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栋11楼
作者:藤井树第一部分 在动笔前的《B栋11楼》
一个特别的节日,一通电话,一餐丰盛的晚餐,一群好久不见的朋友,这四句话可以构成什么样的画面?我想,每个人所想到的都不一样。
大谈相识当年的青春往事,毫不客气地嘻笑着朋友的糗事,忘不掉曾经令自己,也令朋友们感动心悸的故事,问问彼此生活的近况与埋藏已久的心事,空气中充满着一种有温度的快乐,当下的气氛总会让自己有一种直接的感触:「友情历久一样浓,这句话应该是真的吧?」
好象很久没有这样的感觉了吧,当我们都长大了以后。每个曾经朝夕相处的朋友,那些许久之前携手共进的伙伴,一个个都变成一个代号、一支号码,更感叹的是,自己还时常忘记打电话去问候曾经的他和她,忙碌变成了最诚实的谎话。
有时会在朋友的聊天当中听到,那个谁谁谁真是个有心人,每一次的相聚,他永远是那根针,那条线,在你我之间穿梭着,不时把我们系起来。
当这样的话传进自己耳朵的时候,总会不禁泛起一阵愧疚。
「啊!为什么有心人不是我?」
无忧无虑的生活渐渐地被时间推远,现实生活很快地占据自己一天二十四小时的时间,就算是学生也一样,这个时代确实为每一个人带来了许多的无奈。
似乎自己未来的生活已经被定型了一样,就算你倔强着不前进,这世界却由不得你。
所以,当有心人把那些陈年老友一个个串起来时,总会是我们的脆弱泛滥的时候。
「友情历久一样浓」,这句话无时无刻不在被证明着。大概是受到这样的气氛感染吧。在某个跟一群好久不见的朋友一起泡茶聊天的聚会当中,我得到很多感触。好多陈年的往事被几个记性好的朋友翻出来讨论,像一幕幕的影像在脑海中上演,不管当时的事件是快乐的还是悲伤的,时间虽然冲淡了当时情绪的浓度,却更加深了此刻心情的感触。
「他被她打了一巴掌之后,竟然还笑得出来!?」
「笑是因为我决定要让她难看。」
「我在那个很机车的国文老师的抽屉里放了一个假大便,她应该到现在还没有查出那是谁放的。」
「铐!那个假大便是你放的喔!她以为是我放的,还打电话去我家问我妈我是不是心里有过伤害什么的……」
我好喜欢听这些话,尤其是掺杂着彼此笑声的时候。像一杯香纯的红茶,再加上浓郁的鲜乳一样地甘醇。
很可惜的是,这一杯奶茶不可能买得到,品尝的机会也是少之又少。
为了保存这一份甜香,我别无他法,只能用文字记下它。
写《B栋11楼》,对我来说,其实可以说是一种突破,也可以说是一项测验。
我不能说这个突破是绝对好的,因为这也是我的第一次。我更不能说这一项测验我可以拿到好分数,因为分数不是我打的。
但在动笔写《B栋11楼》之前,我做了很多功课,比起之前所有的作品,《B栋11楼》可以说是工程浩大。
因为里面牵涉了许多我从未接触的事,凭空想象对一部作品来说是大不敬。所以我到处请教,能问就问,有课就上,没课就买书,许多没去过的地方,都必须实地走过一次。
当然,我的功课还没做完,因为我不知道在创作的过程中,我还需要什么样的资料,我只能把握手中现有的,然后在创作的过程当中,尽全力去挖掘。
很多朋友知道我在写《B栋11楼》时都笑说:「光听你说主要的故事结构,我大概就可以猜测这栋建筑物的雄伟,光是地基就得耗费一番功夫吧!」
听完,我总是笑一笑,同时感谢他们给我的支持。
这是我第一次把一部作品当工作来做,而我的老板是所有看这一部作品的人。
你们或许没办法想象,我有多么希望这一部作品可以让你们觉得「好」。但是,难就难在这个「好」字。
在网络上创作的时间已经迈入第四年,回头想想一九九九年时,懵懵懂懂的自己,对创作一无所知,心里只有一股傻劲:「我要把这个故事写完。」
当然,这股傻劲是让我不断创作的动力之一,我很庆幸自己有创作的续航力,但当我开始慢慢地接受「创作已经不只是生活,更是责任」的时候,本着自己对创作的热忱与初衷,现在的我,应该重视的已经不只是续航力而已,更要告诉自己,我是一艘船,而我该航向哪里。
《B栋11楼》必须是一部不同于以往的作品,我给自己这样的期望。
我期待着这一趟航程是顺利的,更期待航向不会有所偏移。
记得曾有许多人问过我:「你最喜欢自己哪一部作品?」
我总是这么回答的:「我不敢喜欢自己的作品,但我会努力让自己去喜欢自己的每一个下一部作品。」
我对《B栋11楼》有很大的期待,但这一份期待对我来说是恐怖的。
因为,我很想很想喜欢它。
各位老板,现在,我要开始打地基了,不久之后,欢迎你们来看房子。
藤井树(吴子云)二○○三年一月六日 于高雄 第一部分 第1章(1)
阿居是个男孩子,很不象话的男孩子。
阿居姓水,一个很特别很特别的姓,他的全名叫作水泮居,一个活像建商广告的名字。
阿居说,他爸爸知道他妈妈怀了他的时候,就为了取他的名字而烦恼了共二百八十天,一种超级严重的首胎妄想症,让他爸爸在那九个多月的时间里刚好瘦了二十八公斤。
还好,水爸爸当年胖得有点不象话。
水爸爸是个国中老师,一脸文人至圣的模样,稍带福态的身躯,让他看起来有点像神仙。他写得一手好书法,左邻右舍在年节期间都会请他挥毫几张。
水妈妈是个文盲,国小只念了半个学期,注音符号没知道几个,但是却有着非常非常不可思议的日文能力,也烧得一手很赞的菜。
当她看见自己的老公为了孩子的名字日渐消瘦,她很干脆地说了一句话,也因为那句话,脾气特好的水爸爸第一次跟水妈妈吵架。
水妈妈说,我怀他二百八十天,你瘦了二十八公斤,那就叫他水二八啊!
「水二八?听起来有点像某一个战役的名字。」
我第一次听到这名字,就是这么响应阿居的。
阿居的名字问题一直没有解决,就这样当了无名国民近半年。
那半年里,水爸爸水妈妈是这样叫阿居的:「水水水水水水水……」
后来,也就是阿居出生后约半年,水爸爸在水妈妈怀孕期间因为教师荒,自愿请调到南部的请调书核准了,他们家从宜兰搬到高雄,住在左营的莲池潭附近。
「我爸说,搬到高雄的第一天晚上,我盯着莲池潭看了好久好久,终于让他知道我该取什么名字了。」
阿居说,水姓源自浙江,在清朝的时候最多,水爸爸的爷爷以前是清朝的某地方小官,水爸爸对这事儿有着不知做何解释的某种情结,所以他这辈子最大的愿望,就是回到浙江去看看。
遗憾的是,水妈妈在阿居高三的时候过世了,水爸爸受了很大的打击,身体状况一天比一天差,几个月后,水爸爸也走了。
水家搬到高雄的时候,刚好住在我家隔壁,我跟阿居从小一起玩到大,我们上同一所小学、同一所国中。后来,我家搬到较靠近市区的地方,阿居送给我一颗石头,上面是他用书法写的字,他说,水爸爸每天都跟他一起写两个小时的书法,这是他第一个书法作品,送给他最好的朋友。
前面说过,他是个很不象话的男孩子,他的不象话,是你们永远都无法预测的。
他用书法,在石头上写了三个字,三个英文字———「Wish you well」。
在大学联考的前一天,阿居打电话给我,说要来找我,电话里他的声音是低沉的,我从来没有听过他这样;当他骑着脚踏车在我家楼下出现的时候,他的表情是痛苦的,他说他要找人聊聊天,我从来没有看过他这样。
我以为他会流泪,但他说水妈妈不准他哭。
水妈妈的死,对阿居来说,像是身体里的器官当中,突然被挖走了肺,她的过世,让阿居开始天天呼吸困难。
后来,我们考上了同一所大学,同是大一新生,且同住在一间宿舍里,一连好几天,阿居都没有来上课。
一天晚上,阿居从高雄打了一通长途电话给我,电话里的声音是低沉的,我第二次听到他这样,心里有不祥的预感。
回到台北之后,他找我聊天,在学校宿舍外面的草坪上。原来,不见他人的这几天,阿居一直待在高雄处理水爸爸的后事。
水爸爸的死,对阿居来说,像是身体里的器官当中,又突然被挖走了肝。
「为什么被挖走的不是心?」我毫不客气地问他,因为我觉得如果是我,我会如心已死一般地痛苦。「因为爸爸走之前,叫我要留着一颗善良的心,善心之人如春园之草不见其长日有所增。」
那晚,阿居哭得很惨,像是把这辈子所有的眼泪都哭尽,还预约了下辈子的一样。
真的,阿居是个很善良的男孩子,我可以打包票,这辈子我的生命中将不会再有人比他更善良。
水爸爸走后,阿居开始自食其力,直到今年我们将升大三,他从来没有停止过打工。
麦当劳、加油站、7-11、送报生……这些工作让他可以不愁自己的学费,但却必须愁生活费。
但他的善良,却宁可让自己三餐泡面,他也要每个月到孤儿院去当义工,买礼物送小朋友。
有时约他一起去逛街,目的是要知道他喜欢什么,在能力范围内可以送给他,但他却时常自掏腰包,花一百元买一条残障人士在卖的青箭口香糖。有一次,我跟他走在西门町,他第一次开口向我借钱,投了一百元到那个趴在地上、缺了手脚的乞讨者的小盆子里。
「借钱做善事,就没有意义了。」我拿出一百元给他,嚷嚷着说。
「但是你想想,钱我还有得借,我也有双手双脚去赚,但是他呢?」
我跟阿居常聊到我们的梦想,因为我常告诉他,身无分文没关系,因为梦想是最大的财富。
「我想在阳明山上买一栋属于自己的房子。」我说。
「我想去洛杉矶陪着湖人队东征西战,看完整季的NBA球赛。」我说。
「我想到意大利、到德国,我想在他们的无限速道路上狂飙法拉利。」我说。
「我想有一个对我来说百分百的女孩,我的心、我的肺、我的所有都可以无条件给她。」还是我说。
阿居只是听,从来没有说过他的梦想。
直到那天晚上,阿居重拾他已经荒废了好几年的毛笔,在一张白色宣纸上写下了那一句话,我才知道,一个人的梦想,原来跟自己心里最深处的愿望息息相关,所以那些我说出来的、我想去做的,都只是一些普通的事情而已。
「我想回浙江,带着我的爸爸妈妈。」
这是阿居,我的好朋友。 第一部分 第1章(2)
※原来一个人的梦想,与他心里最深处的愿望息息相关。
凡是认识阿居的人,一定都会对他口中常提到的三个人印象深刻,即使没见过,也会充满好奇,希望在将来的某一天,能和这些传说中的人物见上一面,甚至认识一场。
阿居常在其它的朋友面前说,「你一定要认识他,对你一生受用不尽」,当他讲完这三个人的某些事迹之后。
第一个是我,我本身没什么好说的,认识我也没什么受用不尽的,所以就跳过去吧。
第二个是他的初恋情人,没有人知道她的全名,包括我在内也一样,所有听过他提起的人都只知道她的小名。对阿居来说,她的小名比她的全名还要神圣,还要高不可攀。曾经我对阿居严刑逼供过她的名字,呵痒弹耳朵藤条打脚底板等等招式都试过,他就是不说。
阿居的初恋情人叫作彧子。每次阿居讲到她,总会拿出纸笔向人解释。「不要乱念,这个字不念「或」,这个字跟「玉」同音,跟我一起念一遍,彧———子。」
然后在场的人就会跟着他一起「彧———子」。
他跟彧子的故事有好几段,每一段都让人印象深刻。
其中有一段,在阿居讲完故事的同时,也逼出了我的眼泪,我这辈子第一次听故事听到哭,就是阿居的杰作。
也就在这个时候,我不再叫她彧子,改叫她水彧姑娘,虽然我也没见过她。
会叫水彧姑娘,顾名思义是替她冠了阿居的姓,阿居起先是反对的,因为他觉得这称呼不经女孩子同意等于是吃豆腐,但后来在他拿我没辄的情形下,听着听着也习惯了。
水彧姑娘跟阿居其实并没有在一起,到底是什么原因,阿居总是以一句「缘分造弄」带过。从阿居的眼神中,我看得出来,缘分是被冤枉的,就算真是缘分让这两个有情人不能终成眷属,我想阿居一定是允许缘分这么做的人。
阿居的朋友都看过水彧姑娘,但都只是他皮夹里那张照片。照片里的阿居跟水彧姑娘两个人像是刚认识的朋友一样,分站在照片的两边,中间是一棵树,两人身后一片茵红色,像是某种植物的花瓣散了一地。
水彧姑娘长得好漂亮,细眉凤眼,像深山的清晨里,一涧清流潺潺地滑过白色的溪石的景色一样,让人不禁驻足细赏。
阿居说,现在除了用照片来思念她之外,似乎没有其它的方法再见到她。我问阿居为什么不去找她?阿居只是摇摇头,然后说,「找得到的话,我早就找了。」
阿居最后一次见到她的时候,水彧姑娘并没有多说什么,阿居知道他们即将分开,所以送了一颗石头给她,上面只写了「居」字,阿居希望水彧姑娘永远都不要忘记他。
而水彧姑娘给了阿居一封信,但严格说起来,只是一张写了两行字的纸。
日日思君不见君,只愿君心似我心。
这是北宋李之仪的〈卜算子〉,原文应该是:「我住长江头,君住长江尾,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长江水。
此水几时休,此恨何时已,只愿君心似我心,定不负相思意。」
这首词是阿居告诉水彧姑娘的,在他们认识的第一天晚上。
这部分又是另一段故事了,改天叫阿居来告诉你们。
我跟阿居是从小到大的好朋友,可是我从不知道水彧姑娘到底是什么时候出现的,但每当我看到阿居在书桌前看着她的照片时,我就替他觉得惋惜,或许水彧姑娘真的是阿居这一生中的唯一吧!
