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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兰容若 发表于 2005-12-26 23:04

该把我们的身子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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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类如何看待自己裸露的身体?让·克洛德·布罗涅这样问。

    眼下,这问题的答案似乎是一目了然的:这是一个自由的时代,我们觉得自己的身体是世间万物中最美的,我们想怎样便怎样,一切看我们是不是高兴——我们穿着三点式的裤衩在万众瞩目的舞台上又蹦又跳、又笑又叫,我们高高地挺着乳房在大街上目空一切地前进,我们把肚脐眼亮给人家看……

    可是,从文革过来的人要说:现在是现在,要说从前,那时人人穿草绿的假军装,腰扎皮带,雄纠纠,气昂昂……穿西装?抹口红?打死也不敢。——彼一时,此一时,变来变去,不会一律的。

    法国的让·克洛德·布罗涅也告诉我们说:从前的法国也不是这样的,那时,人们必须把自己的身体好好地包裹起来,不能让外人看。比如,在帝国时期,如果女人胆敢去公共浴池洗澡,丈夫便可理直气壮地把她休掉。一些修道院规定,即使病人的病情需要入浴,也要经过严格的审查。时间一长,在大众的眼里,不洗澡就成为圣洁的象征。人们会毫不犹豫地把那些有足够勇气不洗澡的人册封为圣人。亨利四世的母亲一辈子不洗澡,被册封为圣女阿涅丝。列日的雷冉哈尔主教一生从来没迈进过浴盆,他的后继者尼塔尔主教只是在病得快死时才洗过一次澡。

    史料记载:1541年,当地人在法兰克富的美因河中抓住八个女偷泳者,“她们像上帝造她们出来时一样,身上一丝不挂,不知羞耻”。她们被判入狱四周,只许进食清水和面包。1548年,法兰克富市政府要求老板“通知徒工到河中游泳时务必穿衣”。1550年,又发了一次通知,徒工在美因河中游泳要“着装得体”。警告、罚款、监禁、没收衣服,什么手段都用上了。

    于是,17世纪出现了穿袍子游泳的习俗。特别是女士必须着装,她们游泳穿的袍子很长,一直拖到脚后跟。

    幸好还有一个“洗礼”。但是,洗礼时要光着身子,要像第一次来到这个世界上一样赤身裸体,然而,赤身裸体是危险的,而且有违风俗,最后,干脆不要全裸洗礼了,改为洒水洗礼,意思意思就行了。

    很多人在私下里极为不满。13世纪,有人写了一本小说,把这事大大嘲弄了一番。这小说叫《紫罗兰小传》,其故事情节是:美人埃丽欧的男友热拉尔禁止她把身体向任何人展示,所以埃丽欧入浴时把随从和佣人全部赶走。老佣人跟了她七年,竟然从没见过“金发美女”的身子。然而,越是看不见的东西,人们越是想看。老佣人和坏蛋利斯拉尔伯爵从钥匙孔中看到了女郎的裸体,并且发现她的右乳房上有一个紫罗兰胎记,并把这一特征故意泄露给嫉妒心很强的热拉尔,故事的情节便以此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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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事情总有例外。”——让·克洛德·布罗涅又这样说。的确,在另一些地方、另一些时候,人们的习惯又大不相同。比如穿衣,“穆斯林妇女宁愿露出私部也不愿露出脸部,马达加斯加女人如果露出胳臂就要被处死。有一则故事是说,一个东方女子没戴面纱被人碰上了,她立即撩起裙子盖到头上,而露出了欧洲女子急于掩盖的部位。”

    在另一些人群中,人们的思想也出奇地开放。18世纪,在欧洲一些地方,裸露乳房成为时髦,教会、法院、说教、刑法对此都无能为力。那时,宫廷生活的主角是女士,不知自何时起,她们突然发现了乳房的诱惑力。女人们不再害怕展现自己的魅力了,而诗人也从中推波助澜。有一本叫《爱之钥匙》的书还为她们这样出招:“莫把美乳香颈藏,领口开低引蝶狂,人见人爱想媚娘。”怎么才能做到人见人爱呢?《玫瑰传奇》这本当时的“爱情必读教科书”规定了领口到底应该开多低:雪颈凝脂/衣衫微撩/稣胸乍露/香肌白嫩/前胸后背各半尺/情郎消魂。(半尺等于15厘米)

    既然可以露出乳房,那就把领口开低。越低越好。胸衣越做越紧身,能露多少就露多少。衣衫的侧面能开多低就开多低,袖窿一直开到腰部。展示乳房之势犹如燎原之火,势不可挡,到了十五世纪,据说上层女子的领口一直开到肚脐……当时,一位“美夫人”还创造出一种不对称的时装:一只乳房在衣服里,一只在衣服外——放荡之风把贵妇人变成了酷似解怀喂奶的奶妈。

    13世纪时,雕塑、壁画、房屋建筑的柱子上,到处是夏娃和其他获罪女性裸露的柔软乳房,它们大放异彩,使蓬荜生辉。这时的诗人们已不屑于浪费笔墨去赞扬女士们漂亮的脸蛋和嫩白的肌肤,兴趣转向了“坚挺的乳房”,他们对圣母玛丽娅的乳房竟然如醉如痴:“美妙、小巧、天造之尤物!”

