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
我看《兄弟》 作者:老马《兄弟》,一本薄而不厚的书,最早是在地摊上看到,那显然是一本盗版书。那种放在地摊上的盗版,尤其是国人的小说,我一般不会上当。因为这类书往往只有两种,要不是错别字连天,你根本读不下去;再不就是冒用某个名人,杜撰出的“名著”,我曾上过这样的当。手头还有两本:署名贾平凹的《欲城》和一本俗不可耐、据说竟然“碰巧”也叫王朔的“女作家”署名的《不想上床》。冲着贾平凹和王朔的大名,这两本书掏了我二十元,谁知买回来,刚翻了两三页就没法读下去。于是决心再不往地摊上买这类小说,尽管我一直喜欢在地摊上去淘书。这于我,是一个很大的损失:少了很多乐趣,在书店买书也多费了许多金钱。
再次看到这本封面显得脏兮兮的《兄弟》,是在一个朋友的办公桌上。说实说,作者余华,我很陌生。如果不是张艺谋把他的《活着》拍成同名电影、搬上荧幕,又从戛纳赚回一个大奖,我可能至今也不会留意这位作家的书。几天前,办公室的“白骨精”们好几位也在读这本书,其中有人还有两本,说送我一本。“美人赠我金错刀,何以报之英琼瑶 ”。这书当然不是金错刀,我也不用英琼瑶回赠。不过这也勾起我读一读这本书的欲望和兴味来。
书拿回家一翻,首先就有些失望:这家伙故弄玄虚。一部小说分成上下两部,书后扉页介绍:“《兄弟》上部 最新力作;《兄弟》下部 即将出版”。一部可能不到四十万字的的小说,大可不必这样吊胃口,作者这样写书也累,不能一气呵成,很可能狗尾续貂。再说,其实下部的结局,我已能猜到,一点没有悬念。既然如此,这又何苦呢?这整个一个商业炒作,手法很有些三足猫的味道。好在我还记得古训,不可以貌取人。一本书的好坏,大约也应如此这般,不定书中金屋藏娇呢?要想知道这梨子到底味道何如,还得尝后。不过我这人习惯不好,读书历来不求甚解,囫囵吞枣而已,尤其是小说,通常是睡前佐餐。于是《兄弟》很快翻完,印象平平,显然不能算是文学或者当今中国小说中的“力作”。至于是否作者自己的力作,因为此前除了老谋子拍的那部片子的依稀印象外,实在没有读过其他,不好定评。感觉余华的小说有些王朔的那种痞气,却无王朔的才气和霸气;文笔平平,远没有王朔的刁钻,也无贾平凹的乡土气息;言辞尖刻,但不隽永且又稀薄;故事讲得还算过得去,但却少了跌宕起伏。前面三个章节,全是讲李光头和他不光彩死去的爹在厕所里偷看女人屁股的臭事,情节过于粗俗琐碎,遗憾的是粗俗中并无贾平凹的精妙,更没有亨利·米勒的那种玩世不恭的大气和社会批判的哲理。
作者把自己要讲给我们的故事放在两个大背景下。已读到的上部,全部场景是文化大革命时期的一个江南小镇。作者自叙要写出一个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惨烈的时代故事,一个中世纪一般黑暗的时代的悲剧。但起码从已经出版的上部来看,显然是一个事与愿违的结果。
故事一开头,作者不惜重墨描写李光头的“艳遇”,如何在茅厕里偷看到了五个不一样的女人屁股,这五个屁股中最值钱的那个,竟然为身心同样饥渴的李光头换来了五十六碗三鲜面。这些情节显得过于夸张。这种夸张并没有色情小说那种使人血脉喷涨、心惊肉跳的功效,但却给人很猥琐的心理感受。接下来交待李光头的父亲之死,猥琐之余更有一种厌恶,继而感到滑稽。李光头的爹死得可能很惨,整个人头朝下掉进粪便很深的茅厕坑,被臭烘烘的屎活活闷死。掉下去的原因太简单太直白也太粗俗太猥琐了,就仅仅是为了从旧式茅坑的隔板下,偷看一眼女人的屁股及拉屎撒尿的情景。这样的场景,简直太滑稽可笑了,简直是一种黑色幽默似的丑恶闹剧。读了以后,无论如何也不能产生出悲悯哀怜。“本能压抑”这个目的,作者到达了,可怎么也够不上一个“命运惨烈的时代故事”。文化大革命甚至之前,人的本能被压抑,继而为追求人性的解放所引起的“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惨烈的时代故事”的故事,其实在余华这本书之前,我们读过了很多,诸如张弦的《被爱情遗忘的角落》,孔捷生的《在小河那边》等等,都不乏深刻。那些作品中的**,被描绘得那样美好那样令人神往,因此一旦悲剧产生,就有一种震撼的效果,对于人们认识那个年代的荒谬、黑暗,都具有绝对的美学价值。而这些,我在余华的这本书里却不能读到。也正由于过度的夸张,作者自诩要直面给我们的那种精神狂热,对所有经历了那场史无前例的大浩劫的人而言,也显得太不真实。由于过于夸张而不真实,既缺乏自然的美,又少了艺术的美。
不能说余华没有驾驭悲剧的技艺和能力。宋凡平的葬礼和李兰临终前对宋钢的交待,等等,都写得很煽情;宋凡平的死和李兰在上海的医院苦苦等待,也很有悲剧的气氛和意蕴。但是,这两个悲剧人物本身具有的,足以引起我们哀怜和恐惧从而净化情感的那些丰富意蕴和美好的品质,或者说对受灾祸者所持的伦理理由的同情,却被李光头那种小混混似的闹剧行径毁损糟蹋得荡然几尽。因为,产生悲剧的美学效果的因子,诚如黑格尔所言:“这种哀怜当然不是流氓恶棍所能引起的”。从此而言,李光头作为本书的主人公,余华赋予其性早熟的性情,对此所作的铺垫,尽管文字也不乏俏皮、幽默,但却是滑稽的、可笑的,甚或是猥琐的。一出作者想要构建的悲剧,结果被过多的猥琐闹剧情节和滑稽喜剧效果所淡化、异化,正如一盘豆腐放了一大勺成年老醋。我也看到另外的评价,与我的感受完全相悖的说法。余华的一位朋友评价说,他在炫技,在所有出戏的地方做戏,但不觉得过分;他能涉险把故事写到闹剧的边缘,又转成正剧和悲喜剧。我很难苟同这样的说辞。因为闹剧过于夸张,再揉进过多的猥琐,就很难转成正剧或者悲剧。永远不要拿塞万提斯笔下的唐吉坷德来与李光头相比,前者是欧洲中世纪的骑士,为了尊严敢于与任何人决斗;后者是生在红旗下长在红旗下、没有任何理想和道德观的小混混,一个仍然没有脱离中国农耕文化陋习的江南小镇上的痞子,一个非常现实主义的、非常商业化和见风使舵的小人物,一旦遇到有人要扫堂腿时尽可坐在地下不起来。这样的一个闹剧人物,不论他的命运有多悲惨,但他注定永远演绎不出一出悲剧来。
不得不承认,余华肯定是一个讲故事的行家里手,《兄弟》是他讲得最好的一个故事。《兄弟》这本书,显然不能与我前面说的那种地摊上的盗版或者冒版小说相提并论,事实也证明如此。尽管在我看来有这么多的毛病,但仍然可以读得下去,而且还等着下部出版,因为我很想知道我对结局的预测是否应验。 :emot3: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