讲完了水彧姑娘,接下来就是皓廷了。
皓廷姓韦,三个字写起来很好看,虽然不是什么少见的名字,但是这个「韦」姓替这名字加了好几分。
「请不要把我的姓念成「伟」音,正确的读音是二声,谢谢。」
他非常介意别人把韦字念成三声。
皓廷是我大一时的室友,是个课业全能、体育满分的大男生。通常这种人大部分都只在小说里才会出现,但当他第一次在我面前扣篮的时候,我差点跪下来当场拜他当师傅,只见他拿着球往我走过来,一脸很不好意思地说:「别惊讶,这个篮球场因为曾经地层下陷的关系,所以不到三百零五公分,其实只有两百九十五公分。」
一个身高一八四,体重七十的斯文大男生,功课又好,体育又棒,讲话又温柔,那他到底有什么缺点?
其实没什么缺点,除了有点小孤僻,不太喜欢说话之外,大概就是他不修边幅的性情。
他永远没办法理解为什么参加迎新派对,或者是同学的生日餐会时,一定要穿着华丽,就算没有华丽的衣服至少也得仪容整齐。所以他常常一身短裤凉鞋的打扮,参加迎新,或是破牛仔裤加一双夹指扁拖鞋就到钱柜唱歌了。
「你没有比较像样的打扮吗?」有一次在去钱柜唱歌的路上,我不得其解地问他。
他说:「有啊,我打篮球的时候一定会很认真地穿上球衣跟球鞋。」
有一次跟台北护理学院联谊的时候,他本来是背心、七分裤、灰色袜子外加一双凉鞋就准备要出发了。他这一身打扮连不是非常重视门面的阿居都看不下去了,临出发前二十分钟把他拖回宿舍重新「装潢」过。
这次装潢的成果不错,只是皓廷的运气差了点,抽到他钥匙的女孩是个身高只有一百五十六的小女生。两个人相差近三十公分的距离,让这个女孩坐在皓廷的机车后座看起来像只小无尾熊。小无尾熊其实长得很可爱,而且是可爱到不行的那一种。我说的是那个女孩子,而不是木栅动物园里那几只。
小无尾熊有个跟她可爱的长相完全不配的名字,叫作李睿华。
她很喜欢脑筋好,又会运动的男生,而且重点是她梦想嫁给一个律师,因为她曾经看过一部电影「造雨人」,是叙述一名刚接触法律工作的年轻律师卢比.拜洛接下了一个连知名律师都不愿意碰的老妇人委托的保险诉讼案,另外又与一名饱受丈夫虐待的年轻女子坠入情网的故事。
小无尾熊说她一直在等待生命中的卢比.拜洛,她觉得念法律的男孩子是最有魅力的,所以之前医学系的、机械电子工程系的男孩子邀约的联谊她一点兴趣也没有。直到我们系上约了她。
阿居、皓廷跟我虽然都是法律系的学生,但我们一点都不觉得法律系有魅力到哪里去。
她很喜欢皓廷,而且爱到几乎要嫁给他的地步。
但他们在一起没有几个月的时间,睿华就决定离开皓廷。因为在睿华生日那天,耶诞夜的前夕,十二月二十三号,睿华一个人在宿舍门口等皓廷来接她,从中午到晚上。
「他爱篮球胜过任何东西,为了篮球,他赔上命也觉得不打紧。」
睿华在电话里伤心地说着,这天她一共打了六通电话到宿舍里来。很不幸的,六通都是我接的。「我让她等了十七次,一共五十九个小时。」
皓廷说这句话的时候,手上抱着篮球,在只有摄氏十三度左右的寒冬里,滴着汗,也低着头说着。
你说他不在乎睿华吗?
我想不尽然,因为他连十七次,五十九个小时都记得很清楚,只是他无法摆脱对篮球的热爱罢了。 第一部分 第1章(3)
※生命中,每一个曾经出现的人对我们来说都意义深远,只是怕你没发现。
那个时候,我们才大一。
大一这两个字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很尴尬的名词。我们不敢说自己是大学生,因为高中时期的日子才刚过去,太多的青春印象与时间留下的味道都是朱笔黑墨染云宣的深刻,所以我们都认为自己是实习者,实习着所谓的大学生活。
一间寝室住四个人,除了阿居、皓廷跟我之外,还有一个哲学系的老同学。
为什么会称呼他为老同学?因为他大我们四岁,服完兵役又当了一年的业务员之后,才决定奋发向上考大学。
老同学的名字叫作孙亚勋,是屏东林边人。他说他是家中的长孙,爷爷奶奶很高兴,坚持要替他取名字,两个老人家还跑到附近的国小去请教校长,问一个小孩子该取什么样的名字才能为孙家带来蓬勃之气,结果他这辈子第一个名字,叫作「孙满堂」,笑翻了我跟皓廷、阿居三个人。
后来陆陆续续,孙家一直有小婴儿诞生,有点惊人的是,亚勋的三舅妈一口气替孙家生了三胞胎,孙爷爷孙奶奶见情况不对,赶紧去把「孙满堂」这个名字改掉,在亚勋用了「满堂」这个名字五年多之后。但有些事情邪门得紧,在亚勋改名字之后,他的小舅妈很不幸地流产了。
亚勋退伍之后,一个人到台中卖起了车子,当时景气不算差,亚勋也存了一笔钱。有一天,亚勋认识了一位补习班职员,一个跟他年纪相仿的女孩子,在走进他的公司没多久,就订下了一部新车,而且相当潇洒地要亚勋在交办事项结束、牌照领完之后,把车开到补习班去交给她。
「她真是帅呆了!第一眼就深深地吸引住我。」亚勋说这句话时,眼中闪着光芒。
就因为这样,亚勋天天骑着他的伟士牌,故意到她公司附近的快餐店吃午饭。后来更是很干脆地辞掉业务工作,到她的补习班去补习。
「她跟我打赌,如果我可以考上国立大学,她就愿意开始跟我约会。」亚勋说这句话的时候,眼中还是闪着光芒。「所以,我可以考上这里,是她给我的动力。」
「那你跟她有开始约会吗?」
「有,我们交往了三个多礼拜。」
「三个多礼拜?!」我跟皓廷、阿居三个人同时惊呼,这样的时间真是短得让人惊讶。
「后来我才知道,她一点都不喜欢我,跟我在一起,只是因为寂寞。」
我没有谈过恋爱,所以我不明白因为寂寞而跟另一个人恋爱的感觉到底像什么。
我很用心地在揣摩,如果我是因为寂寞而去跟一个女孩子相处,那大概就像我的家教学生一样吧。
我的家教学生是个功课很好的女孩子,因为父母亲都忙于工作,不放心让她一个人在家里,所以请我去陪她做功课。而她才高一。
她叫做周妤萍,通常我都叫她妤萍。她不太会跟我说话,课业上也没什么问题。
虽然偶尔会拿个题目来问我,但总是在我讲解不到一半的时候,她就会说一声「我会了」,然后又埋首在她的题目中。
如果我因为寂寞而恋爱,那大概就像妤萍因为一个人在家太无聊,所以请我陪伴她一样吧。
时间辗转,一个学期就快要过去了。
我们之间最快陷入爱情里的皓廷,在学期结束前的几个礼拜失去了睿华。
那一阵子,皓廷总是最晚回到寝室的人,却也是最早离开的。
亚勋知道皓廷为什么难过,几次想跟皓廷聊聊天,但皓廷总是对他笑一笑,说了声谢谢,就背起背包、带着篮球,很快地离开我们的视线。
一间寝室四个人,皓廷的低迷情绪看在我们眼里,就像是受在背上的伤一样,平时不会看见它,但只要一个不小心碰到,会让你全身上下都很不对劲。
睿华离开皓廷后,皓廷整个人都变了。篮球对皓廷来说,已经从喜爱变成了依赖,而且这样的依赖很深很深,像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必须听着妈妈的心跳声才得以平静一样。
我们看着皓廷桌上那本《暗夜哭声》从上个星期一摆到这个星期三,看着他的刑法总则翻开第四十二页,到过了一星期之后还是在第四十二页,看到他床上的棉被就可以知道他有没有回来睡觉,看着他一下课就不见人影,餐厅里也不曾出现过他的身影,亚勋、阿居跟我都全然无计可施,只能看着他一天一天地憔悴。
想找到皓廷其实并不难,只要你到篮球场去就可以看见他。
他把所有的体力都用在球场上,三对三的斗牛赛,他可以不断地赢球,从日正当中到夕阳西斜,篮球不曾离开过他的手上。
系队的学长来到寝室好几次,要请他加入系队,我们每一次的转告,得到的答案都是「不想去」。校队的学长也来到班上好几次,要他加入校队,我们每一次的转告,得到的答案都是「没兴趣」。
阿居问我,是什么样的依赖让皓廷可以为了篮球废寝忘食?
