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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4 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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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因未备案或未正确上传备案证书被暂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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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您访问到此页面,请确认您的站点是否符合以下两个要求::
如您访问到此页面,请确认您的站点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是否已经到信息产业部备案。
2、是否按要求正确上传证书。
bazs.cert文件放置要求:
(1) 请将备案证书文件bazs.cert放到网站的cert/目录下。该文件必须可以通过下列地址http://网站域名/cert/bazs.cert访问,其中网站域名指的是网站的Internet域名。
(2) 将备案号/经营许可号显示在网站首页的醒目位置,如当地电管局另有要求则以当地电管局要求为准。
(3) 网站首页显示的备案号/经营许可证号必须带有超链,超链目标指向
www.miibeian.gov.cn
。
3、是否已经到我司网站“会员中心” 的网站管理中填写备案信息并且通过验证。
如果您还未备案,请您立即登陆信息产业部网站(
http://www.miibeian.gov.cn
)自行备案。
恢复方法:备案通过后请登录会员中心填写备案号,按要求上传证书,并且使用验证功能进行验证,验证通过后系统自动恢复网站。
由于接到信息产业部通知,为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按照国务院、信息产业部等相关部门公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等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 2005年12月20日 前,所有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信息的网站,都要办理互联网站ICP信息备案工作。对于逾期未办理备案的网站将被关闭或处以数额不等的罚款。
请您支持与谅解我们的工作,谢谢。
每个人的生活里都是有遗憾的,因为遗憾,我们才生活在一种错过的美丽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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