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鬼论坛's Archiver

尘起缘飞 发表于 2006-10-30 19:11

[公告]管理人员手册

“无以规矩,不能成方圆”,一个论坛也一样。大家应该遵循一定的规则,才可以更健康、更持久的发展。  
下面分如下部分介绍:  
1、论坛贵宾篇  
2、实习版主篇  
3、论坛版主篇  
4、分类版主篇
5、超级版主篇  
6、管理员篇
本规则仅对小鬼会员有效。
即日起生效,到有新版本取代为止。

尘起缘飞 发表于 2006-10-30 19:13

一、贵宾篇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禁止在申请用户时使用相关本站的词汇,或是带有侮辱、毁谤、造谣类的或是有其含义的各种语言进行注册用户,否则我们会将其删除。
四、禁止以任何方式对本站进行各种破坏行为。
五、如果您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本站概不负责,您的登录论坛信息均被记录无疑,必要时,我们会向相关的国家管理部门提供此类信息。
六、如何成为贵宾。  
 (一)对本站有杰出贡献的;   
 (二)退役的版主、分类版主、超级版主等。

尘起缘飞 发表于 2006-10-30 19:14

二、实习版主篇

一、遵循普通会员的全部规则。  
二、权利  
 (一)对不良帖子进行删除、锁定和短时间禁止会员发言等;   
 (二)对好帖子进行加分、加精华和收录帖子索引等;  
 (三)规划自己板块的发展,可以将自己的意向提交给管理员;  
 (四)参与站务讨论;
 (五)辞职;  
 (六)申请更高管理等级;  
 (七)论坛举报相关的活动有一定的优惠;  
三、义务
 (一)宣传本站;  
 (二)经常登陆论坛,原则上必须4天一次,如有事情长期不访问论坛,要以一定的方式请假;  
 (三)对会员的帖子进行管理,包括锁定、删除、加分和收录等;  
 (四)对所负责板块的发展方向和人气的把握;  
 (五)参与站务讨论及论坛举办的各项活动,是权利同时也是义务;  
四、申请  
 (一)本站会员,注册时间超过1个月;  
 (二)到<版主申请>区,发版主申请的投票贴,申请票支持票数(进行筛选后)必须达到或者超过所申请板块主题数的5%(若所申请板块已有版主,且会员直接申请第一版主,支持票须达10%);  
 (三)申请新建板块,首先到<版主申请>区发新建板块的投票,由本站版主以上做出投票,支持票数占管理队员的50%方可通过;  
 (四)有能力者,管理员破格录用;  
 (五)并不是所有满足以上基本要求并想申请版主者,都会通过版主申请;  
五、罢免
 (一)长期不登陆,且无任何形式请假超过30天以上者;
 (二)管理不善,对所在板块无任何贡献,经管理队伍50%以上人员讨论通过者;  
 (三)因为管理失误,造成严重影响,经管理队伍50%以上人员讨论通过者。

尘起缘飞 发表于 2006-10-30 19:17

三、论坛版主篇

一、遵循普通会员的全部规则。  
二、权利  
 (一)对不良帖子进行删除、锁定和短时间禁止会员发言等;   
 (二)对好帖子进行加分、加精华和收录帖子索引等;  
 (三)规划自己板块的发展,可以将自己的意向提交给管理员;  
 (四)参与站务讨论;
 (五)辞职;  
 (六)申请更高管理等级;  
 (七)论坛举报相关的活动有一定的优惠;  
三、义务
 (一)宣传本站;  
 (二)经常登陆论坛,原则上必须3天一次,如有事情长期不访问论坛,要以一定的方式请假;  
 (三)对会员的帖子进行管理,包括锁定、删除、加分和收录等;  
 (四)对所负责板块的发展方向和人气的把握;  
 (五)参与站务讨论及论坛举办的各项活动,是权利同时也是义务;  
四、申请  
 (一)本站会员,注册时间超过1个月;  
 (二)到<版主申请>区,发版主申请的投票贴,申请票支持票数(进行筛选后)必须达到或者超过所申请板块主题数的5%(若所申请板块已有版主,且会员直接申请第一版主,支持票须达10%);  
 (三)申请新建板块,首先到<版主申请>区发新建板块的投票,由本站版主以上做出投票,支持票数占管理队员的50%方可通过;  
 (四)有能力者,管理员破格录用;  
 (五)并不是所有满足以上基本要求并想申请版主者,都会通过版主申请;  
五、罢免
 (一)长期不登陆,且无任何形式请假超过30天以上者;
 (二)管理不善,对所在板块无任何贡献,经管理队伍50%以上人员讨论通过者;  
 (三)因为管理失误,造成严重影响,经管理队伍50%以上人员讨论通过者。