我不了解爱情,也不曾为了什么而废寝忘食,所以我只能摇摇头地回答阿居。
亚勋说,让皓廷废寝忘食的不是篮球,而是睿华。
这句话让我跟阿居有了一点头绪,我们跑到台北护理学院去找睿华,把皓廷的情形一字不漏地告诉她。
「本来我以为我喜欢的,是一个爱运动的男孩子,但后来我想清楚了,我爱的,是一个爱运动,但是更爱我的男孩子。」睿华很认真地说着,眼神中有形容不出的坚定。
「一点情面都不留吗?」阿居急着问她。
「感情事谈的是相爱,不是留着情面,却又带着伤害。」
「我觉得,皓廷很爱妳,他并没有犯下什么滔天大错,只是放不开对篮球的热爱而已。」我说着,却感觉到语气中掺着一丝颤抖。
「哪天他放不开的,是对我的热爱的时候再说吧。」
面对这一次「庭外和解」的失败,我跟阿居都很丧气。
阿居说他不懂,如果真的相爱,为什么不能多一些包容,却只想到要分开?对于阿居的问题,我有着同样深的疑惑。
我一直以为,两个人相爱,爱屋及乌这件事会自然地成立。或许我们都为睿华考虑得太少,而皓廷的难过我们又看得太多,所以一旦无法跳脱出来看,这件事就没办法有一个公平的结果。 第一部分 第1章(4)
有一天,我们在念完了隔天要小考的民法总则,而亚勋则拚命地研究着他哲学系必修的Logic时,回头看了一下皓廷的位置,深夜一点四十几分,他还是没有回来。
我们决定到篮球场去找他,不管如何、不管他领情与否,我们都要跟他谈一谈。
完全没有灯光的篮球场,传来阵阵的篮球拍打声,一个敏捷快速却显得孤单的身影,在这座寂静的城市中,有着不知如何形容的对比。
「我们今天去见了睿华,跟她聊了一个下午。」
阿居跟我站在球场旁边,他的这句话引起了皓廷的注意。原本任我们怎么叫,也只是简单嗨个两句的皓廷,终于在这个时候停了下来。
「找她做什么?」
「救你。」我看着皓廷,故意冷冷地说着。
「救我?」
「对,我们不能再看着你继续这样下去。」
「我没怎么样,上课照上,从没翘过一堂课,我正常得很。」
「是吗?明天考什么你知道吗?」
「……唔……」皓廷没有说话,他走了几步路,把地上的球捡了起来。「她……好吗?」
「我们不知道她到底好不好,但很明显的,没有你这么糟。」
「是吗?那就好,至少她比我快乐。」
「你能不能告诉我们你的难过?我们不能帮什么,至少我们可以听。」阿居拉住皓廷的手,激动地说着。静了几分钟,我们三个人没有人再说话,深夜里的篮球场好安静,我彷佛可以听见皓廷心中正在翻涌的痛苦。
终于,他瘫软了下来,跌坐在球场中央。
像是累了好久好久没有休息的人一样,他痛苦的疲惫在颤抖中宣泄,他软弱的坚强在泪水中崩溃。
「我好想她……」皓廷哭着说。
泪水在球场中央炸开,滚烫地诉说着再也掩饰不住的悲哀。
※有缘分牵手,就别轻易放手。
事情好像就这样过去了吧,皓廷与睿华之间的事。
我跟阿居虽然身为局外人,但我们都有一种不知道结局为何的感觉,却又好象早就已经出现结局了,只是我们还在等待着期待中的结局。像一滴晶莹的水珠,我们都看见它掉到平静的湖面上了,却没有惹起涟漪片片一般;像一碗泡好的面,我们都知道打开盖子之后会怎么样,但其实并没有看见碗里冒出裹着香味的白烟。
所以,期末考结束了,寒假来临了,农历年的脚步也慢慢地接近了。
可能是千禧年的关系吧,那一年台湾每一个角落都像是换了装扮一样,就拿首善之都来说吧,台北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没有很大的变化,但走在路上会发现一些让人感到惊奇的画面:仁爱路上的安全岛步道干净了很多,几条重要干道路旁的行道树也都经过了修剪,捷运站里的广告招牌也不一样了,就连一些公车站牌都不知不觉地换上了新的。
皓廷似乎渐渐走出失去睿华的阴霾,我跟阿居都替他感到高兴。
一九九九年的寒假,我们算是最晚离开学校宿舍的学生了。不知道为了什么原因,本来不习惯台北这种繁华炫目生活的我们,竟然选择了在台北度过农历除夕。
为了这一点,父母亲都不太谅解我们的任性。当然,阿居除外,因为水爸爸跟水妈妈已经不在了。皓廷的老家在云林,一个充满了纯朴气味的地方。
除夕这样的时节,通常都是所有家族成员回家吃团圆饭的时候。当皓廷一通电话打回家,告诉他的爸妈他将会留在台北过除夕的消息,所有的亲朋好友轮流劝说他。
他的大姨婆带了十大箱的柳丁,说他不回家过除夕就不给他吃。他的三舅公在自己的果园里采了一整车的橘子,说他不回家过除夕就没他的份。他的小表妹才五岁,抓起电话就哭,喊着「皓廷哥哥回来好不好?带我去抓蝴蝶」。他的爸妈很严肃地要他马上回家,多晚都没关系。他的外婆使出亲情战术,说外婆很想你,回来看看外婆好吗?
皓廷彻底地输了,在电话这一端拚命点着头说好。他挂了电话,耸肩无奈地对着我们说:「兄弟,我对不起你们。」
「怎么啦?拗不过亲情攻势,被击溃啦?」阿居笑着说,但笑容里掺了一丝羡慕。
「是啊,所有的防守都没用,尤其是小表妹跟外婆的声音。她们不需要说什么,只要一出声,我有再大的决心也没用。」
「我们陪你去搭车吧。明天就是除夕了,今天人一定很多。」我拍拍皓廷的肩膀,示意着他这一趟一定会很辛苦。
「没关系的,必须挤车回家,才有过年的味道。」
我们两台机车,从新生南路出发,左转忠孝东路,皓廷要搭火车回到云林,再从云林转车回到他的家乡古坑。在路上,皓廷很有精神地介绍着他的老家,他说古坑是一个神奇的地方,不管你是台北人还是高雄人,是宜兰人还是台东人,只要你到过古坑,你就会觉得那是你的家乡。
「整个村子就像一个大家庭,今天你家没有煮中饭,你可以到隔壁家去吃。」
我不知道皓廷在说这话的时候是什么表情,但我听得出来,他的声音里,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喜悦与骄傲。
「我想,你们要把我的份一起玩掉了。」皓廷要进剪票口之前,回头对着我们说。
「那有什么问题!我跟子学什么不会,玩倒是不需要别人教。」阿居很得意地说着。
「到家打个电话给我们吧,不管多晚都没关系,反正我跟阿居是打算不睡了。」
「好,你们好好玩,我走了。」 第一部分 第1章(5)
皓廷人高马大,走路的速度奇快,一下子就消失在尽头,我们在人群当中,只看见他伸出手对我们挥着说再见。
「子学,只剩下我们相依为命了。」阿居苦笑着。
「是啊,只剩下我们了。」
「时间还早,我们去打球吧。我们真的要练习一下,总不能每次打三对三,我们就只靠皓廷在赢球吧。」
我对着阿居点点头,然后抬头看了一下电子时刻表。一班往高雄的火车再三分钟之后就要离开月台了。
虽然我的心情是轻松的,表情也是带着微笑的。但自出生到现在十八年来,第一次在外地过年,总会有那么一点害怕,又有那么一点兴奋与期待。
我想,人都是这样的吧。
决定了某一件事情之后,就得去割舍那必须面对的失去。
我决定了留在台北过年,就必须去割舍那一份对高雄的依恋、对家人的想念。台北不是不好,只是它终究不是我的家。
骑车的时候,我开始在想着,如果古坑真的如皓廷所说的一样,不管你是哪里人,一旦到了古坑,就会有一种回家的感觉,那依我现在对高雄的想念,是不是也可以在古坑得到思乡之苦的解脱呢?
转了一个弯,我们的学校到了。我跟在阿居后面,校警很客气地对我们点点头,我跟阿居异口同声地说了声「谢谢你,辛苦了」,而他也回了一句「不客气,新年快乐」。
学校里还有一些侨生们,他们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聊天喝茶。趁阿居到楼上拿球的时候,我问了问他们是哪里来的侨生,在台湾还习惯吗?
他们都是从韩国来的,相较于韩国的寒冷,台湾的冬天对他们来说像是开了冷气的房间。他们笑我穿得很多,我只能苦笑以对。
「你们想念韩国吗?」我问了一个不知道适不适当的问题,期待着他们给我一个惊讶的答案。
「Yes, We do.」他们连想都没想,三个人同时对我说。
这是一个让我惊讶的答案吗?我想不是。
但在这样的时候,这样的问题所得到的答案,不管是Yes还是No,我想都会让人感到惊讶吧。
突然心里头一阵酸,我有一种想流泪的冲动。
爸妈人在高雄,他们好吗?
外公外婆也在高雄,他们好吗?
舅妈姑姑阿姨婶婶也都在高雄,她们好吗?
阿居把球拿下来了,大声喊着我的名字。
我看着他的背影往球场的方向跑去,眼泪终于夺眶而出。
我无法体会阿居的心情,甚至连揣摩都沾不上一点边。我在想,没有了爸妈之后的他,到底是怎么撑过来的?阿居不是没有亲戚,只是那些亲戚没有一个肯对阿居付出一点关心,他们在乎的只有钱,只有利。
我在感叹着,也只能感叹吧。
阿居的坚强与孤单,相较于皓廷和我的家庭幸福,真是天壤之别。
几天之后,我们收到了皓廷从云林寄来的东西。是用箱子装的,里面有很多柳丁跟橘子,还有用保温壶装盛着的,切好的年糕。
箱底有一封信,只有寥寥几句话,却熨上了我跟阿居满心的温暖。
子学,阿居:好玩吗?这几天的台北。
我这几天跑了好多地方拜年,吃了好多东西,昨天秤了体重,胖了三公斤,这数字有点吓人。
我怕你们在台北没东西吃饿死,赶紧寄点东西给你们。
别怕,那是我们家自己种的,味道很甜喔。
皓廷是啊,是啊,味道真的很甜,我们在宿舍里,两个晚上就把那些东西都嗑光了。
这就是人生吗?
几颗橘子柳丁、几块年糕下肚,换来心中畅快的满足,这就是人生吗?
