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好朋友的三条黄金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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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eson
时间:
2004-10-25 15:18
标题:
好朋友的三条黄金守则
第一条,不可与之做生意。
第二条,不可代其照顾其男或女朋友。
第三条,不可与其分享全部的秘密。
作者:
细路
时间:
2004-10-25 15:19
原来如此,我不用担心了...
作者:
麦禾
时间:
2004-10-25 18:37
第二条我是坚决不会同意的!~
呵呵!~
作者:
绿茶
时间:
2004-10-25 18:57
真的吗
作者:
麦禾
时间:
2004-10-25 19:11
那是当然!`
我并不是怕他变心!`
只是我不会让他因为我最好的朋友而变心!`
我不想同时失去爱人和朋友!~
那样打击太大了!~
我能原谅婚外恋,但绝对不能原谅对象是我最好的朋友!~
作者:
淘气宝宝
时间:
2004-10-25 19:39
是啊是啊~
支持禾姐姐的说法!!!!
作者:
细路
时间:
2004-10-25 19:43
还有这么一层意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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