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鬼论坛's Archiver

纳兰容若 发表于 2004-10-23 14:14

一些过往的话题

版主如见:
昨天俺发的《吹血,进来看看哦~》,没想到这么快就被版主枪毙了!
实在是心中有些不平,平心而论,
这不算是什么水贴,俺自信自己还是有一些水准滴。
本是好意,为朋友做些有意义的事情,
托人传个话,并非寥寥几句,也还是有些文采的。

您若要删贴,是否等到3日以后再删,否则本该看到的人并没有看到,
俺的心血也就付诸了东流水。。。。。。
说实话,俺来小鬼论坛,扪心自问是对得起各位的,
一直努力尽心尽力,从不敢倦怠!!!
试问:版主因何而删?给俺一个合情合理的理由?
若是版主说,本版主自认应删就该删的话,如此主观武断,那俺自认倒霉就是,
从此凉水泼心,永不再来!!!

试问,您是否被情感所困过?试问您又是否为朋友担忧牵挂过?
试问,您是否为朋友做过有意义的事情否?
试问,当你做这些的时候,
借灌水一方宝地说了些替朋友说的婉言相劝的话的时候,
遭到8小时不到的封杀的时候,您心里是何感受????

这个论坛人气并不是很好,文章也不是多得满天飞舞,空间相信也还是有的,
只是今天上来看见这番针对俺的制裁,心里确实凉到了极点!!!

倘若灌水还要步步为营,如履薄冰,不敢有所作为畏缩畏缩,
伸头就是一刀的话,试问,灌水还有什么乐趣?
试问,灌水还有什么意义?

三思,版主,你抬手时请三思再三思。
俺是一个牺牲品,但也是一个有正义不愿畏缩的正义者。
也感谢进来看这个帖子的任何筒子们,希望你们比我走运,希望版主能为你们有所留情,有所顾忌!!!

俺没有违背小鬼论坛里的任何一项规定,
这是俺最后要说的一句话!

[ Last edited by 纳兰容若 on 2004-11-11 at 00:15 ]

麦禾 发表于 2004-10-23 14:23

呵呵,不会是个误会吧!~
我想也不会针对你啊!~
问问清楚再说吧?~

绿茶 发表于 2004-10-23 15:04

我不是此版的版主,看过你的这篇,插言一下呀,楼主如此认为,似有不妥哦,但我对你的愤怒表示理解。你在此论坛里确实尽心尽力,对论坛贡献很大,谢谢了!
然论坛管理操作不是针对某个人,也不会刻意针对某个人,更不会因主观意断而删贴,当然你为朋友着想之心是好的呀,虽有文采,却也没有对大伙儿情感困惑等有相关帮助呀。以你的文采,应该去过好多论坛,应该也知道好多论坛辟如类似“***,进来,看过来”等等都是明令禁止的。当然,诚如你所说,本论坛还处在建设完善中,各项规章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也谢谢楼主,发出此贴,以促进完善该论坛的版规,当然,定下的版规,如有好的建议,可以提出来,同理,没有定的规则如希望大家能够尽量遵守。对于你的朋友没有看到你的心意,确实不好意思,在此表示歉意。
希望你能理解并继续支持小鬼论坛,对于该论坛有好的建议可以提出来,我们会欢迎和感谢你的支持。

纳兰容若 发表于 2004-10-23 15:25

[quote] [u][b]dsh[/b]  在 2004-10-23 15:04 发表:[/u]

当然,诚如你所说,本论坛还处在建设完善中,各项规章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也谢谢楼主,发出此贴,以促进完善该论坛的版规,当然,定下的版规,如有好的建议,可以提出来,同理,没有定的规则如希望大家能够尽量遵守。对于你的朋友没有看到你的心意,确实不好意思,在此表示歉意。

希望你能理解并继续支持小鬼论坛,对于该论坛有好的建议可以提出来,我们会欢迎和感谢你的支持。

[/quote]

呵呵~
你倒善解人意,说话晓以理,动以情,
俺在此谢过了!
但怎么感觉你是在替人受过呢?
这样会让俺心有所不安,
俺是专门看过规章制度而来,
为此事件只为讨个说法,
自信也没有做错过什么。
凡事有个公道,
倘若是帖子名字取得不是方法,
以后自又学到些东西了。。。

若能适应朝代,
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出发的话,
纵然要删,也应该保留一段时间,
即使2~3天,
也可体现论坛的人性化,
不是吗?