阿居说,这是幸福,一种短暂却完美的幸福,他要我别把人生想得太美好。
或许吧,或许吧。
人生太美好,也是会让人感到害怕的。 第一部分 第1章(6)
※人生与幸福的定义,不可能是狭窄,也不可能是复杂的。□□※当下感觉到的生命意义,只有你才能体会它对生命的重要性。
像是忘了关掉的水龙头一样,时间不断不断地流逝着;只是时间不像水库那样有刻度、有管理人员在看顾,它再怎么流逝、再怎么被浪费,我想除了自知时间有限或生命即将终结的人之外,是不会有任何人有感觉的。
我们升上大二之后,我就没有和皓廷他们住在同一间宿舍里了。原因不是别的,就是因为宿舍抽签。认识我久一点的人就会知道,我的签运是世界级的糟糕。
每一次抽签,我一定是签王。
大一的时候,同寝室四个人,晚上经常提议买消夜,轮流两字对我们来说像甲骨文一样难懂,所以我们每次都抽签决定,签王去买。
除了皓廷跟亚勋各买过一次之外,我从来没有离开过签王的位置。
「干!又是我!」
相信我,如果你不断当签王,你也会骂出脏话来。反正,我的签运从来没有好过,再赘述只是伤心而已。
亚勋跟我一样没有抽到宿舍,我们便一起搬到学校附近的一栋学宿里面去。那是一栋专门租给学生住的公寓,在一条辟径颇深的巷子里。公寓的一楼是两间店面,一间是7-11,一间是全家;对面的一楼是一家洗衣店,听说也是房东开的,而房东就住在洗衣店楼上。
我想他光是赚学生的钱就赚饱了。
房东把每个楼层都分隔为七间套房,最大的那一间有十一坪大,最小的是五坪。每个楼层都有两台饮水机,每间房间附有一支室内电话。
我跟亚勋刚搬进去的时候,生活得挺不习惯。大概是因为男生宿舍住久了,一旦在宿舍走廊上遇到同楼层的女孩子,在擦身而过的同时,脸上的表情都不知道该怎么摆。
更糟糕的是,我跟亚勋住在最顶楼的五楼,七间房间里,有五间是女孩子住的。她们不是夜猫族,就是热门音乐的爱好者。一个多月的观察下来,住在五A、五C、五D这三间房的女孩子都已经有男朋友了,而那个住在五B的女孩,有很严重的失眠症。
亚勋住在五E,我住在五F,虽然编号是隔壁,但其实我们中间隔了一间五G。
我不知道为什么E不会在F旁边,每次回到宿舍看见门牌,念起来总会觉得怪怪的。
直到那一年的圣诞节,我跟亚勋住在那儿已经有近四个月的时间,我们从来没有看过那个住在五G的女孩子。
「好一栋神奇的学生公寓。」阿居跟皓廷来找我们的时候,都会这么说。
记得那一年是二○○○年,九月,我们升大二。皓廷为了生活找了家教的工作,虽然我的家境让我不需要去烦恼钱的问题,但我还是陪着他一起去家教中心,我想感受一下拿到第一份薪水到底是什么感觉。
阿居则在我公寓楼下的7-11找到计时工读生的工作,他每天除了上课之外,就是窝在7-11里面,星期六日放假的时候,他就到孤儿院去当义工。
我接到的第一个家教,是一个刚升国二的小男生。
一直到现在,我还是没能记得他的名字。因为他的名字很难写,很难念,我只记得他的名字里有个「蒯」,所以我都叫他小蒯。
这个字的念法跟「快」差不多,只是蒯必须念三声。
他的程度很差,而且是差到不行那种。我第一次看到他的成绩单,差点没脑溢血。
小蒯的爸爸是水泥工,妈妈在自助餐厅帮别人炒菜。每天早上四点钟,小蒯的妈妈就要出门去帮老板开店、洗菜、炒菜,准备给要到工业区上班的人吃早餐。
自助餐厅开在工业区入口附近,那里大型车辆来来往往二十四小时没有间断。
「那些大货车像抓狂一样横冲直撞,好几次都差点就被撞死。」
小蒯的妈妈每次说到这里,我就替她捏一把冷汗。
小蒯的爸爸待在营建公司已经有十几年了,经济越来越不景气的关系,公司接不到工程,收入越来越少,本来一个月还有八、九万块的收入,一下子缩了一半。
第一次到小蒯家,他的爸妈就讲一大堆给我听。本来小蒯还有一个弟弟,但是因为小时候生病疏于注意,两岁就死了。
他的父母亲要我注意他每一科的功课,不惜加注钟点费也要我教到他会为止。
这一对为了孩子辛苦奔波的父母,低声下气地对我请求,除了认真教小蒯功课之外,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所以,第一次上课的时候,我想先了解一下他在想些什么。
我问他:「小蒯,对你来说,什么事情最好玩?」
第一次,他没有回答,只是用一种「麻烦你有点新意好吗?你嘛帮帮忙……」这种老成的眼神看我,然后又很虚伪敷衍地笑一笑。 第一部分 第1章(7)
第二次我问他一样的问题,是在上第二次课的时候,他一样没有回答。而我会问他同样问题的原因,是因为我交付给他练习的功课,他一片空白地还给我。
第三次我问他一样的问题,且多补上一句「如果你告诉我,我送你一个奖品」,试图诱惑他告诉我他的想法,结果他给的响应,完全出乎我意料之外。
「你们也只不过是大学生而已,能送出什么好东西来?」
后来我才知道,我是小蒯第四个家教老师,前面的三个女孩子,都是被他气走的。最久、最有耐心的一个,撑了一个学期,终于引咎辞职。
我可以了解那几个家教老师的心情,毕竟教导一个学生,花了时间精神陪伴,无非是想看着他们在成绩上有进步,这样才有工作上的成就感,赚不赚家教费,就显得不是那么重要了。
就这样过了四个月,阿居皓廷跟亚勋都给我拍拍手,他们说我打破了纪录,终于站上撑最久的家教老师的王位。
在好友们拉炮庆祝买披萨狂欢的同时,小蒯的成绩还是一样乱七八糟。
撑最久是我教小蒯的目的吗?那个海鲜总汇披萨真是食之无味。
他每一张考卷都是不及格的分数,小蒯的妈妈每一次拿考卷给我的时候,都会对我说同一句话:「林老师,麻烦你多费心了。」
本来我都还会响应一句「这是应该的,您别客气」,但后来,我连回这句话的脸都没有。
有一天深夜,很冷,一月天的台北,气温低得好像要结霜一样。
因为肚子饿到不行,又困,为了期末考又不能睡,阿居跟皓廷贪图我那台暖炉,也跑到我这里住。「干!又是我!」已经买消夜买了一年半的我,签王运仍然持续着。
我带着满肚子怨气,在深夜三点多,骑着机车要去买永和豆浆。催紧油门的右手已经被风吹到没有知觉了,包在口袋里的左手却暖得要命。
一个东张西望,在福和桥上,我看见一个熟悉的背影,一步一步地走着。
「小蒯?你这么晚怎么还在外面?」
停下机车,我先回头看看会不会有车子撞上来。
昏黄的灯光中,我看见小蒯的脸上,很清楚的有好几道血痕。他的头发被剪得乱七八糟的,还剪秃了两块。
「小蒯!你怎么了?」我心一急,抓着他直问。
他慢慢转头看我,眼神有说不出的恐怖。
「子学老师,我问你,对你来说,什么事情最好玩?」
我心一惊,鸡皮疙瘩起了一身,我不知道一个才国二的小男生,为什么会有这么可怕的眼神?
我赶紧把他载回家,一路上,我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想当然尔,小蒯的爸妈一定担心到了极点。失踪不到四十八小时的报案,只能协助,还不到受理调查的范围。
经过妈妈的一阵询问,小蒯终于说出他的遭遇。
小蒯被抢劫了,还被打了一顿。原凶是他的同班同学,为了一个同班的女孩子。
他的同学本来就是小混混,很久以前就喜欢那个女孩,戏剧化的是,那个女孩子喜欢小蒯。
这种伤害性的三角情节在国中生心态不成熟的情况下,经常发生一些不愉快的事情,对方以为只要小蒯消失,那个女孩就会喜欢上自己。
小蒯在学校时,一天到晚被同学欺负,不是作弄他让他出糗,就是要他买饮料请客。
我终于知道小蒯为什么不念书的原因。
因为他的同学警告他,如果小蒯的成绩比他好,他就要给他好看。
是什么样的家庭教育出这么失败的孩子?是什么样的父母纵容这样幼稚无知几近废物的孩子?当我把这件事情告诉皓廷他们,皓廷很意外地冷静思考着,反而平时比较冷静的阿居气得乱七八糟。
「后来怎么样了?」皓廷冷静的口吻问着。
「小蒯的爸妈决定要把小蒯转学。」我说,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不提出告诉吗?我们可以去找学长帮他啊!操他妈的!这些鳖三俗辣,一定要给他们一点教训!」阿居气得满脸通红。
「他的爸妈不想惹麻烦,转学是最快,也是最能解决问题的方法。」我喝了一口热咖啡,顺便暖着自己的手。
「喂喂喂!子学,别忘了,我们是法律系的耶,一定要给那个俗辣知道法律的公权力量有多大。」阿居气到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了。
是啊。我们是法律系的学生,But so what?凭我们的力量要扭转这个病态社会的颓势,根本是想太多。
亚勋当过兵,他很直接地说了一句话:「那个俗辣只要到兵营里面,就知道什么叫好死了。」
亚勋说的是台语,好死两个字听来特别有感觉、特别爽快。
直到天亮,我们都还在讨论小蒯的事情。
阿居决定要去找学长帮忙,也要去说服小蒯的妈妈提出告诉。这不是公诉罪,要打官司一定要有控方才行。
但我的心思并不在告与不告上面,因为我一直想着小蒯最后说的一句话,我很担心,他的思想已经有很大的偏差。
「对我来说,最好玩的事情,就是看着他被车撞死。」小蒯的眼神,透露出他深深的仇恨。 第一部分 第1章(8)
※教育,是当下父母必须永远学习的一堂课。
当然,那个该死的小混混并没有被车撞死,他依然继续存在这世界上浪费空气与食物。但比较欣慰的是,这件事传到学校,训导处及辅导室的老师都很积极地解决着。
那天早上我们考完了期末考,一夜没睡的我们昏昏沉沉地赶到小蒯的学校,训导主任看见我们四个人陪着蒯爸蒯妈一起来,以为我们是来讨公道的。
「我们已经把事情原委及经过全都仔细地告诉对方的家长了,事情好好解决就好,不需要再使用暴力了。」他好声好气地对着我们说,似乎在安抚我们的情绪。「不,不是的,主任,我们只是来关心一下事情的处理情况,我是小蒯的家教,他们是我的同学,我们不是来打架的。」
「那就好,那就好,我真担心你们年轻人血气方刚。」
说完,我们直接走进训导处,看见小蒯坐在主任的位置旁边,戴着帽子,帽底后脑勺的地方,露出白皙的皮肤,如果我没猜错,小蒯已经把头发给理光了;他脸上的两道伤痕,用白色的纱布贴着,微微透出暗红的碘酒色。
而那个该死的俗辣坐在离他约有十公尺的距离,俗辣的父母站在他的旁边,一看就知道那果然是教出这种小孩子的料。
那个妈妈一身五颜六色的穿著,让我还一度以为她是学艺术的,崇拜十九世纪印象派画家高更,用色之大胆,令人惊讶,那条青黄不分的围巾是她的代表作,她身上散发的香水味,让人怀疑那瓶香水到底过期了多久?浓妆艳抹的五官,让我有点无法分辨那到底是她的眼睛还是鼻孔,妆抹得乱七八糟,活像被鬼打了一顿。
那个爸爸就没什么特别的地方,除了那吓死人的大油肚几乎要撑破他的裤头,不怎么象样的西装里配着一件黑白相间的衬衫,还有他那不怎么管用的大脑及长在屁眼旁边的眼睛之外,真的没什么特别的地方。为什么会说他的大脑不管用,眼睛长在屁眼旁边呢?
因为他的大屁股靠在柱子上,嘴里叼着香烟,而柱子上面贴有一张二十五平方公分,卫生署发给的禁烟贴纸。所以他不是白痴看不懂国字,就是眼睛长在屁眼旁边。
这些话,我在嘴里暗暗念着,在我旁边的阿居拚命点头附和,一旁的亚勋更是竖起大姆指称赞。
但站在我前面的皓廷却只是回头看着我,然后摇摇头,眼神像是在对着我说,「解决问题不需要损及自己的格调与口德」。
我确实是骂得过火了,而且我承认骂的时候真的很爽,但同时我也在接收到皓廷眼神里的讯息时发现,同样的一件事情,同样的年纪,为什么处理事情的态度及方法有这么大的不同?
在那一刻,我发觉我跟皓廷的距离很遥远。并不是朋友之间的感情疏离,而是一种个性与成熟度上的距离。
接着,蒯爸跟蒯妈要对方的父母先提出解决的方法,他们不想先说出任何要求。其实我听得出来,相信在场所有人都听得出来,蒯爸跟蒯妈只是想要一个有诚意的道歉,并且希望对方保证自己的孩子不会再欺负小蒯。
但是对方并没有。
那个被鬼打到的妈妈一点想道歉的意思都没有,她首先站了起来,并且非常无礼地说:「孩子在学校里难免有小误会小冲突,夫妻每天同枕同被的都会吵架了,何况是小孩子,你的囝仔被我的囝仔打伤了,我就叫他给你说声对不起嘛。」
这段操着超级标准的台语,加上令人发指的内容,我几乎就要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气。
在我身旁的阿居,握紧的拳头发出了几声关节响。「这位太太,我们只需要妳拿出诚意说句道歉,妳这么说,我实在感受不到妳的诚意。」蒯妈心平气和地响应她。
「什么意?诚意是什么?妳拿给我看。」眼睛长在屁眼旁边的男人说话了,口气像是蒯妈欠他好几万。接着,他从西装里拿出一叠钞票丢在桌上,「这是我家的诚意啦,要拿去不要拉倒啦!」
说完,他拉着自己的儿子跟太太转头就走,走到训导处门口的时候,还敲了一下他儿子的头说:「干恁娘咧!麻雀打到一半你在喊救命,等打死人了再告诉我啦!」
我已经被彻底地打败,被眼前这一连串的画面打败。
前后不到两分钟的时间,我看见一对教育失败的家长、一个教育失败的孩子、一个教育失败的家庭,以及他们可以想见的教育失败的未来。
这还需要什么深刻省思吗?校方一五一十地告诉他们事情的经过,他们身为父母,就应该知道自己的孩子在学校里有多么幼稚嚣张跋扈而且过分,这孩子的个性不但危害到同学朋友伙伴,更会对他的将来造成很大的影响,套一句亚勋的话:「军中与社会可不吃他这一套!」
但我们看见的,是一对不懂得什么是对错的家长,不懂得怎么教育他们的孩子,自己的孩子在学校打伤了同学,长期恐吓威胁同学,他们的反应居然只是丢下五万块,对自己的孩子却完全没有责罚,面对受害者家长,更是一点愧歉之心都没有。
我不禁要问,造成这种悲哀事件不断发生的到底是什么?又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才可以消弭这些人的劣根性?是更多的受害者吗?是更多无知悲哀的事情不断地发生吗?还是直到有一天自己也尝到了苦果才懂得改过呢?