尘起缘飞 发表于 2006-10-30 19:19

四、分类版主篇

一、遵循普通会员的全部规则。  
二、权利  
 (一)对不良帖子进行删除、锁定和短时间禁止会员发言等;   
 (二)对好帖子进行加分、加精华和收录帖子索引等;  
 (三)规划自己板块的发展,可以将自己的意向提交给管理员;  
 (四)参与站务讨论;
 (五)辞职;  
 (六)申请更高管理等级;  
 (七)论坛举报相关的活动有一定的优惠;  
三、义务
 (一)宣传本站;  
 (二)经常登陆论坛,原则上必须2天一次,如有事情长期不访问论坛,要以一定的方式请假;  
 (三)对会员的帖子进行管理,包括锁定、删除、加分和收录等;  
 (四)对所负责板块的发展方向和人气的把握;  
 (五)参与站务讨论及论坛举办的各项活动,是权利同时也是义务;  
四、申请  
 (一)本站会员,注册时间超过6个月;  
 (二)到<版主申请>区,发版主申请的投票贴,申请票支持票数(进行筛选后)必须达到或者超过所申请板块主题数的5%(若所申请板块已有版主,且会员直接申请第一版主,支持票须达10%);  
 (三)申请新建板块,首先到<版主申请>区发新建板块的投票,由本站版主以上做出投票,支持票数占管理队员的50%方可通过;  
 (四)有能力者,管理员破格录用;  
 (五)并不是所有满足以上基本要求并想申请版主者,都会通过版主申请;  
五、罢免
 (一)长期不登陆,且无任何形式请假超过30天以上者;
 (二)管理不善,对所在板块无任何贡献,经管理队伍50%以上人员讨论通过者;  
 (三)因为管理失误,造成严重影响,经管理队伍50%以上人员讨论通过者。

尘起缘飞 发表于 2006-10-30 19:24

五、超级版主篇

一、遵循以上等级的全部规则。  
二、权利  
 (一)以上等级的所有权利  
 (二)对论坛所有帖子有操作权限;
 (三)对版主进行考核,在版主申请的时候享受一票否决权;  
 (四)监督管理员的各项决议;
三、义务  
 (一)以上等级的所有义务;  
 (二)比版主更多的上线时间;  
四、申请  
 (一)担任本站版主超过3个月以上者;  
 (二)有一定的管理能力,投票支持度占管理队伍的60%;
五、罢免  
 (一)长期不登陆,且无任何形式请假超过30天以上者,如任期不满1年者降职为贵宾,如任期超过1年者降职为荣誉版主;  
 (二)管理不善,对论坛无任何贡献,经管理队伍50%以上人员讨论通过者;  
 (三)因为管理失误,造成严重影响,经管理队伍50%以上人员讨论通过者。

尘起缘飞 发表于 2006-10-30 19:26

六、管理员篇

一、遵循以上等级的全部规则。  
二、权利  
 (一)以上等级的所有权利;  
 (四)监督站长的各项决议;  
三、义务
 (一)以上等级的所有义务;  
 (二)比超级版主更多的上线时间;  
四、申请
 (一)担任本站总版主超过6个月以上者;  
 (二)有更高的管理能力和一定的技术知识,投票支持度占管理队伍的80%者;  
五、罢免  
 (一)长期不登陆,且无任何形式请假超过30天以上者,降职为超级版主;  
 (二)因为管理失误,造成严重影响,经管理队伍70%以上人员讨论通过者;

尘起缘飞 发表于 2006-10-30 19:27

保留最终解释权,有待完善。

[img]http://t.xgimg.com/img/photo/zz2.gif[/img]

                                              --小鬼论坛 管理队伍

尘起缘飞 发表于 2006-11-29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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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兰容若 发表于 2007-11-3 18:12

我来了,好好学习一番~

懒石 发表于 2009-6-18 14:28

按照条款规定:本人已经够做超级版主的条件了!!!:emot8:

ghp818 发表于 2009-6-27 01:14

不错

芳沐p 发表于 2009-7-5 08:34

不顶对不起楼主

连芬润 发表于 2009-7-15 09:43

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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