    这有点过分,有淫乱之嫌,反对之声立即四起。有人大声疾呼:“乳房要藏好,除了丈夫的手,谁也不能碰”。

    男人对女人身着短裙大为担心。《爱之钥匙》写道:“如果裙子不长一点,很多东西都会露出来,女人弯腰时无法不让人看到她的秀腿和内衣,有时还能看到其它东西”。

    既然女士应该把秀腿藏起来,于是就加长裙子。越长越好,仿佛要把整个人装进去。这样,睡衣出现了。发展到后来,大概是为了羞于见人的新婚夫妇着想,有人把睡衣作了令人叫绝的修改,就是在衣服某个部位挖个洞,目的是方便夫妻行房事——把他们裹在里面,免得让外人看见。这种东西有个好听的名字,叫“夫妻睡衣”。据说,这种睡衣直到二十世纪还有人穿。

    此时,耶稣教会的教科书上还有换睡衣时不能看到自己私处的内容,这一套动作规定:“起床时动作要小心谨慎,身体任何部分都不能露出来,即使是旁边没有人也不行。首先拿起常穿的衣服,把身子遮住,要时刻想到总有别人(上帝)在注视着您,永远不要半裸着身子走出房门。”

    这些闻所未闻的事,要不是这本《廉耻观的历史》说给我们,我去哪里知道?

    —3—

    “一个房间一张床 ,一张床上全家睡。”这是在穷人中间流行的一句话。一家老小住一间屋、睡一张床,根本顾不上隐私。夜晚,父母、孩子、老人挤在一起,共同分享着温暖和流淌在一起的汗水。在这样的人家,“隐私”是一种奢侈,他们永远享受不起。

    可是,据说,在生产力极不发达的古代,一些地方的贵族们住得也不宽敞,以至于他们要在床上接待客人,尤其是贵妇人喜欢这样做。在古典文明中,卧室是真正的殿堂,大床摆放在中间,柜子靠墙而立。床是房间主要的家具,又长又宽,通常放在高出地面的台子上,床上放有华盖,周围挂有帐幔,床边堆着睡枕和其它卧具,遮挡着女主人的面目。女主人一般都是坐在床上,有时也躺着。大床周围摆放着栏杆或屏风隔成“小巷”,靠边放着一些为客人预备的小凳或折椅。主人的好朋友来访,有些人会毫不犹豫地坐到女主人的床上,甚至打起滚来。

    这也是危险的,一些正直的人对这种不拘小节的行为大为反感。事实上,还真有风流韵事发生在床榻上。比如君王路易·奥尔良,有一天,一位属臣突然在起床时跑来找他,他竟然正搂着这位属臣的妻子在睡觉呢。男人们更有理由不放心了。幸好,贵族们很快有了单独的客厅,妇人们没有理由继续在卧室中接待客人了,他们的担忧渐渐消失。

    其实,有时候,他们的担忧是多余的。《杰出的爱弥儿》一书中写了这样一件事:夏特莱夫人在男仆面前脱衣服没有丝毫不好意思的感觉,这个男性仆人叫隆尚。一天,漂亮的爱弥儿正在浴盆中戏水,当时她的贴身女佣正在忙别的事,夫人就打铃叫来隆尚。“我赶快跑到夫人的房间里,”隆尚讲道,“夏特莱夫人让我把火上的水壶拿来,给浴盆里加些热水,因为盆里的水有点凉了。我走近一看,她身上一丝不挂,而且盆里的水清彻透明,没放什么香精之类的东西。夫人把双腿分开,以免倒水时烫着她。我开始倒水,目光落到了不是我故意想看的地方……我特别难为情,赶快转过脸,我的手直发抖……”

    “小心”,她突然大声对我嚷道,“您要烫死我呀!”

    “我只好把眼睛转过来,盯着水倒到哪里,把水倒完了才松了一口气。”

    男仆搞不明白女主人心里在想什么,是不是在暗示他什么呢?几天以后夏特莱夫人起床时又上演了同样的把戏。女佣刚把窗帘拉开,公爵夫人就当着隆尚的面脱掉睡衣,穿上女佣给她准备好的衬衣。隆尚惊得目瞪口呆。“当我与姐姐单独在一起时,”他说,“我就问,夏特莱夫人在别人面前是否也这样换衬衣。她说,夫人只是在她认为不妨碍自己的人面前才会这样。姐姐嘱咐我,下次再碰上这种事,我应该装做也没看见。”

    后来过了一段时间,隆尚跟随夏特莱夫人前往沙约,同行的还有几个贵妇人。天气太热,女士们“摘下了首饰,脱掉衣衫,身上只剩下一些在礼仪上不得不保留的饰物”。这些贵妇人在“红房子”酒巴就餐,差不多赤身裸体了。从此以后,隆尚便习以为常了,“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最后他总算明白了,“贵妇人把下人当做没有生命的机器一样看待。肯定,浴盆里的夏特莱夫人命令我给她倒水时,从没感到有什么不合适的地方,在她的眼中,我这个人与我手中的水壶没什么两样。”

    你看,在这里,就是裸体相对也屁事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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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把我们的身子怎么办?这是一个问题。

    好像是,我们还没有什么好办法。一会儿让它裸露着,毫不感到羞耻,一会儿又把它严严实实地包裹起来,太过羞涩。我们总是拿不定主意。我们把握不住自己的身体。面对自己的身体,我们束手无策。

    如何看待自己裸露的身体?这个问题一直困挠着我们。[/color]

水草 发表于 2005-12-27 09:50

有点意思
裸露或者包裹
似乎都不是詪好的解决办法
所以很多服装设计师还在继续努力着呀

我想我是在等待答案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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