我想,就算到死的那一天我也得不到答案,这种悲哀也是一种循环,而且它将生生不息。
事情好像就这样被处理「结束」了,那个俗辣被训导处立刻签发一张大过两支的惩处公告,贴在公布栏,这样的动作像是昭告天下行恶必有罚责,但我们四个人都一致认为,这只是一个形式,打人的俗辣如果害怕两支大过加注其身,他就不会打人了。
但真的没有其它的解决方法了,学校不可能找几个大汉扁他一顿,好让他记取绝对的教训。
蒯爸并没有收那五万块,他在离开训导处之前,把五万块交给了训导主任,请他把钱捐给慈善机构。而小蒯也立刻决定,他要离开这所待了一年半的学校,他二年级的下学期,将会在另一个地方重新开始。 第一部分 第1章(9)
走出训导处,走廊很单调地延伸着,冬天的太阳和煦但没有温度,冷风迎面的感觉比太阳照在脸上的感觉更强烈。
很巧的,下课钟声响起,学生像勤奋的工蜂一样,一群一群地跑出教室,原本宁静的校园顿时像一座大型的菜市场。
我们走在蒯爸蒯妈后面,他们紧紧搂着小蒯。阿居跟皓廷把手搭在我的肩膀上,天气冷的关系,阿居冰冷的手碰触到我的脸,感觉像冰刃一样,割过每一个毛细孔。
「希望小蒯到了新学校之后,会有新生活、新气象。」阿居说着,他乐于助人的个性让他的脸看起来永远是那么善良。
「我也希望,不过,我更希望他到了新学校之后,也要有个新成绩。」我语重心长地说着。身为我的第一个家教学生,小蒯着实让我吃了好大一碗挫折羹汤。
走着走着,经过了福利社,曾经也经历过在福利社里抢买新鲜面包的日子,现在看来却像是百货公司在跳楼大拍卖。
福利社里跑出几个小男生,那是小蒯的同学,他们你一句我一句地问着小蒯的情况,比较调皮的还脱下他的帽子摸摸他的光头。他的人缘其实很好,每个同学都很关心他。
只是这一个转学的决定,或许是这一段缘分的结束吧。
皓廷却不这么想,他觉得好同学好朋友可以永远,这一段时间的分离,说不定可以更拉紧他们彼此的距离。
可是,永远不是很远吗?拉紧彼此的距离有这么容易吗?
这又是一个没有答案的问题,我最近越来越会乱想。
那天之后,紧接着就是寒假及新年。
二○○一年的开始,因为小蒯的事情,我对许多事情开始有了许多不一样的看法,我把这样的心情告诉我爸,他说:「这是好现象,这表示会独立思考的你,会有与众不同的成长。」
但我需要的不是与众不同,我只需要我所有的看法或问题,可以很快得到一个答案。
那年的一月十二号,星期五,小蒯打电话给我,跟我要了我的地址,他说要寄给我一个礼物,还明言不让我当面去拿。
一月十二号既不是我的生日,也不是他的生日,离农历新年也还有十一天,我真不知道他要拿什么给我。
后来,我在十七号那天下午,收到一封快递信,里面歪七扭八的字体写着:国文:六十六 英文:六十一 数学:六十 (其它都不及格……)
老师,这是我上国中以来第一次有三科及格的成绩,我才苦读五天就考这样了喔,下次我一定会考更好的。
小蒯啊……好大的一碗挫折羹汤,好大又好甜的一碗挫折羹汤。
※付出的时候不需要想着收获,因为在收获的同时,会有更大的感动。
「子学,告诉我,你为什么要念法律?」
这已经是我第三万七千五百四十六次被别人问到这个问题了。
二○○一年的一开始,还是冷飕飕的冬天,我莫名其妙地起了个大早,揉揉眼睛往窗外看出去,高雄的清晨竟然是白色的。
「啊……如果高雄会下雪,那会怎么样呢?」我自言自语地咕哝着。
那一天是一月二十三号,我家里来了一大群人。
除了远在亚特兰大念研究所,忙到没能赶回来的表姐之外,北中南东各处亲戚,整个家族的人全都到齐了。从早到晚,就听见我家的门铃声不停响,就看我妈我爸客厅院子大门的来回跑,门一开就是「恭喜!恭喜!」的互相拜年,亲戚们的车子停满了我家门前。
我对这一年的印象很深刻,这一年的农历年来得特别早,一月二十三号就是除夕了。因为前一年的新年已经耍过一次任性,坚持要待在台北过年的关系,所以今年我特别早回到高雄的老家。
刚处理完小蒯的事情,我心里面有一种踏实的感觉,虽然感慨着部分家庭教育的失败,但小蒯的成绩好转对我来说,就像是领到一个大红包。
说到红包,我就会想到这一年吃团圆饭的时候,可能是亲友们有整整两年没见到我的关系吧,所以对我的关心特别多,饭桌上大家讨论的都是我。
我的身高、我的体重、我的发型,甚至我的近视深度,等到这些问题都得到了一个满意的答案,也经过一番比较跟讨论之后,就开始问到我的生活、我的学校、我的感情,甚至我的零用钱。
到后来,每个长辈都一副「这孩子一个人在台北生活,真可怜」的表情,好像中学老师在洗脑似地教导我们大陆同胞有多么水深火热一样。 第一部分 第1章(10)
「子学,告诉我,你为什么要念法律?」
问这个问题的,是爸爸的三哥,我的三伯。
这已经是我第三万七千五百四十六次被别人问到这个问题了,而这一次似乎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其实这个问题有一个很官方的答案:「我妈说的」。只要有人问到这个问题,我通常都只回答这四个字,「我妈说的」。
所以这一次的答案没有例外的必要,我依然是回答「我妈说的」。在说的同时,我还刻意把眼神飘向我妈,请她给我一点附和。
我爸跟我妈只是笑一笑。
「那我这么问好了,子学,你现在就快进入大二下学期,这一年半的时间里,法律对你来说是什么?或是,你认为什么是法律?」
三伯很正经地问出这个问题,饭桌上所有的人都安静了下来,等待我的答案,除了那几个拚命玩电动玩具的表堂弟妹之外。
「就是秩序。一代法学大师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在《法学导论》这一本书里面提到:「所有的秩序,无论是从生命的多样性里发现的,还是我们即将努力建立的,都可以说是一种法律。」也就是说,为求每一个生命体系,不管是人类、生物、企业、宗教等等,在某个特定区域里公平存在,也就是在法制地区里公平存在而订定了一些法则以遵守或是惩戒。」说完这一段,我喝了一口我妈最拿手的鸡汤。「但这些已经成文的法则,在我们法律系学生来说叫做法条,其实都是人规范的,所以三伯,你问我什么是法律,我只能跟你说,你所存在的世界就是法律,否则它不会有秩序。我不知道学校里或社会上的教授专家怎么想,可是我认为,法律就是人,人就是法律。」
说完,我的鸡汤也见底了。我妈拿过我的碗,帮我又盛了满,好像在奖励我刚刚的那一番解说。
听完我的回答,三伯很开心地笑着。我不知道他为什么笑得那么开心,不过,团圆饭过后发红包的时间,他给我的红包是最大包的。
其实,要一个才接触法律一年半的学生来回答什么是法律这个问题,就像是要一个刚学会开车不久的人参加比赛一样,或许他在场上不会有太糟糕的表现,但我想结果绝对不会让所有人满意的。
不过,当初妈妈坚持要我念法律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我没有任何的反抗,联考结束之后,看着志愿卡上前十个志愿满满的都是法律系,我就知道我跟法律已经脱不了关系。「你为什么要念法律?」这个问题,我也问过阿居跟皓廷,甚至也问过班上其它的同学,其实有很多人都是因为「家人」而选择了法律,真正因为兴趣而进法律系念书的人少之又少。
这或许是教育体制错误及传统思想根深蒂固的遗毒吧,学生念书只为了考试,根本忘了学习永远是为了自己,家长则把「老师、医生、律师」当作是永远的金饭碗,为了不让孩子将来饿着肚子,他们便规定孩子要念什么科系。像高速公路交流道规定车辆要从哪里上去一样,你可以选择叛离的逆向,但会不会收到生命的红单,就必须看运气了。
阿居因为不知道要填什么系,又不喜欢地理历史那些较死板的科系,所以填了法律。皓廷则是跟我一样上了交流道,因为没有逆向,所以进了法律系。
进法律系那一天,我对法律系还没有什么感觉,直到开始背法条那一天,我突然很羡慕阿居当时可以自由选择系所,因为背法条很痛苦。阿居则开始后悔他填了法律系。
「其实,我应该去念中文的,我多么倾慕中文系女孩的气质啊!」手里拿着刑法分则,阿居朝着窗外喊着:「我宁愿去背左传跟文心雕龙,我宁愿去了解李商隐的忧郁、陶渊明的神经病,我也不要看见刑法,不要看见民法,不要走进满是法律味道的教室。」
阿居几乎要崩溃,面对着刑法分则,我想每个人都会崩溃。
「等等,陶渊明什么时候患了神经病?」我很好奇地问着。
「桃花源记不是写,「今是何世?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吗?怎么可能躲秦政躲到问出「今是何世?」这句话,他是躲了多久?活了几百岁吗?还不知有汉耶,太扯了啦!陶渊明太会幻想了,所以我认为他有神经病。」
阿居很认真地向我跟皓廷解释着他对陶渊明的看法,我跟皓廷则听得有点雾煞煞。
因为我们三人都了解念法律的痛苦,所以当时同寝室的亚勋便成了我们拿来消遣、安慰自己的对象。因为我们都觉得,比起法律,哲学系实在是好念多了。但直到有一天,亚勋以一个问题扎扎实实地暗示了我们哲学系的痛苦时,我们总算愿意承认,其实每个系都有其痛苦之处。
「子学,我问你,你是谁?」亚勋转着原子笔,浅笑着问我。
「我?我是林子学啊。」
「你真的是林子学吗?林子学就是你吗?」
「我当然是啊。」
「为什么你是林子学?」
「我……」
「为什么林子学就是你?你如何确定你是林子学?」
「我……我有身分证啊!」
「如果没有身分证这种东西,你还是林子学吗?」
「我……」
「林子学要用身分证来解释吗?你刚刚不是确定你是林子学?」
亚勋这么一问之后,我开始知道哲学系不但不好念,而且念久了有发疯之虞。
红包发完之后,我回到自己的房间,数着红包里的钞票,再加上我的家教薪水,不知道够不够我买一部手提电脑?