俺无法估计,
更不知道此贴何时湮灭?
如果此版版主真有做这个事业的素质,
就不应该删掉这样有争议的帖子,
让更多的人汲取些道理和经验,
咱们也不妨拭目以待吧~

淘气宝宝 发表于 2004-10-23 15:57

首先-同意dsh`
其,贴子无故被删,固然气愤
可是,斑竹也不是十全十美,不出现失误的神是不是?
斑竹的职责就是协助管理员整理各个版块的,其实他们的责任也很重大
行使一些职责的同时也不可能仔细象大家说明具体原因什么的
如果那样的话岂不是要累死?(我是站在会员的角度上看的~)
这样就需要我们广大的社员理解和配合了`
dsh也说了很多`就没必要重复了`
末了,希望大家能心平气和的对待事情~那样,咱论坛不就更添一份温馨了吗?
我想,既然大家都喜欢小鬼,并精心为小鬼付出许多一定也把小鬼当做了一个心灵的寄宿,那么,就让我们共同去维护论坛和爱论坛里的每一个人吧~~~~

[ Last edited by 淘气宝宝 on 2004-10-23 at 15:58 ]

纳兰容若 发表于 2004-10-23 16:28

说话滴都是版主喽~

老百姓都嘘若寒蝉,

有几个像俺这样魏征般滴人物,哈~(感觉砖头横飞哪~)

真是银在屋檐下,

没有办法滴喽~

哈哈哈哈~~

如下:

[u][b]╉自在地带╉灌水

白纸预备,笔墨自带,请君灌水,发贴升级! 不怕你说坏话、就怕你不说话![/b][/u]

[ Last edited by 纳兰容若 on 2004-10-23 at 16:52 ]

淘气宝宝 发表于 2004-10-23 18:11

坛游的都知道一些规则~
不需要说的那么明确的,大家都该知道!
不希望你就此事再做什么发言~
斑竹怎么了?斑竹也是人,斑竹也和你一样是个人
即使做错了什么就因为是斑竹而不可宽恕了吗?

纳兰容若 发表于 2004-10-23 20:54

回淘气宝宝:

我在发表6楼的意见后,实际上已放弃对此事件的看法和发言。因我已经看到了大势所趋,说也无益。你说希望我不再发言,这是多虑之举,此为一。

一个人做错了什么并不可怕,怕的是不肯承认或者不敢面对错误。倘若我有不是,我光明磊落,向各位先辑一首,表示诚意。但是否每个人都有这样的心胸呢?又究竟是谁不肯饶恕了谁?此为二。

凡事总在一理,强权难以服众。虽我在小鬼论坛只是中级小鬼,但仍能据理力争,因为我相信自己仍有这样的权利,因为我对小鬼论坛是充满希望的,不然,只会选择悄然远离,说多了何益。此为三。

我是一个成人,有着相当的理智和见解,适当发表自己的看法和意见,这不是什么过错,同样希望你就事论事,诚如你自己所说的,版主也是人,不要以权压人。以理服人,以德治人,方为上策。此为四。

淘气宝宝 发表于 2004-10-23 21:15

宝宝我是个粗人~
讲话就这么直~
有什么得罪之处希望大家谅解!!!
粗人,没办法说的那么有条有理!
见谅哈@.@
俗话说:"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嘛!!

绿茶 发表于 2004-10-23 21:21

打住了呀,到此为止呀

花心小鬼 发表于 2004-10-23 22:43

容儿~
俺支持你~

纳兰容若 发表于 2004-10-23 22:50

[quote] [u][b]花心小鬼[/b]  在 2004-10-23 22:43 发表:[/u]

容儿~
俺支持你~ [/quote]

靖GG,俺谢谢你哦~
不过,俺很乖啦,
俺不和人争吵滴啦,
俺回家反省自己滴过错哦~
哈~~~

淘气宝宝 发表于 2004-10-23 23:43

555555555555

偶还以为是叫偶滴捏~

哼~~偶被叫习惯了蓉儿的~

555555555555

纳兰容若 发表于 2004-10-23 23:47

[quote] [u][b]淘气宝宝[/b]  在 2004-10-23 23:43 发表:[/u]

555555555555

偶还以为是叫偶滴捏~

哼~~偶被叫习惯了蓉儿的~

555555555555 [/quote]

倒~

俺刚才不是和你说咧吗?

只有俺靖GG才这样叫俺滴。

:emot14::emot5:

盗爱贼 发表于 2004-10-24 22:34

找版主出来谈谈~~
问问理由~

发表于 2004-10-24 22:42

事情早就解决了好伐

盗爱贼 发表于 2004-10-24 22:52

阿~怎么快啊~
哇~~我都没出面也~
给我个登场的机会呢~

纳兰容若 发表于 2004-10-24 23:01

[quote] [u][b]盗爱贼[/b]  在 2004-10-24 22:34 发表:[/u]

找版主出来谈谈~~
问问理由~ [/quote]


哈哈~

俺虚怀若谷,

俺赦免她滴罪。

你来晚了一步哦~

开唱:在俺最需要你滴时候,

你没有说一句话就走~~~~

盗爱贼 发表于 2004-10-24 23:13

我好坏哦~
我是坏女孩~
哇~~兰兰~
伴奏:你伤害了我,却一笑而过^~~~~

纳兰容若 发表于 2004-10-24 23:19

倒~
要改标题了,
《音乐无极限,飙歌一路窜》
-----------------我要找到你,喊出你的名字(盗盗),
打开记忆滴盒子,让我找到你。。。我们一起高歌

什么乱七八糟滴~~

页: [1] 2

Powered by Discuz! Archiver 7.2  © 2001-2009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