要写得很正经的,但是阿居这个不太象话的孩子,硬是要我把什么「男的,公的,带把的」啦、「夜景跟夜总会」啦、「瓦斯气爆炸死自己」啦等等这些东西写进去,他说这样比较有特色,别人看完才会觉得开心,才会很快地响应。

过了没多久,就有人打电话给阿居,不过他不是打来说要租房子给我们的,而是打来问阿居的名字是不是真的叫做水泮居,我跟皓廷都不知道该做什么反应才好。

同时在站上的几个同学及学长看见我们的留言,丢水球过来问候,他们异口同声地说这一篇广告真的很赞,但也异口同声地说不会有人理我们。

果不其然,那通打来问阿居名字的电话之后,就没有任何回音了。

我们等了两天了,也买了报纸找了两天了,所有租屋网站都找过了,自认为广告很有特色的阿居也被我们阿鲁巴了。

直到第三天下午,我们收到一封mail,我们从站上查询了一下来信者的资料,性别栏显示♀,ID是elisawong,上站次数一千余次,文章发表总数却接近一万篇。

她的mail内容是这样的:嗨!三位小朋友:我看到你们得广告,感觉美力阿猫司得,狠好狠好,我刚好有房子是空得,便宜珠给你们好了,看到信得话丢信号弹给我,我会一直在站上啦。

我们三个看完mail,都觉得有点头晕,这封错字一堆、夹杂不明词意的mail,到底是什么来历?

于是我们回到使用者名单,找到了elisawong,我想她信中所言的信号弹,应该就是我们所想的水球了吧。

阿居跟皓廷坐在我旁边,我丢出第一个水球给她。
我爱你,不是因为你是一个怎样的人,而是因为我喜欢与你在一起时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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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第2章(7)

「妳好,我们是三个法律系的学生,收到妳的信,来跟妳详谈。」

「你们不是要珠房子?」

「是的,请问小姐妳的房子在哪里?租金多少钱?」

「我不会讲地方,我也不资道路名,我们约地方见面,我带你们去看。」

这是我们跟elisawong在网络上的交谈,非常简短,而且直接切入重点,速度之快,我们都非常讶异。尽管我们三个都觉得非常可疑,但心想三个大男生一起去的话,应该不会出什么事吧。

于是我们约在学校门口,并且向她要手机号码,但她就是不给,坚持要我们告诉她我们的穿著,她会来认我们。

拗不过她,我们只好告诉elisawong,只要认明一个身穿大红色T恤,T恤上印了一个白色爱心,配上深色牛仔裤的男生就好。

这个人是阿居,爱心T恤是他当义工时孤儿院送他的。

我们站在学校门口,心里其实是非常不安的,我们在想,为什么她不直接打电话给我们?又为什么她不给我们手机号码?会不会是什么诈骗集团的把戏?我们不断提醒自己要小心、要冷静,随时要应变。

但半个小时之后,出现在阿居眼前的,是一个头发白了一半的阿嬷。

「我就是那个elisawong,是不是你们三个要租房子啊?」

我们三个当场傻眼,除了傻笑说是之外,几乎没办法反应过来。

后来她上了一部很大的休旅车,叫我们也上车,但我们坚持要骑机车跟在后面就好。

之后,看房子跟谈价钱的过程就不再赘述了。

她给了我们一间有电梯、有夜景、有中庭花园,也有停车位跟大阳台的房子,因为用的是自来瓦斯,所以我们不必担心会被炸死,而后头也没有夜总会,所以我们不必担心晚上睡觉会有鬼找你聊天。

后来我们知道,在「翠风郡」里,共有四间房子是这位王阿嬷的,她把自己三个儿子孝敬她的钱,拿来买了房子保值,她租给我们的B栋11楼只是她其中一间房子而已。

我们看了房子,真的非常满意,但满意的背后就是金钱的压力,我们不知道这样的一间房子,到底一个月要租多少钱?

「我不缺钱,把房子租出去也只是不想让它空着,你们出价我就租,随便你们出。」

谈到价钱之后,王阿嬷这么说,她的笑容很慈蔼,感觉很亲切。

所以租金的问题,她不要我们当场给她一个答案,她只给了我们一个账号,从当月开始,我们汇进去多少钱,就是每个月的租金。

哇铐!怎么有这么好康的事?

我们三个心里虽然高兴,但却带着强烈的不安,我是个不弄清楚确实状况不会轻易下决定的人,于是我很客气,也很直接地问了阿嬷一个问题。

「阿嬷,我们只是学生,我们没有受骗的本钱,我知道这样质疑妳是非常不礼貌的,但是能否跟妳真正的确定一下,这件在我们眼中好康到不行的事情,真如妳所说,我们出多少就租多少这么单纯吗?」

阿嬷又是笑一笑,瞇着眼睛告诉我说:「就是这么单纯,三位小朋友,这件事就是这么单纯。」

「遇到好人」是我们三个当下的感觉,尽管有些出乎意料,我们还是高兴。

阿嬷还带我们看了社区里的休闲中心,里面有桌球、撞球、图书室,只差没有游泳池跟网球场而已。

就这样,我们住进了「翠风郡」的B栋11楼,门牌上清楚且古意的木纹字刻着「翠风郡B栋11楼之一号」。

我们一直对阿嬷会上BBS感到不可思议,她说是她的孙女教她的,因为平常也没事做,她会去上成人英文班、去学太极拳,在家的话,上网就是她排遣无聊的活动。

「我还会上Kimo查东西,还会用计算机看DVD咧!」

她很得意地炫耀着,我们三个笑得乱七八糟。

后来阿居问她到底什么是「美力阿猫司得」?

唉……原来是「very amused」(很有趣的)。
我爱你,不是因为你是一个怎样的人,而是因为我喜欢与你在一起时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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