脑子不知道为什么,突然一个岔神,我想起了一个月前,也就是两千年的圣诞节晚上,有个人给了法律系一个很特别的定义。
「谢谢你。」满身酒味的她,意识很清楚地对我说着。手里拿着我递给她的信,另一只手在身上每一个口袋寻找着。 第一部分 第1章(11)
「不谢,只是我发现这不是给我的信,可能是房东放错信箱了,本来要放回妳的信箱里,可是妳的信箱满了,塞不进去,门缝也一样,所以我先放在我那,希望妳别见怪。」
「不会,我还要谢谢你,而且你没说我还没想到,为什么五G会五F跟五E之间,房东这么排序真的很奇怪。」
「妳是不是有点醉啊?」
「醉?没有,我清醒得很。」
「真的吗?可是妳已经在身上找很久了耶,妳是不是在找钥匙啊?」
「嗯,奇怪……到底放哪去了?」
「在门上,妳早就插在上面了。」
圣诞节那天晚上,我在走廊上的饮水机那儿泡着咖啡,一阵听来蹬跺不稳的脚步声停在我的房门旁边。
原来是那个住在五G的女孩。
我突然想起当天在我的五F信箱里收到一封要给「徐艺君」的信,我本来以为那是以前的旧房客的名字,后来瞥见五G的信箱里,塞满了写着徐艺君三个字的信及账单,我才知道原来这个我搬来四个月却没见过面的隔壁舍友,大名原来是这样的。
我企图把摆错的信放到她的信箱里,但很明显的,信已经塞不进去了。
我把她的信全都拿出来,想塞在她的门缝底下,却发现她的门缝塞着厚厚的布。
「啊……原来钥匙在这,难怪找不到。」
「妳好像有点醉,还是快休息吧,晚安。」我苦笑着说,端着咖啡要回到我的房间。
「你住我隔壁啊?我可以知道你的名字吗?」「我叫林子学。」
「什么系的啊?」
「法律系,二年级。」
「法律系啊……」醉意撑开了她的双眼皮,我发觉她的睫毛很长很长。「那个没什么良心的系啊……」
这是她给法律系的特别定义,我觉得挺好奇。
正当我想问她为什么的时候,她说:「你为什么要念法律?」
喔,这是第三万七千五百四十五次……
※其实我认为,议员、首长与政客才是真正的金饭碗。
当然,前面我已经说得很清楚,这样的问题,即使问我十万次也一样,答案并不会因为提问的对象而有所改变。
「我妈说的。」
「你妈说的?」
「对,我妈说的。」
「那如果你妈叫你娶我呢?」
「啊?什么?」
眼前这个女孩子,我只跟她说了几句话,交给她一堆账单跟信件,提醒了她钥匙正插在她的门上,尽管她稍有姿色,但一身酒味加上有点怪异的穿著,已经构成了让我转身就走的条件。
对于这个怪异的问题,我说实话,听来挺反感的,因为她的表情有一种「哇铐!你都几岁了,还这么听妈妈的安排?」的感觉,本来我是打算问个清楚,她说这话是什么意思?但想想几分钟前才刚认识,礼貌还是要顾着。
「妳喝醉了吗?」
「没有,我清醒得很。」
「那就好,晚安。」
我转头就要离开,她又叫住了我。
「喂,你还没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啊?」
「我叫林子学,我刚刚已经说过了。」
「什么系的啊?」
「法律系……二年级……」
「法律系啊……」
「妳醉了。」
「不,没有,我清醒得很。」
「喔,那就好,晚安。」
我转过头,她一样叫我,我知道她已经醉了,所以我没理她。
那天晚上,亚勋玩到很晚才回来,他带了消夜来敲我的门,说他跟哲学系学会的人在Friday掇吃完晚饭之后,就跑到PUB去玩,跳了一个晚上的舞,腿软腰酸,四肢无力,因为PUB音乐持续轰炸的关系,耳朵还有轻微的耳鸣。
当时我躺在床上,他把消夜打开,拿了报纸垫底,一阵阵卤味的香味扑鼻而来。
「跳舞真的很累,看学会里的学长姐跟学弟妹拚命摇摆身体,再感觉到自己的气喘吁吁,不得不承认,跟你们比起来,我真的老了,四年的差距,从体力上可以看得出来。」
说完,亚勋打了一个嗝,空气中卤味的味道里,立刻混杂了浓浓的啤酒味。
「亚勋,你喝酒?」
「是啊,喝了好多,肚子很胀。」
他在我的小茶几附近爬着,我不知道他在找什么。
「你在找啥?」
「筷子,我在找筷子。」
「筷子在你手上。」
他看看自己手上的筷子,啊的一声,然后是一阵傻笑。 第一部分 第1章(12)
「这让我想起以前当兵的时候,那时我是参三,也就是作战,我每天有打不完的报告,有做不完的演示文稿资料,有被长官挑剔不完的吹毛求疵。」他拉开筷子套,夹了一片高丽菜。「但我只要想到晚上加班的时候,会有收假的弟兄带回卤味给我,我就很高兴,那一整天的辛苦都会因为卤味而忘记。」
那一片高丽菜在他的嘴里,像是山珍海味一样地可口,他的表情告诉我,有食如此,夫复何求?
不过,那天晚上的亚勋其实是醉了,因为他吃了第二口卤味之后,就开始唱歌,唱着唱着,还在原地转圈圈,然后就直接冲进厕所,「恶」了一声之后,我的房间里就不只是卤味跟酒嗝味了。亚勋比我想象中还要重,他的酒量也是吓人的多,食量更是惊人,我不知道是不是酒精有麻醉效果的关系,他的视准度明显地降低了,因为他完全没有吐在马桶里,而是吐在地板上,而且从地上那一大滩秽物来看,那晚的Friday掇他有吃几条虾子。
我试图把他扶回他的房间,但是他不太安份,直说他没有醉,不需要我扶。
我在他面前比了一个三,他回答四,我摇头,坚持要扶他回去,他说再给他一次机会,我又比了一个三,他一样回答四,还夸奖我的手指头很长。
我怀疑他到底是怎么回来的?因为他醉得挺彻底的,我把他扛回他的房间,然后喘吁吁地走回我的房间。
那天晚上,这两个喝醉的人把我累惨了,其中一个带来了卤味,我却一口都没吃到,还害我得在半夜洗厕所。
我把厕所的小窗打开,试图让空气流通,来吹散一点呕吐的气味,但我发现那气味已经蔓延到我的房间里,于是我跑到楼下的7-11,阿居是那晚的大夜班,我买了芳香剂,顺便请阿居喝了一瓶可乐。
「圣诞节他们喝啤酒,我们干可乐,干杯!」
几口可乐下肚之后,我立刻就后悔了,因为我买的是曲线瓶,它比罐装的可乐要辣得多,顿时间感觉到喉咙一阵强烈的刺激,像吃了哇沙米一样。
「阿居,这真是个美妙的圣诞节,我看了一整天的书,到半夜还要洗厕所,而你不但去了孤儿院,还得上班,我想,应该没多少人的圣诞节过得这么特别的了。」
「想得那么痛苦干嘛?快乐的事情还有很多。」是吗?快乐的事情还有很多吗?怎么我一下子全想不起来我曾在何时快乐过?
「阿居,你如何体会快乐?」
这个突然间冲口而出的问题,我自己也有些讶异。
我从来没有想过「快乐如何体会」这个问题,更没有想过会去问别人,因为我一直觉得快乐本身不需要定义,体会了也不需言喻。
但现在想一想,或许我正值思想的成长期吧,很多以前没有想过的事,都会在这个时期变成一种看似杞人忧天,又深觉重要的问题。
「皓廷的篮球,是他的快乐,所以他在球场上所流下的每一滴汗,都是他的快乐;孤儿院里小朋友的笑容,是我的快乐,所以我在孤儿院里看见的每一个笑容,都是我的快乐。」
这是阿居当时给我的回答,我一直记得很清楚。
大概是我没有料想到阿居会给我具体的答案,所以我对他的回答感到无比的震撼。
回到我的房间之后,我把阿居的话写在一张纸上,然后贴在床头。「皓廷的篮球,是他的快乐;孤儿院里小朋友的笑容,是阿居的快乐。那……我的呢?」
我的呢?我的快乐是什么?
我没有特别热衷的兴趣,没有特别喜爱的东西,没有特别拿手的专长,甚至连偶像或影歌星都没有特别欣赏的。
我身在比皓廷富裕,比阿居幸福的家庭里,我不需要像亚勋一样先当兵,先工作赚钱,才有能力来念大学,我骑的机车是近七万块的重型一二五,我的手机是比同学们贵上三倍的V3688,我穿的一件牛仔裤可以买同学的两条。
我所有的一切都让人称羡,但我却没有得到让自己也羡慕的快乐。
这问题杞人忧天吗?或许吧!当自己欲求不满也好,当自己自寻烦恼也罢,突然我发现自己是个可悲的人,因为我不懂得,快乐竟然是那么简单。
时间是晚上的三点四十分,我在五F号房。
隔壁传来一阵钢琴声,轻轻的,带着一丝的哀伤,那不是音乐CD,因为声音时明时断,那是一首没听过的歌,我只听懂了几句歌词。 第二部分 第2章(1)
圣诞节,是白色的,你吻我,我不快乐。
就今天,你说再见,怀里残留你的温柔,而你走远。
如果这真是一首歌,我想写这首歌的人,也不快乐吧。
※快乐,一直在悲伤旁边。
大二下学期,系上传来一个消息:系篮球队里有两个三年级的学长惨遭三二(三分之二的学分不及格),被退学了,他们需要几位新血加入。
不需要怀疑,皓廷当然,也绝对是他们的第一人选,所以刚开学的那一阵子,系队的学长时常来找他,威胁是没有,利诱的方法却层出不穷,吃的从披萨、鸡排、章鱼小丸子,玩的到六福村的折价券、钱柜唱歌不用钱,实用的课堂笔记更让皓廷的桌上活像是个小型法学的图书馆。
「真不知道学长们给我这么多笔记要干嘛,系上有在卖共笔(备注)啊。」
「这样你就不需要花钱买啦,学长们对你真好。」
阿居很羡慕地说着。但我很清楚地看见皓廷有多么不想到系队去。
我跟阿居也觉得奇怪,皓廷不想去,学长们为什么要这么死巴着他不放?
后来我们才知道,系队队长,也就是我们大三的学长,对系队有很深的归属感,对赢球有更深的企图。所以皓廷之于他们,就像是诸葛亮之于刘备,三顾茅庐不成,四顾五顾六顾也一定要顾着。
「我打篮球,是想为自己赢球,是为了自己快乐,我不想为某个特定的队伍打球。但是学长们又那么……」皓廷很懊恼地说着,他在自己的坚持与学长们的盛情之间,始终难以下一个决定。
直到开学后的第三个礼拜,我跟皓廷、还有阿居,在篮球场上遇上了系队队长,而我们也是那天才知道他叫庄仁杰。
他跟其它两个系队的学长,狠狠地修理了我们三个。皓廷在场上不断进攻,虽然偶有突破,但大都被学长们防了下来。
我们一共交手三场,如果以网球的术语来说,他们直落三把我们给做了。
那天打得很辛苦,也很难过,我跟阿居了解系队与皓廷之间的纠缠,但也是因为我们的球技不够好,才拖累了皓廷。
我想,那必定是皓廷开始打球以来最大的耻辱吧!虽然皓廷没有说过,但我相信以他的球技,要连输三场实在是一件难事。
可是,输球那一天晚上,本来约好一起吃饭的皓廷失约了。直到接近十一点,皓廷才满身汗地回到宿舍里。
「十九场,每场打六分,我只赢了一次。」他抱着篮球,微笑地说着:「刚刚我跟学长一对一,他真的很厉害,我不得不佩服他,不但把我狠狠地惨电,还说了一句让我最折服的话。」
「什么话?」我跟阿居好奇地问着。
「攻击再怎么厉害,一定会有失常的时候,在篮球场上,只有防守不会失常。」皓廷说这句话时,一副很感动的表情。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皓廷在输球之后还会笑的,看来他受到的刺激不小。
「所以我决定要加入系篮,还有你们,你们也要加入。」
「我们?为什么我们也要?」我跟阿居异口同声。
「学长说,他需要你们。」
就这样,我们进了系篮队,而且认识了两个新朋友,是我们系队的经理,一个是黄美涵,还有萧以惠。
「请叫我流川以惠,谢谢。」
她很有精神地介绍她自己,在我们跟她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所有人听见她的自我介绍都是一头雾水,因为在系队成员的名单上,并没有人姓流川。后来才知道她因为喜欢灌篮高手里的流川枫,所以二话不说,马上替自己冠了夫姓。
比较有趣的是,她的老公不只一个。
有时候她叫做以惠克鲁斯,那是她看见汤姆克鲁斯的海报或电影的时候;如果你听见她喊着小木木,那你就必须叫她木村以惠。
「小木木?亏她想得出来……」阿居一副快发烧的样子,用手摸着额头。
「阿居,快别这么说,你该庆幸她不喜欢基诺李维。」
一旁的人听见我这么说,笑倒一地,这时以惠丢来一颗篮球。
至于另一个经理黄美涵,我们对她就不太了解了,只知道她很喜欢狗,而且她说她的狗喜欢看新闻。
「我的狗叫做TVBS.」
她在自我介绍的时候,说了这么一句话。大家听完之后互看了两秒,然后笑倒在地。 第二部分 第2章(2)
我个人对狗是敬谢不敏,因为我被狗咬过。但我听过很多挺酷的狗名字,像是耐吉啦、保龄球啦、白色的狗取名叫小黑的,就是没听过把狗取名TVBS的。
「因为牠只在我看TVBS新闻的时候,才会跑到电视机前面,当我转到其它台时,牠就会低头,或是离开。」一天,我问她为什么要把狗取名TVBS时,她这么回答我。
「不会很难叫吗?挺绕口的。」
「不会啊,叫久了就习惯了。」
这就是我们系队上的两个经理,很怪,但也很有趣。
那是二○○一年的三月,我们大二。
参加系上练球才一个多礼拜,系际杯就来临了。
那天早上,学长叫我跟阿居、皓廷到系办去,发给我们一套球衣。
「身着球衣,系上荣誉,好好珍惜,记得要洗。」学长一面念着这诗不像诗,话不象话的东西,一面打开塑料袋套,一件一件地发给我们。
「谢谢学长,谢谢系上,竭尽所能,为系争光。」
阿居不知道去哪学来这一串,我跟皓廷听完都觉得奇怪,这孩子不知道哪根筋不对了。
第一场比赛令人印象深刻,对手是电子系,因为那是那一年第一场系际杯比赛的关系,到场观赛的人很多,班上的同学也全都到场了。
在比赛前十分钟,皓廷说要离开一下,然后就看他快步跑走。学长问我他去哪里,一副急得要内出血一样。
过了几分钟,皓廷回来了。学长问他是不是去大便,他笑了一笑,说:「不,那是一件比大便更爽快的事。」
学长没听懂,我跟阿居也是一头雾水。
哨声响起,校队裁判进场,先发球员进场,跳球者走进中场跳球圈里,其它的队员一个挨一个地防着。
我跟阿居坐在场边,以我们的球技,先发球员名单不会有我们的名字。
这时美涵跟以惠在一旁大喊着「法律加油!」,顿时间,我的体内似乎不断地在分泌着肾上腺素,手臂上起了一阵鸡皮疙瘩,双掌不自主地握紧了拳头。
裁判在中线上把球往上拋,皓廷「嘿」了一声,球拨到了学长的手中,定时器开始跳动,纪录员开始动作,体育馆开始沸腾,这所有的开始都是因为……比赛开始。
※笔者言:篮球,我最爱的运动。
烘干机左三圈、右三圈地旋转着,发出低鸣的轰轰声,我盯着衣服在里面翻转,看久了有点头晕。
忘了是第几次到公寓对面的自助洗衣店洗衣服了,只记得每次来都没有人,但角落里倒是都有一只灰白相间的猫,他大概把这里当作是牠家了吧。
「为什么烘干机使用半小时要二十块?为什么那么贵?」手里拿着衣物香片,我自言自语地说着。
「因为这里是台北,什么都贵。」
突然有个声音在我身后说着,是个女孩。
「好久不见。」她说。
我回头,眼前是一张陌生又熟悉的脸,原来是她,住在五G的徐艺君。
「喔!嗨!是妳啊。」
「四月天,清新爽朗的午后,一个人在洗衣店里洗衣服,不觉得太浪费美好时光?」
「如果明天不需要期中考,那才真的叫做美好时光。」
「期中考也可以是美好时光,看你怎么想而已。」
「那很抱歉,我没办法把期中考当作美好时光。」
她听完,对我微微一笑,打开手里的袋子,把衣服丢进洗衣机,投了硬币,洗衣机便开始转动。
「那天,我看了你的比赛,你打得很好。」
「喔?真的?谢谢夸奖,我不知道妳对篮球也有兴趣。」
「我不是对篮球有兴趣。」
「那……妳对篮球场有兴趣?」
「你在说什么?」
「不,没事,我随口掰了一句冷笑话,原谅我没什么幽默感。」
「没关系,你看起来也不像是有幽默感的人。」
「是吗?这是我们第二次见面,虽然彼此不太熟,但妳也不需要这么诚实。」
「好吧!你好幽默!哈哈哈!」空气里的温度随着她扮假的笑声顿时下降了几度。
「四月天,清新爽朗的午后,妳跑到洗衣店来洗衣服,不觉得太浪费美好时光?」
「美好时光就是用来浪费的,时间不会因为美好与否而停止,或走得慢一点。」
我看了她一眼,再看看她洗衣机上显示的剩余时间,五十二分钟。 第二部分 第2章(3)
「妳要用烘干机吗?」
「要。」
「妳要用多久?」
「四十块,一个小时吧。」
「那恭喜妳,妳还有一小时又五十二分钟的美好时光可以浪费。」
「不,如果我可以活到七十岁,那我还有五十一年的时间可以浪费。」
「我们一定要这样说话吗?」
「怎样说话?」
「这样!」我右手的食指在我跟她之间不断地来回指着,「对话有点像日剧,有点不太正常这样!」
「那,不像日剧,而且很正常的对话应该要怎样?」
「应该要像第二次见面的人一样,很客气、很有礼貌、不太熟识这样。」
「嗨,林同学,好巧,你也来洗衣服啊?四月天,清新爽朗的午后,一个人在洗衣店里洗衣服,不觉得太浪费美好时光?」
「一定要加上后面那一大串吗?」
「不一定。」
「那就别加。」
「可是我加了,来不及了,你快点用第二次见面、很客气、很有礼貌、不太熟识的样子响应我啊。」
「我的衣服干了。」
我回头打开烘干机,收拾着我的衣服,因为我有一件五颜六色的花内裤,我怕被看见,所以我用球衣包起来,收进袋子里。
「你没礼貌,你没有理我。」
「哎呀!徐同学,好巧,妳也来洗衣服啊?四月天,清新爽朗的午后,妳跑到洗衣店来洗衣服,不觉得太浪费美好时光?妳可以不用响应我了,我的衣服干了,先走了,慢洗慢洗。」
「好吧,那慢走了,林同学。」
「再见再见,后会有期。」
那天晚上,我正在猛K国际公法,然后有人敲门,我咬着笔,从门孔看出去,是她,徐艺君。
我开了门之后,她从背后拿出一件……我的……
「内裤。」
「啊!」
「你的内裤。」
「啊啊啊!」
「你只会啊吗?这不应该是看到自己内裤的表情,你该不会连自己的内裤都不认识吧?」
我好难为情,顿时觉得整颗头都是烫的,从耳根到背脊都是热的,身体好象有几百只虫在爬一样。
「不好意思……」
「下次要用球衣包花内裤,别忘了连白色内裤一起包。」
「啊!」
「又是啊!讲到内裤你只会啊?」
「喔,不、不、不是的,我……」
「我在烘衣机里看见的,我想那应该是你的,本来下午就要拿给你,但是我出去买东西了。」
「谢……谢谢。」
「不谢,晚安。」
她很自然地走回她的房间,我则是呆在房门口好一会儿。
这是很丢脸的事情,丢脸的程度永远无法用文字来形容。
你们现在在看的是第十集的《B栋11楼》,是不是跟第九集完全没有衔接上的感觉?
我知道,我知道,所以我现在要开始告诉你们跟电子系比赛的结果。
上半场,先发的五个人打满,没有换人下来,皓廷跟仁杰学长两个人几乎包办了所有的得分,我们以三十三比二十五暂时领先八分。
下半场开始,皓廷跟仁杰学长都留在场下,那是我第一次打正规赛,紧张得心脏像要跳出来一样。 第二部分 第2章(4)
在场边看球,跟在场上打球的感觉完全不一样。
当你坐在场边替自己的队友加油时,你会很希望每个出手的球都进,如果球弹出篮框,你会感觉到可惜。
但当你在场上打球,不停地在半场里寻找空档,等到你的队友把球传给你的时候,你连投球都会觉得手软,就更不用说球没进的时候会感到可惜了。
在场上,紧张的心情控制了你的四肢,你会不停地发抖,甚至会有「别把球传给我」的念头。
皓廷跟仁杰学长不在场上的结果,电子系慢慢地追上分数。
当我已经可以稍微分心看看计分板上的分数时,仅仅三分,我们仅仅领先三分。
已经不太能记起当时我身体的颤抖有多厉害,也已经不记得我到底在场上打了多久,又投了多少球。
我只记得其中一位学长拐伤了脚,皓廷上场接替,我以为要下场的是我,但仁杰学长向我比了一个手势,他要我留在场上。
「学长说你守得很好,要你死命守住六号。」皓廷跑到我旁边,拍拍我的屁股,很快地说完这一串话。
我听完,回头看着六号,汗水把他的黑色球衣贴在他的身上,他屈膝,双手撑在腿上,不停地喘气。
当我第一球命中的时候,我并不知道那是个三分球。
我只记得眼前有只大手遮住我的视线,然后胸口和手臂袭来一阵疼痛感,对手黏湿的黑色球衣跟我身上的水蓝色球衣相互磨擦着。
哨音响起,球「唰」的一声往篮网底部冲去,裁判用他的右手拍打着左手背部,表示打手犯规。
加罚,我没有投进。我只感觉到体育馆里所有人都在盯着我,我的身体不再颤抖,但我的手使不上力。
电子系抢到篮板球,他们发动了快攻。
我的眼前一个黑影闪过,眼里残留着一个白色的「6」,他运球,我拚命在背后追赶着。
他没有发现我在身后,我伸出手,抄球。但我笨,球拨远了,还跌了一跤。
皓廷捡起球,喊了一声「跑」,我站起身来,看见四道蓝色的身影往前场冲去。
这一次的反快攻由皓廷主导,他不是后卫,但他却做得很好。
正当法律系的加油团扯着喉咙欢呼的时候,我听见场边学长在喊着:「一分钟!最后一分钟!」
电子系急了,因为他们还落后两分。
又是一次快攻,黑色六号很快速地运球冲向前场,这一次他学乖了,他回头看着我,怕我又一次偷了他的球。
球鞋在木地板上「吱吱」地叫着,我们的回防很快,他们的快攻失败了。
黑色六号慢下了他的速度,他运着球在三分线上徘徊。
我知道,他要拖掉攻击时间,在最后几秒钟得分把比数扳平,然后守住我们最后一次攻势,让比赛延长。
但我没料到他并不想让比赛延长,在几次传球之后,电子系再一次把球导回三分线。
他等在那里,学长要我死命守住的黑色六号。
※三分球,永远是天空中最美丽的弧线。
六十比五十五,是那场比赛的比数。
六十是我们,五十五是电子系。
等在三分线的黑色六号,在接到队友的传球之后,没有任何犹豫,在三分线后跳起,球在空中画出一道弧线。
我尽了全力去封阻他,但球已经出手。距离终场还有三十三秒。
球没进,碰到了篮框边缘,弹了很远。皓廷拨到篮板球,却没有能够抢下来,球滚到底线,被电子系拿走。
球被传回黑色六号手上,他抱着球,深深地喘了一口气,说了一句「稳下来」,他们又重新发动一次攻击,时间一秒一秒地消逝。
又是内外交替的导球,电子系队的跑位很确实,球在他们五个球员手上不断地来回传递,面对所剩无多的时间,他们反而冷静。
同样的企图,同样的导球路线,黑色六号再一次回到四十五度角的三分线外,我一个不小心没跟上脚步,他已经接获队友的传球。
然后,我感觉我的右手心碰到了球,又感觉我的脚快速地落地,球在我的眼前,我伸手把它捞回来。
「漂亮啊!子学!超级大火锅!」
「快攻!快攻!」
我听见学长的吶喊,看见在场边的他们不停地挥动双手要我快攻。
皓廷跑到前场,向我示意把球传给他。
他带着球过了中场,我跟在他的后面,电子系五个球员都已经回防,我的队友们也很快地跟上。
「八、七、六、五……」
体育馆里所有的人都在倒数,禁区里头一团乱,我看不见皓廷,只看见几个电子系的球员举高了手包围着他。
还有三秒,球突然传到我的手上。
我不会形容那种感觉,我只能说,最后一球,我竟然投得很轻松。
然后听见法律系的拉拉队呼声震天,裁判哨音尖锐且刺耳地持续了三秒钟。
比赛结束,六十比五十五,学长说,那是五年来第一次赢了电子系。
美涵在球场边高兴得红了眼眶,以惠则兴奋地拉住皓廷,像个疯婆子似的不断尖叫,我好象还活在几分钟前的球场上,一种像是在梦中的感觉。
「子学,守得好,守得太好了!」仁杰学长把毛巾披在我头上,递了一瓶宝矿力水得给我。
「谢谢学长,我只是尽力。」
「法律系就是需要你的尽力。」
看着学长的眼睛,我有一种莫名的感动。 第二部分 第2章(5)
「子学,你打得太好了,真的没话说。」阿居拍着我的屁股,很兴奋地说着。他今天没有上场,但他却满身是汗,我想他一定比在场上的任何一个人都紧张吧。
在一阵喧闹声中,我看见一个很熟悉的身影,同时,阿居也看见了。
她一个人站在场外,个头小小的,但头发长了。
「原来皓廷在开赛前离开球场,就是为了打电话给她啊。」我跟阿居都搓着下巴,一副原来如此地说着。
一年没见,整整一年没见了,睿华还是一样可爱,但我想她应该永远不会再长高了。
我跟阿居没有走过去向她打招呼,只是远远地挥了挥手,因为皓廷好不容易把她找来了,我们不希望去当电灯泡。
那天赛后,除了陪睿华去约会的皓廷之外,系队所有人都到时时乐去吃了一顿,以惠带了她的男朋友,而美涵则抱着鼎鼎大名的TVBS赴会。
在吃饭的时候,我跟阿居对以惠的男朋友有同样的感觉,我们都觉得他像某个人,只是一时间说不上来。
「不像汤姆克鲁斯。」
「嗯,也不像那个小木木。」
「基诺李维就甭提了。」
后来我们终于看出来,以惠的男朋友很像流川枫,我们说的是发型。
仁杰学长比我们更快看出他这个特点,他举杯向以惠的男朋友说:「流川先生,以惠在系队里很努力,我们很感激她,在这里我代表系队,向你跟以惠说声谢谢。」
「喔!队长,你太客气了,这是不需要谢的。啊!对了,还有,我姓陈。」
「喔,是是是,原来你姓陈啊,流川先生。」
那晚美涵很可怜,她只喝了一杯饮料。因为那天是她固定吃素的日子,我忘了是初一还是十五,我只记得她不太高兴地坐在位置上,因为她的TVBS不能带进餐厅里。
「没关系啦,外面没有人在看TVBS,牠不会乱跑啦。」
我试图安慰她,让她开心点,但她的表情很直接地告诉我:「你还是闭嘴吧」。
吃完饭后,提议要到钱柜唱歌续摊的流川以惠,并没有得到大家的支持,但当她后来又补了一句「我男朋友要请客」的时候,所有人都拍手叫好,还有学长主动向流川先生要了张名片。
我跟阿居不好意思让流川先生请客,所以我们没有跟。大家都离开之后,阿居打电话给皓廷,那时皓廷正在跟睿华吃饭。阿居告诉他今晚不回宿舍,要到我那儿去睡,问他要不要来?皓廷说他不能确定,但接近十二点的时候,皓廷在楼下按了我的门铃。
我跟阿居还有皓廷,虽然是同班同学,虽然时常见面,但从我离开学校宿舍之后,就很少像这样三个人共处一室,喝着饮料,吃着点心,漫谈心事。
我很喜欢这样的感觉,因为跟好朋友在一起的时候,不只是一种熟悉,更是一种亲近,不管说什么话都好,因为他们一定可以懂你的心情。
那天晚上是皓廷跟睿华分手一年多以来第一次见面,我跟阿居都很好奇,他们到底能不能再续前缘?
「睿华说你很厉害,子学,她说她一直看不出来你这么会打篮球。」皓廷拍拍手说。
「再怎么厉害也没有得分超过二十分的你厉害啊。」
「哎呀,现在不是讲得分多少的时候,重点是睿华跟你,OK?」阿居拍了拍桌子,对于皓廷卖的关子,他比谁都紧张。
但是那天晚上,皓廷没有告诉我们关于跟睿华再见面之后的结果,他只是不断地用一句话来回答我们所有的逼问:「现在还不是时候,现在还不是时候。」
我跟阿居都不懂这话的意思,到底是现在还不是时候跟睿华重新来过?还是现在还不是时候告诉我们关于睿华的事。
那晚,皓廷跟阿居都睡在地板上,我们在昏暗的小夜灯光线下,你一句我一句地聊着,似乎话题永远不会停止。
直到三人说好不再讲话,要好好睡觉的同时,皓廷终于说出了他跟睿华的结果。
「她已经有了新的男朋友了。」
听完,阿居跟我只是互道了一声晚安,然后就没有再说话。
那天,我在篮球场上的成绩,三分球投二中二、三个篮板、四次助攻、得分六分、犯规两次、火锅一记。
隔天我醒来之后,阿居跟皓廷已经离开。
我迷迷糊糊地要摸到厕所去梳洗,却在桌上摸掉了一块重物,捡起来一看,是一颗比拳头大一点的石头,上面写着:子学,皓廷:情谊永志,永志情谊。
水泮G题我说过,他是个不象话的男孩子。所以他用字母G字代替了居字。
这颗石头现在还在我们的客厅里。
我会说「我们的客厅」,是因为现在的我们已经住在一起。升大三的日子,二○○一年的九月。
阿居跟皓廷没有抽中宿舍,倒是亚勋抽中了,而我依然走签王运。
我们搬进了离学校有段距离,但环境很幽雅的一座社区,社区的名字叫做「翠风郡」,共有ABCDE五栋大楼,每栋都是十八楼高。
我们住在B栋11楼,那是一间三房两厅双卫浴的大楼,最棒的是,我们有个很大的阳台。
而大二的下学期,日子像吹过的风一样飞快地过去了。
我们以五分之差赢了电子系之后,遇上了化工系,同样的比数,同样的差距,唯一不同的是,拿五十五分的是我们。
至于那个徐艺君,偶尔会在洗衣店遇到。
那一次之后,我就很小心注意烘干机里会不会有漏拿的衣服。但再怎么小心似乎都已经弥补不了第一次的疏忽。
「内裤!」
「啊啊啊!」
她时常这么跟我玩,我很困扰。 第二部分 第2章(6)
※内裤! 啊啊啊! 内裤内裤内裤!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要介绍我们的「翠风郡」之前,得先介绍我们的房东。
要介绍我们的房东之前,得先说明一下我们是怎么遇到她的。
她是一个会上BBS的阿嬷。
是的,你没看错,她是一个会上BBS的阿嬷。BBS我想不需要解释吧,就是电子布告栏,一种网络资源的取撷工具。
这事让我细说从头吧。
那天下午,我跟皓廷,阿居在旧宿舍里上BBS,我们先到租屋板去登广告,内容是这样子的:我们是三个即将升上大三的法律系学生,男的,公的,带把的。
我们不抽烟、不喝酒,麻将看不懂,所以我们只玩大老二。
我们没有开PARTY的习惯,也没有那种闲时间,平常除了看看书、打打篮球、租几部VCD回来看之外,没有其它不良嗜好。
我们都渴望有女朋友,但我们似乎注定是光棍的命运,所以我们不会带女孩子回家,想乱来也没搭。
因为学校宿舍不足的关系,加上签运霹雳烂,所以我们被迫到校外租屋,度过剩余两年的大学生活。
因为一住就是两年,所以我们有些小小的要求,我们需要一间三房两厅双卫的房子,最好是大楼式的,超过五楼的话请给我们电梯,高于十楼的话请给我们夜景。
如果真的没有夜景也没关系,不要有夜总会就可以。
我们的预算是每个月一万到一万五之间,看在我们是学生的份上,求求各位房东大人们算我们便宜一点(要包含管理费唷)。
我们会准时交租,而且房子会保持干净,鉴于许多瓦斯爆炸事件,我们会小心使用并且用完关闭,因为我们不想炸死自己。
如果各位房东大人手上有这样的空屋要出租,请与我们连络,或是寄mail到我的信箱,我们会尽快回信,在此先说声谢谢。
我们的电话是:林子学○九三○××××××水泮居○九三九××××××韦皓廷○九三七××××××。
我承认,这篇广告是我写的,但我本来是要写得很正经的,但是阿居这个不太象话的孩子,硬是要我把什么「男的,公的,带把的」啦、「夜景跟夜总会」啦、「瓦斯气爆炸死自己」啦等等这些东西写进去,他说这样比较有特色,别人看完才会觉得开心,才会很快地响应。
过了没多久,就有人打电话给阿居,不过他不是打来说要租房子给我们的,而是打来问阿居的名字是不是真的叫做水泮居,我跟皓廷都不知道该做什么反应才好。
同时在站上的几个同学及学长看见我们的留言,丢水球过来问候,他们异口同声地说这一篇广告真的很赞,但也异口同声地说不会有人理我们。
果不其然,那通打来问阿居名字的电话之后,就没有任何回音了。
我们等了两天了,也买了报纸找了两天了,所有租屋网站都找过了,自认为广告很有特色的阿居也被我们阿鲁巴了。
直到第三天下午,我们收到一封mail,我们从站上查询了一下来信者的资料,性别栏显示♀,ID是elisawong,上站次数一千余次,文章发表总数却接近一万篇。
她的mail内容是这样的:嗨!三位小朋友:我看到你们得广告,感觉美力阿猫司得,狠好狠好,我刚好有房子是空得,便宜珠给你们好了,看到信得话丢信号弹给我,我会一直在站上啦。
我们三个看完mail,都觉得有点头晕,这封错字一堆、夹杂不明词意的mail,到底是什么来历?
于是我们回到使用者名单,找到了elisawong,我想她信中所言的信号弹,应该就是我们所想的水球了吧。
阿居跟皓廷坐在我旁边,我丢出第一个水球给她。 第二部分 第2章(7)
「妳好,我们是三个法律系的学生,收到妳的信,来跟妳详谈。」
「你们不是要珠房子?」
「是的,请问小姐妳的房子在哪里?租金多少钱?」
「我不会讲地方,我也不资道路名,我们约地方见面,我带你们去看。」
这是我们跟elisawong在网络上的交谈,非常简短,而且直接切入重点,速度之快,我们都非常讶异。尽管我们三个都觉得非常可疑,但心想三个大男生一起去的话,应该不会出什么事吧。
于是我们约在学校门口,并且向她要手机号码,但她就是不给,坚持要我们告诉她我们的穿著,她会来认我们。
拗不过她,我们只好告诉elisawong,只要认明一个身穿大红色T恤,T恤上印了一个白色爱心,配上深色牛仔裤的男生就好。
这个人是阿居,爱心T恤是他当义工时孤儿院送他的。
我们站在学校门口,心里其实是非常不安的,我们在想,为什么她不直接打电话给我们?又为什么她不给我们手机号码?会不会是什么诈骗集团的把戏?我们不断提醒自己要小心、要冷静,随时要应变。
但半个小时之后,出现在阿居眼前的,是一个头发白了一半的阿嬷。
「我就是那个elisawong,是不是你们三个要租房子啊?」
我们三个当场傻眼,除了傻笑说是之外,几乎没办法反应过来。
后来她上了一部很大的休旅车,叫我们也上车,但我们坚持要骑机车跟在后面就好。
之后,看房子跟谈价钱的过程就不再赘述了。
她给了我们一间有电梯、有夜景、有中庭花园,也有停车位跟大阳台的房子,因为用的是自来瓦斯,所以我们不必担心会被炸死,而后头也没有夜总会,所以我们不必担心晚上睡觉会有鬼找你聊天。
后来我们知道,在「翠风郡」里,共有四间房子是这位王阿嬷的,她把自己三个儿子孝敬她的钱,拿来买了房子保值,她租给我们的B栋11楼只是她其中一间房子而已。
我们看了房子,真的非常满意,但满意的背后就是金钱的压力,我们不知道这样的一间房子,到底一个月要租多少钱?
「我不缺钱,把房子租出去也只是不想让它空着,你们出价我就租,随便你们出。」
谈到价钱之后,王阿嬷这么说,她的笑容很慈蔼,感觉很亲切。
所以租金的问题,她不要我们当场给她一个答案,她只给了我们一个账号,从当月开始,我们汇进去多少钱,就是每个月的租金。
哇铐!怎么有这么好康的事?
我们三个心里虽然高兴,但却带着强烈的不安,我是个不弄清楚确实状况不会轻易下决定的人,于是我很客气,也很直接地问了阿嬷一个问题。
「阿嬷,我们只是学生,我们没有受骗的本钱,我知道这样质疑妳是非常不礼貌的,但是能否跟妳真正的确定一下,这件在我们眼中好康到不行的事情,真如妳所说,我们出多少就租多少这么单纯吗?」
阿嬷又是笑一笑,瞇着眼睛告诉我说:「就是这么单纯,三位小朋友,这件事就是这么单纯。」
「遇到好人」是我们三个当下的感觉,尽管有些出乎意料,我们还是高兴。
阿嬷还带我们看了社区里的休闲中心,里面有桌球、撞球、图书室,只差没有游泳池跟网球场而已。
就这样,我们住进了「翠风郡」的B栋11楼,门牌上清楚且古意的木纹字刻着「翠风郡B栋11楼之一号」。
我们一直对阿嬷会上BBS感到不可思议,她说是她的孙女教她的,因为平常也没事做,她会去上成人英文班、去学太极拳,在家的话,上网就是她排遣无聊的活动。
「我还会上Kimo查东西,还会用计算机看DVD咧!」
她很得意地炫耀着,我们三个笑得乱七八糟。
后来阿居问她到底什么是「美力阿猫司得」?
唉……原来是「very amused」(很有趣的)。